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烟姑娘乃是胭脂楼头牌名震帝都,若是凝烟姑娘都觉得此物好,对外透露想要此物,恐怕那些达官贵人,即便是散尽家产也愿意高价买的此物送给你。”秦川笑眯眯的说道。
凝烟掩嘴一笑道:“秦公子看着倒是透彻,若是用此法确实可以帮助秦公子卖的高价,只是若是此物并不好用,恐怕会令人心生疑虑,届时若是被人知晓是我等故意,恐怕奴家会变得声名狼藉。”
“所以,在下一开始便说是让凝烟姑娘试用,若是你觉得好用,我们便通力合作!合作方式不仅仅是方才在下所说的那般,你先试用过后,若是满意我们再细谈合作方式。”秦川说道。
凝烟略微思考道:“若是想让奴家试用,此次秦公子需吟诗三首!如何?”
秦川心中一喜。
口红能在现代流行全世界不是没道理的,没有女人能抵挡住它的魅力。
只要她愿意试用,那么赚大钱的机会,便来了!
当即秦川便起身,把酒踱步道:“凝烟姑娘,且看在下七步成诗!”
“奴家为公子抚琴。”
凝烟说着,便弹奏起琵琶起来。
曲调优美,即便秦川不懂音律,心情也瞬间便好。
他看得出来凝烟固然深处胭脂楼内,可依旧是一个感性的女人,让其着迷当然要使用情诗。
他喝了一杯酒后,便故作玄虚的走了七步,深情念了三首情诗。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待到秦川深情的念完之后,凝烟的琵琶也停止了。
她一动不动盯着秦川。
即便面纱当着她的容貌,可秦川也被她这番模样盯着心里发毛。
难道她不满意?
不应该啊,他念的诗词前两首可是先秦时期诗经里的情诗,传承数千年前。
第三首乃是辛弃疾的,皆是千古名句,她怎会不满意?
刚刚想到这里。
秦川便听到凝烟发出抽泣之声,似乎被感动的不行不行的。
用得着这样吗?
可秦川不知的是在这古代之中,不像是现代有太多的娱乐项目。
当世成名的诗人,画家,比现代的明星还要受欢迎,几首诗便可以走入女子的心房。
凝烟本就是才女,她更能体会到诗句之中的含义与美好。
紧接着,她带着哭腔赞叹道:“好一句执此之手,与子偕老,妙哉,妙哉!
秦公子才学真是令奴家望尘莫及,若是世间有女子能成为您的伴侣,定然会是这世间最为幸福之人。”
秦川虽然不解为何如此感动,但对于她这句话这货倒是很认同:“哈哈,凝烟姑娘说的没错,若是世间女子能成为我秦川的伴侣,定然会是世间最为幸福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