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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这一查,倒是查出一个令牟斌异常满意的结果来,钱无病此人,世袭的军户,从他爷爷辈起,就是在锦衣卫里干着,算的上最根正苗红的锦衣卫子弟了,至于上次的莫名其妙的从京师调到南京的过程,他甚至也摸出一点脉络了。
到了这个地步,他除了感叹这个家伙的好运气,他真没什么话说了,国朝至今,十九岁的锦衣卫千户,当真是骇人听闻。这家伙先是走通了王岳的门路,从一个小小的锦衣校尉,摇身一变,就成了百户。再就不知道怎么了,这家伙居然和私自出京的皇帝碰上了,看来皇帝也是知道他的身份的,要不然,也不会将他派到军中。
派到军中也就罢了,这家伙有了点功劳,大不了论功行赏,至于再想升官,那恐怕就得压压了,年纪轻轻身居高位,未必是什么好事,真要是惹出什么破事来,人家记账,还得记在锦衣卫的头上的。皇帝回到京城,多少人在皇帝身边打转,一个小小的锦衣卫百户,只怕没几天就被皇帝给忘记了吧!
可是这家伙居然玩了一出死里逃生的把戏,这下皇帝就是想忘记他也难了,有了皇帝的恩宠,这家伙就是想不飞黄腾达都难。
牟斌是个小心谨慎的人,要不然,他也不会在锦衣卫指挥使上,一坐就是一二十年,一朝天子一朝臣,可是,就算是弘治帝归天了,皇帝似乎都没有更换他的意思,而在权势熏天的刘瑾刘公公面前,牟斌也是异常的低调,低调到刘瑾觉得换个人做这个锦衣卫指挥使,没准还不如他听话,那就将就凑合着吧。
当然,牟斌的低调,相对的来说,自然是东厂番子刘公公的那些嫡系的气焰嚣张了,这种情况,新入锦衣卫的新人未免感受不到,但是,一帮积年的锦衣卫,怎么会不清楚,这口气憋在心里,他们已经憋得太久了,天子亲军,本来就是应该理所当然在京师里恣意张扬的,这眼下和缩进硬壳的乌龟,有什么区别。
这种情绪,在锦衣卫里酝酿着,发酵着,如果锦衣卫再没什么作为,这些锦衣卫的心只怕也就这么散了,而这个时候,锦衣卫里突然蹦出这么一个让人眼前一亮的人物,而且似乎还很得皇帝的恩宠,牟斌的心思,就算是再不朝这方面想,也得动动脑筋了。
锦衣卫太久没发出自己的声音,都似乎已经被人忘记还有这么一个衙门的存在了,这钱无病,似乎是一杆挺好使的枪?要不,拿着朝刘公公使使?
既然是枪,自然先得磨得锋利些。皇帝既然已经提了他的千户,这顺手推舟给他一个千户,似乎也不奇怪,至于这小百户升了千户后,在京师里能不能拿到实差,能不能闹出点响动,那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
钱无病自然不知道自己的顶头大老板,是怎么样的心思,这个时候,他已经从齐家堡出发,朝着京师而来了。
刘家商队的人,已经打发回去了,顺便带着钱无病对刘子谷深表谢意的书信,对于商队的这些人来说,这一趟差事,简直是出的惊心动魄荡气回肠,就算日后老了,这段经历,也足够在自己的算子面前吹吹牛了。
倒是王岳派来的那些个“高手”,好吧,到现在为止,钱无病除了知道领头的那个汉子,叫做秦歌以后,其他几个人,他也仅仅就是混了个脸熟,连名字都不清楚。
这些高手也不知道得了王岳的怎么样的吩咐,却是执意要护卫钱无病和孙倩一起上京,钱无病当然求之不得,雁七雁九两兄弟,他早就没了他们的讯息,也不知道他们是返回了南京还是跟着皇帝去了大同,他身边可用的人几乎没有,而秦歌这几个人,却是正好填补了他们两兄弟的空缺,而且,看起来,似乎更可靠一些,至少比起雁七雁九两人称呼他做“少爷”的时候,秦歌几人的口气更真挚,更理所当然一些。
王岳注定是没有后人的,钱无病孙倩,可是叫王岳“叔爷”的,这称呼可不是一般人能叫的,也就是说,王岳可是拿他们当真正的子侄辈来看了,要不然,王公公昔日风光的时候,干儿子干孙子不计其数,他为什么不让钱无病几人叫他干爹。
干儿子干孙子是外人,这称呼和人都靠不住,而叫叔爷的,当然比起来就亲近多了。秦歌几人的来历,钱无病不知道,不过,这些人在镇守太监府里,可是以家将的姿态晃来晃去的,这家将叫小主人们,那不真情实意才有鬼呢。
齐杰也在同行之列,齐横虽然有些担忧儿子第一趟出远门,但是趁着钱无病走的机会,还是将他撵了出来,当然,这随从啊行囊啊,自然是准备的充充裕裕,以至于两边的人马凑在一起,也有二十多号人了,走在官道上,倒也不比一般的商队气势差多少。
钱无病既然答允了在京师照看齐杰,齐横自然也得有些心意奉上,至于多少,钱无病却是没多少数了,反正这些事情,他都交给了孙倩,眼下孙倩看起来,更像是他的小管家婆,而不是镇守太监府的大小姐了。
一行人浩浩荡荡,在大同稍微停留了一下,然后马不停蹄的朝着京师行进,二十多天后,京师那高达巍峨的城墙,就已经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第113章 有好事 速来
皇帝很忙!
