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贾惜春穿上淡粉色杭绸上衣,粉蓝色蝴蝶金绣长裙,肤如凝脂不施粉黛都那么清秀,来找巧姐。
因昨晚没等到王熙凤回家,巧姐没睡好,眼睛下镀上了一层深深的黑眼圈。不过,既然答应了贾惜春,巧姐就会去,不过,巧姐不爱打扮,是简单穿了件淡绿色的长裙就出来了,两个不施粉黛的女孩看起来却美的,那么淡雅夺目,不比铅华逊色。
马车开往桃花亭。街市上,商品琳琅满目,贾惜春虽然目光冷漠,可也颇感兴趣。
巧姐笑道:“如果待会九殿下带你来这里买东西,你可能会更欢喜。”
贾惜春白了巧姐一眼道:“这怎么能够?这里人那么多。”
巧姐指了指一个雕花窗台说:“在这里面能一边喝茶一边听曲儿,你去过没有?”
“我当然没去过。你当我是什么人?我是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怎么会去过这种小市民的地方?”贾惜春分明就是看不起小市民。
巧姐笑道:“其实做小市民也有小市民的好处,至少生活可以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多。”
贾惜春冷哼一声,不以为然。
桃花亭到了。没有桃花,菊花却开放了,桃林里,树叶萧条,冷风阵阵,秋风渐紧。
巧姐刚下马车就看到桃花亭里站了两个男人,同样都是长身玉立,只不过一个面如雕塑,一个面带桃花。
巧姐心跳加速,马上就认出来了,那个面如雕塑,清冷如仙一样的男子,原来是十四爷!
那么旁边那个笑起来比桃花还要浓艳的,眉眼弯弯的男孩子,这是九爷了。
十四爷穿了一身白衣金带,九爷则穿了宝蓝玉袍,上绣荷花开。
听说,九爷最喜欢的一个女人,叫玉荷,可惜死了。所以,九爷的衣服上,就到处都刺绣上荷花。
四人相见,十四爷最先开口,“原来你是贾府上的姑娘。”
贾惜春看着巧姐说:“原来你早就认识贵人了,真是深藏不露啊。”
巧姐脸红了,“哪有?我可不认识他……这两位。”
“你真的不认识我吗?”十四爷走过来两步,附身凑近巧姐的脸蛋儿笑道。
那双眼睛如晨星一般,忽闪忽闪,亮瞎巧姐的眼。巧姐连忙拿手背遮挡,不悦道:“我并不知你会来。我只是陪惜春阿姨来罢了。”
“你们两个年纪差不多,为何你还要叫我媳妇阿姨呢?”九爷一开口声音就如金豆子一般,又好听又多金。
贾惜春脸红到了脖子跟,“我……我哪里知道!这丫头鬼灵精一样,不走寻常路的。”
贾惜春只是见了九爷一眼,就已经喜欢上了,九爷就是贾惜春喜欢的类型,帅气多金,还对贾惜春锲而不舍。
没下点功夫,怎么能感动得了冷心冷面的贾惜春呢?
贾惜春可从小就对男人兴趣不太大的,也没想过非嫁人不可。
九爷其实也是阅女无数了,可是,九爷觉得贾惜春是个异类,不但从内到外散发着冰雪般的冷,并且家世纯洁,还带了点天真单纯,虽然很多女孩子可能会觉得贾惜春很世故,但这点世故在九爷那里就是单纯。
九爷对贾惜春有着来自心底的保护欲,就跟九爷遇上的那个初恋玉荷一般。
有些男人可能对很多女人都很薄情,但那是因为他只是把心交给了一个女人,九爷就是属于这类男人。
九爷并不是真的滥情,九爷只是表面上玩世不恭,采蜜花丛中,但是万水千山,九爷只取一瓢饮。
贾惜春就是九爷的最爱玉荷的代替,所以,九爷一见到贾惜春就喜欢上了,并且穷追不舍。哪怕贾府不同意,多加阻扰,九爷也坚持不懈。
此时,九爷和贾惜春二人看对眼了,四目相对,情意绵绵,巧姐颇有些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