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默的动作很快。
这家伙别的本事不行,但是逃命很有一手,否则也活不下来。
在末世,能活下来的人,基本上都有点本事,不管你是会跑还是能打,再不济,服侍人也行。
唐军虽然对这种行为有些不忿,世界都毁灭了还有心思去享受,但是他也不会愤世嫉俗。
毕竟活下来最重要。
即使不为自己活着,也要为太平洋对面的人活着,唐军心里其实有一个未解的心愿,那就是回去。
等李默开始行动,唐军再次集中起注意力,目光死死地跟着李默移动。
事实上,以他现在开枪的速度和精确度,在白天确保李默的安全还是做得到的。
不过天一黑就不一定了。
“军哥,过不去啊,这边已经被堵死了,出不去。”
耳麦内。
李默的声音很快就传回来。
唐军皱了皱眉头。
立马抬起枪透过瞄准镜朝李默的方向瞥了一眼。
果然。
马路内侧,李默前面的路几乎被废弃的汽车完全堵死掉,要过去也不是不行,但是动静太大的话,肯定会引来附近的丧尸,说不准还有变异生物。
跟丧尸相比,这东西更可怕。
唐军也是纳闷,末日爆发,人类都扛不住的能量攻击,要么直接变丧尸,要么直接死亡,到了那些畜生身上反而成了大补药,一个个的就跟吃了春药似的。
一条正常的土狗,撑死也就长个半米高,能量攻击之后,竟然变得跟牛犊子似的。
而且速度更快!
嗅觉更灵敏!
力量也更大!更可怕的是,这些家伙已经完全丧失了那股温顺,几乎成了最可怕的人类杀手,比之丧尸毫不逊色。
唯一让人欣慰的是,这些家伙对丧尸也具有同样的攻击性,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估计人类早就已经消失殆尽了。
“默子,回来吧,已经没有时间了,我们必须马上回酒店。”
唐军当机立断。
太阳马上就要下山,晚上外面可是丧尸的乐园,这些该死的玩意儿白天因为太阳光的原因,行动会变得相对迟缓,但是晚上就不会了。
即使是变异生物,在晚上碰到丧尸也会绕道走。
别说是他们。
“行,你等会,这里好像是一家药店,我看看有没有用得上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