当然,就是他不忙,也不可能降尊纡贵的对一个小百户的到来做什么,连吩咐人去迎接都不行,开朝以来,就没这样的先例。而下面的人,也不可能为这点小事去打搅皇帝,这过年过得,陛下比谁都辛苦,好不容易轻松玩乐一下,大家就不要做这些令陛下扫兴的事情了吧。
锦衣卫指挥使牟斌也很忙,尽管命令是从他这里下的,但是,这个小百户何时动身,何时抵达京城,也不是他关心的事情,而钱无病也不可能还没到北京,就干巴巴的送上信去,说我“新扎的千户钱某某,某月某日要抵京了,你看咱们衙门里是不是派几个人来迎接,意思一下!”
他还没有自大到这个地步。
所以,钱无病一行到达京城的时候,几乎是静悄悄的,无人知晓。
北京城还在沉浸在新年的气氛当中,冷是冷了些,但是每个人脸上好像都洋溢着欢乐满足的笑容,小孩子们在街边嬉闹,行人们在街上走着,遇见熟人,乐呵呵的拱手问好,不时有些遮盖得严严实实的马车或者轿子从街上走过,那是富商官员们的女眷趁着这正月互相走动拜年,联络着感情。
“回来了!”钱无病长长的吐了一口气,那气在空气中,迅速变成一团白雾。看着眼前熟悉的北京城,虽然他离开不过半年,竟然有一种游子归家的感觉。
孙倩有些不耐寒,骑在马上,厚厚的衣裳,将她包裹得犹如一个福娃娃一般,感受到钱无病畅快的心情,也笑着点点头:“先把齐家那小家伙安置下,然后,咱们就回家吧!”
“回家!嗯,回家!“钱无病也点点头,这一瞬间,他想到的居然是那有些破败的小院,有些漏风的屋子,也许,不管自己将来置办了多大的家业,这个家,永远都是在他的心里,有着那么一席之地的吧!
将齐家和齐家的那些人,安置在距离西城不远的一家大客栈,钱无病带着孙倩就要回家,但是,秦歌那几个护卫,却是不放心他们二人,怎么都要跟在身边。
那怎么行,我那地儿一起才多大,将你们全带在身边,那我呆哪里去!钱无病果断的拒绝了他们的要求,将他们也一并和齐家的人安置在了客栈,只是安置了他们之后,秦歌却是无论如何要跟着身边,说是这是王岳的命令,什么时候,都要在小姐身边,看着就秦歌一个人,钱无病无可奈何的点头允了。
家里自然是没人的,想到自己在京师,还有那么一个亲人,钱无病径直朝着吴家走去,当然,既然是正月里的事情,这上门总得带点礼物,少不得秦歌手上又捧满了一些钱无病扫荡来的东西,让他从一个威武霸气的护卫,彻彻底底的来了一次从护卫到小厮的转变。
吴家没有人,钱无病毫不客气的打开门锁走了进去,隔壁有人听见动静伸出脑袋来看了看,见是常常上门的钱无病,笑着互相道了个拜年又将脑袋缩了回去。
“吴家大哥儿上值去了呢,还没回来!”
“我晓得呢,我在屋里头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