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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谁来帮手(第1页)

路过村长家的时候,李墨荷碰到了刚吃过晚饭的林婉儿,正在自家门口打扇乘凉,她娘赵氏在屋里连声呼唤,催她歇够了进去,别在外边儿喂蚊子。

“知道啦——”林婉儿拖长了调子答应着,对李墨荷眨眨眼睛,“哎,小荷,你知道不,今天下午,王家人又跟你家吵起来啦!”

“啊?我不在家,还真不知道这事儿,又怎么了?”李墨荷的太阳穴一跳一跳的,感到既头疼,又莫名其妙,按说这段时间,两家相安无事,应该没什么可起争执的吧?怎么还能这么不消停呢!

“还不是王奉安,非说你们偷了他家的花盆,我爷爷去劝架来着,听他说,王银珠那小妮子也是个牙尖嘴利的,要不是王永丰出面替你家澄清,这事只怕没完呢。。。。。。”

听了林婉儿的转述,李墨荷返程的脚步也变得沉重起来。

花盆充其量算个导火索,两家人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的根本原因,还是邹氏对王永泉的死不能释怀,对李家人还有怨恨,不乐意让王永丰与自己扯上关系。就算如今郭氏与她家做竹荪生意,有一些金钱上的往来,这种关系的维系也脆弱得很,只需一点风吹草动,就会彻底破灭。

平心而论,李墨荷对王家人并无偏见,甚至对王永丰还有些好感。少年人的感情像初夏的风,总是炽热而纯净,每一次,王永丰看向她时热切的眼神、没话找话的羞涩与窘迫,都印证了四个字——情窦初开。只是这层朦胧的窗户纸谁也没有捅破。

被人喜欢,从来都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那说明对方看到了你身上的闪光点,惹人厌烦的是不合时宜的表达与追求。对于王永丰喜欢自己这件事,李墨荷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何况他并非那种不知分寸的浪荡子,看着自己的时候目光热切却不轻薄,还尽心尽力地帮过她许多次。

毕竟她还小,不想这么早就考虑终身大事,而且爱情是爱情,友情是友情,一码归一码,没有用儿女情长来报恩还债的道理,感情上她不一定能回应对方。但是,如果可以的话,李墨荷真愿意同王永丰这样开朗、直率、勇敢、有担当的少年做一辈子的朋友。。。。。。

只是,她可以不顾及王家人的说三道四,王永丰呢,难道也能不在乎他娘邹氏的话吗?

尽管思绪万千、心事重重,快走到家门口的时候,李墨荷还是换上一副轻松的笑容,大声道,“爹,娘,我回来啦——”

总算把女儿盼回来了,许氏喜不自禁,招呼李墨荷快些洗手吃饭,李昊去厨房,将新炖的泥鳅豆腐端上桌。

李墨荷将手上的蜂蜜递过去:“蜂蜜的事情谈得差不多了,只等下次见面签订契书。我先少买了些回来,爹娘,你们记得睡前用温水少量冲服,听曾大叔说,常吃蜂蜜能帮人改善脾气虚弱,润肺止咳。”

李昊与许氏笑眯眯答应了,饭桌上只聊些趣闻,对于白日里王家上门闹架的事情,却是闭口不提,即使李墨荷追问,二人也含糊其辞,只说是场误会。

李墨荷忍不住道:“娘,您怎么不问问我,那个惹出事端的花盆,到底是从哪儿得来的?”

“那有什么好问的,我家乖女是最让爹娘省心的孩子。”许氏给李墨荷乘了碗汤,目光温柔,言语笃定,“你说了,娘就竖起耳朵听;你若不提,就证明没什么大事,娘还操那个心做什么?”

“就是。”李昊也道,“荷丫头,说到底王家人是冲爹来的,对当年永泉的事情耿耿于怀,你不用怕,往后该怎样还怎样。。。。。。”

来自家人的安慰,让李墨荷心尖酸酸麻麻的,却也异常温暖,胸腔又充满了无限的力量,爹说得对,怕什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别人对你的态度是好是坏,都不能影响自己的生活,日子还要照过呢。

当天晚上,李墨荷点起蜡烛,奋笔疾书,硬是将宗明犀交代的药方手稿赶工到了一半。说来惭愧,这都多久之前的事情了,写写停停,药方手稿因为竹荪生意耽搁至今,若再空手去见宗大夫,李墨荷自己都要不好意思了。

蓝色书封皮许氏倒是早早准备好了,小心仔细地包上,由李墨荷打底稿,在封面绣上“春雨手札”四个字。

翌日,李墨荷携手稿同蜂蜜,去了春雨医馆。

宗明犀见到整理好的手稿,十分惊喜,“小荷,这是你题的字?写得真好。”打开翻了翻,每一页都用清晰娟秀的字体,将药方分门别类地归纳好,还特别标注了主治症状和服用禁忌,不禁赞道,“赏心悦目,这样查找起来方便多了。”

“嘿嘿,宗大哥,你满意就好。整理的过程中,我还学到了不少呢。”李墨荷揉了揉酸涩的眼睛,发现宗明犀眼下也有淡淡的乌青,不由问,“宗大哥,你近日没有休息好吗?”

宗明犀苦笑道:“小荷,不瞒你说,我最近真是有些忙。医馆里只有我自己一人,白日里看诊、配药,已经分去不少精力,因此你说的芦荟胶,至今还没做完呢。。。。。。”

“哎呀,真不好意思,宗大哥,是我考虑不周。”李墨荷十分过意不去,“你本来就够忙的了,我还给你找别的事添乱。”

“别这么说,你说过我们既是朋友,也是合作伙伴。”宗明犀宽慰她,“将来不是还要给我分红吗,如今出力也是理所应当的。”

“是的!宗大哥你放心,芦荟胶卖了钱,你是一等大功臣,到时候你六我四!或者七三也不是不行——”

“那可不用。我的辛苦是一时的,你后面才有得忙呢。”宗明犀笑道,“不过,我还真打算找个人来医馆里帮手打杂,平日里可以帮我抓药、煎药、晾晒药材什么的,只是一时之间寻不到合适的人。其实,像小荷你这样对药理感兴趣、机灵乖觉的,就很适合做学徒,如不是你没空,我都想雇你来帮手了。”

“哈哈,我也很想来,可惜条件不允许啊。”李墨荷也笑了,提供思路,“宗大哥,郑家佣人多,你没想过问他家借个人手吗?”

“想过,但只要我一开口,夫人她定会连人带卖身契都送到我手上。我只想雇个短期帮手的伙计,并不需要如履薄冰的奴仆。”

李墨荷了然,沉吟片刻,“宗大哥,要不,我回家劝劝我大哥,让他来给你帮手,如何?他今年十五,读书识字,只是天天闷在家里都快发霉了,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出来干点正事呢。”

宗明犀莞尔:“识字与否倒不重要,只是,身为读书人,你大哥未必肯放下身段,来当一个小小的杂役吧?”

“哎,他这人就是成天幻想太多,实干太少,整日沉浸在金榜题名的美梦里,实际上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学业、体质,样样稀松,正欠锻炼。宗大哥,你等等,我回家非得把他劝来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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