我已经习惯了和金子义在一起的日常生活,除了工作之外的所有时间,我基本上都是和他黏在一起,他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使我对他早就形成了一种无形的依赖。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小保安努力地帮我打开车门,门口的迎宾员刚为我撑起来的雨伞,很快就被大风吹到散架。我只能放弃打伞的念头,把大衣披在头上,尽力地向酒店跑去。
和狂风乱炸的室外相比,整个酒店的宴会大厅一种无比温暖和舒心的感觉。
除了正常的商务宴请和婚宴之外,凯汇豪都酒店的一楼平常都用于给市中心的商务人士们提供一日三餐。
能来这种五星级酒店享受午餐的大部分都是一些老总级别的,他们带着自己的夫人或者是情人,再或者是要谈合作的商务伙伴。这里的男男女女穿着都非常正式,而我也不例外。
为了不给金子义丢脸,我每次来这里都会穿上之前在商场买的高奢限量版的服装。
服务员贴心的接过我的大衣,拿去烘干。
我拿着纸巾擦拭着头发上的雨水,走到大厅的中央空调下面,任由头顶吹来的热气来驱散身上的寒气。
待冰凉的手脚稍微短和一些,紧贴在头皮上的长发也逐渐蓬松,我踩着高跟鞋慢悠悠地走到自助取餐处,拿着白色瓷盘子,挑选着食物。
以前都是金子一提前帮我选好了餐品,因为中午的休息时间只有一个半小时,他都会帮我打一些类似于寿司等的速食产品。我只负责在餐后取一些酸奶之类的。
今天他不在儿,我看着琳琅满目的高级食材,一时间居然不知道应该吃些什么好,再加上一想到他现在肯定和刘曼夕在一起,我瞬间就变得没有胃口了
我夹起了几片三文鱼,拿起一杯鸡尾酒,转身刚要走向我和金子义之间的老位置,一个熟悉的面孔出现在我的面前。
这个人化成灰我都能认出,是庄庆扬,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庄庆扬还和上高中的时候一样,十多年过去了,他的容貌仿佛没有发生一丝变化。一副痞里痞帅的样子,个子倒比高中的时候高了很多,目测差不多也有一米八五以上。
他一身黑色的西服,旁边挽着一位穿着红色礼服,有点婴儿肥的姑娘。
在我的脑海中,曾经无数次出现过和这个渣男再次相遇的场景。
我也想过再次遇到他,我该说些什么或做些什么,我曾经也想过再见到他,一定要狠狠的扇他一巴掌。
但是十多年后的今天再次遇到。不知道是不是在那1000万和市中心那套小公寓的加持下。我居然生出了很多的底气。不管是扇他一巴掌,还是骂出多么难听的话,仿佛都是降低了我的身份。
对方也看到了我,眼神里透露着一股难以置信。
这个时候装作不认识,也是不太可能的。
我抿起嘴唇,露出温暖而又明亮的微笑,落落大方地跟对方打着招呼。
“你好,庄扬”,我故作淡定而又从容,从对方的惊讶的眼睛里,我看到一位个子高挑,一身干净优雅的白色品牌职业装,身材曼妙而又自信的女孩子。
杜维拉的那句至理名言人靠衣装,马靠鞍,已经是第二次在我的生活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初亦欣,你好”,又更正道:“我是庄庆扬。”
他的声音还和高中时一样低沉温柔。想当年能对这样的男孩子毫无防备的放下自己的底线,现在想来也是有原因的。
其实刚才我是故意叫错他的名字,主要目的是想来掩饰一下内心的不在乎。
我撩拨了一下蓬松的长卷发,露出亮晶晶的钻石耳环,故作漫不经心的说道:“不太好意思呀,老同学,多年未见,难得你还记得我”。
我看了看他旁边一脸娇羞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