蓦地,他陡然停下脚步。
相爷,这小子的鞋旧了,在雪地里站都站不稳。
他回过头,眯起双眸,看着雪地上,自个儿所留下的清晰鞋印。
这小子的鞋旧了。
旧了?!
若要论旧,他穿的鞋,只怕比那仆人更旧。
惜物爱物,是公孙家的家训。公孙家所用的衣物,都不是城内有名织坊所做,为求节俭,公孙家几代以来,都是去城外的农民中,寻找擅于制衣、制鞋的人,交由他们制作。
而他脚上这双鞋已经穿了数年,加上他忙碌得很,鞋底的皮革,早就被磨得几近穿底。
但,为什么他走在雪地上,却能安然无恙。甚至觉得,雪势增强后的这些日子,这双鞋比先前更好走了许多。
公孙明德缓慢的低下头,看着脚下的鞋。
黑布缝的鞋面,沾了些雪水与泥渍,却不见丝毫破损,就连鞋底的皮革,也不再像先前,磨得即将穿底,反倒厚而软,结实得很。
这鞋的手工、用料,都是他多年来穿惯的。只是,这双鞋,却不是他先前穿的那双。
这是一双新鞋。
大雪落下,落在他的肩头,他却一动也不动,只是瞪着脚下的鞋。
正巧,夏姨走出厨房时,就见到主子站在大雪里,低垂着头,不知在想些什么。她连忙又回到厨房,端了一碗热呼呼的汤出来,走到主子身边。
“相爷,天寒地冻的,您先喝碗汤,暖暖身子。我去找小厮来,替您把朝服换下来——”
话还没说完,公孙明德已经抬起头来,黑眸中闪着不寻常的光亮。
“谁换了我的鞋?”他疾声问道。
夏姨被这一逼问,有些吓着,吞吞吐吐的回答。
“是——是——是夫人……”
“什么时候换的?”
“过年前就换了。”夏姨见主子神色不对,她提心吊胆,却还是鼓起勇气,决定说出一切。“相爷,夫人跟我打听,问出你习惯穿的,是城外孙大婶做的鞋,才冒着风雪,亲自去请对方做的。”
公孙明德的脸色变得更铁青。他竟连朝服也不换,即刻转身,再度牵出骏马,冒雪往城外而去。
银雪压着枝头,城外也是银白一片。
他循着记忆,找着了一间农舍,翻身下马,亲自去敲门。
这些事情,他必须亲自确认。
“谁啊?”木门内传来问话,过没多久,就见到一个头发花白的农妇,木门推开,探出脑袋来察看。“是谁啊?大过年的就——”她突然住口,眯起眼睛,端详了好一会儿,表情才转为惊喜。“啊!是相爷啊!快请进、快请进。”
孙大娘拉开门,请入公孙明德后,就东忙西忙,急着要招呼贵客。这几十年来,公孙家几代的鞋,都是她亲手做的,虽然制作的次数少,但是公孙家给的银两,让她这个寡妇生活过得轻松许多,也能将四个孩子都拉拔成人。
对于公孙家,她始终感激不已。
“相爷,您今儿个,怎么亲自来了?”她紧张的问。“难道,是新鞋不好穿吗?”
“不,新鞋很好,很合脚。”
孙大娘松了一口气,脸上这才再度有了笑容。“还好还好,不然我可就辜负了夫人的托付了。”
“是她亲自过来,跟你订鞋的?”
“是啊,夫人拿着旧鞋,要我照旧缝制三双。”提起龙无双,孙大娘笑得更开心了。“夫人不但美若天仙,还细心得很呢!她怕新鞋磨脚,那一日还特地要我把鞋底揉得软些,让相爷穿得更舒服。”
公孙明德看着脚上的鞋。
就因为她的这点细心,所以连他都没有察觉,她替他换了鞋。
“她来的时候,是哪一天?”
“腊月中旬来过几趟。我记得,夫人最后一次来的时候,是小年夜那天,她中午时过来,取了您的新鞋,就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