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都需要几年的复原时间。你快把身上的血割完了,能活过来已经不错了。做这种事不仅折寿,还伤本体,以后恐怕提个重物都要很费力,”那老大夫转而问白真真,“如果患者不是你很重要的人,你是断然不会做这么巨大牺牲的吧?”
白真真冷冷一笑,不想对无关的人多作赘述:“那患者我根本就不认识,我纯粹就是为了钱。”
“你找钱不也是为了请我出山吗?”政怀瑾眼光渺远,露出一副桀骜不逊之感,“说到底,是仰慕我卓越的才能。”
如此自恋之人,说这话都不带脸红的,白真真深深感叹,这辈子她遇到的人都是奇葩,这最清高的见过了,最自卑的见过了,最高傲自负的、最变态无情的、最自恋的,最长舌的、最笑里藏刀的、最二货的都遇到了。不知道是不是她八字里面有个“遇奇葩”的卦象。不过,白真真这种高傲的人,是了解这种同类的,当年郑大人请她去当白总管,也是旁敲侧击地捧她,才让她没有台阶下,而好好去干活的。
这样想着,白真真忙抱拳道:“小女子久仰政公子大名,知道只要公子接的案子,无一案败诉,所以付出什么代价请公子都是值得的。”
政怀瑾暗暗把高扬的眉头压了压,用一波澜澜的秋波直视着对她道:“其实,像你这种内心高傲的人,不用对我敷衍讨好。”
这一句似乎把白真真心底某处撞击了一下,这几天她费尽心思低三下四到处求人,似乎把她的脸面,把她的骄傲一点点折碎。然而这一句知心的话,却似乎抨击到感情深处。一股热流似乎从心里深处涌了出来,白真真感觉到一种委屈的酸痛,而这种酸痛居然能被面前的人理解承认。有一种,找到知己的感觉。
骄傲的人,总是懂骄傲的人,独立自主到不需要任何依附,宁愿自己跌个头破血流也不愿对别人说一个求字。政怀瑾其实是当朝丞相的儿子,然而他的母亲由于太好强而不受宠,他也因为性格太古怪不受礼规约束而不受重视,在丞相府中母子两人一直被歧视。几年前母亲去世,他也成年,便一个人来到扬州,自谋产业,独立门户,为的是保存一副孑然傲气,不偏不倚,独立敢言。
不需要丞相父亲的光环,没有任何世俗的限制,不需要看任何人的脸色。政怀瑾相信,凭他自己一个人的能力,用自身的才能与孤傲的性情,便能处理一切,能创立出一片只属于自己的天地。
他瞧不起贱民,是因为那些人以为自己装装可怜,别人就理所应当改帮他一样。这种依附于别人同情可怜的人他是最瞧不上的,在他眼中都是切切实实的弱者。而这个女人,宁愿自己去舍命卖血,也不愿像一般贱民一样求他办事。她内心和他是平等的,公平金钱交易,对他丝毫没有卑微的乞讨,加上刚刚那种气势凌人的要他做事,更是让他觉得默然间找到一种心灵深处的相似。
心灵上的强大与骄傲,有时候没有任何权利地位的装饰,反而显得更加耀目动人。
接下来,政怀瑾决定接下这个案子,又下了决定要去牢里好好找郑直要第一方口供,白真真忙表示自己不想去。
政怀瑾起疑:“他是你丈夫,你不想见他?”
白真真寻思,自己这副面色青黑,连路都走不稳的狼狈样子实在是不想见阿正。仙丹已经给他吃下了,血也割得差不多,自己能给他的东西都已经给他了,见了面也帮不上忙。现在自己这幅失血过多的惨样子除了让他担心,并没有益处。
而且,她去了,即使说什么阿正都会听从,也不是他内心真实的想法,而是为了她而做的,在冥王眼里依然不算数。唯一的办法,只有咬死牙关不见面,让他独立,让他回忆起自己灵魂深处的想法,找到那属于郑大人的愿望,找到他在王府坚持二十年的真正理由。他才能渡过此次劫难,继续活下去。
白真真咬牙道:“我跟他约好在他考取功名前不会见他,我不能食言。希望你也不要在他面前提起我的存在,就说是好心义务帮他的。”
政怀瑾应许,又荡出一丝玩味的笑,好烈的女人!她比陈年老酒更加浓郁刚烈。果然是他最欣赏的类型。为了丈夫可以不顾性命去卖血,却不求一丝讨好和感情的依附。为了保持自己的独立,可以高傲到这个地步,果然是绝世难寻的奇女子。
到底是怎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这等奇女子?他对这次案情的感兴趣程度,远远超过了其他任何事。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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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来一个政大人
郑直从反反复复的昏迷中醒来,吃力地让自己躲着伤口侧着跪坐起来,他背靠着墙。从被捕到现在已经有八天了。每日经历的都是生不如死的酷刑,全身是伤,似乎稍微动一下都会让他痛得钻心。
前两天隔壁的那个犯人,是个富公子,由于家里送了钱,即使坐牢也能享受美食和好的待遇。那富公子似乎是个不错的人,见郑直实在可怜,有时候能分给他一点吃的。
或许是这个原因,郑直觉得自己身上的伤好了许多。那天模模糊糊听到隔壁牢房有人叫老公,听狱卒说,那天富公子的家人来探望了他,一定是那富公子的妻子来做生死离别的吧。等他清醒过来时,那富公子已经被拖出去斩首了。
郑直心中很是羡慕,那富公子能在死前见到自己心爱的人一面,也算是死而无憾了。
但是,郑直现在不想见老婆,如果她在这里看到自己这个样子,不知道冲动到什么地步,会闹出什么事来。他了解老婆脾气,老婆最看不得的就是他受到欺负。
以前他们才结婚的时候,他面容还没恢复,夫妻俩一起走在村里时曾经有几个小孩向他扔石子,说他是怪物。一向喜欢小孩的老婆一反常态,逮住那领头的小孩就狠狠在他屁股上打了两下,又扬言要告到小孩父母那去,最后逼得那群孩子齐刷刷鞠躬认错。
郑直想,幸亏,她不在这里,不然,她看他这个样子会发疯吧,不能让她这么担心受怕的,更不能让她以身犯险,所有的苦,他一个人去担就可以了。
但如果他死了,他老婆会怎么样?会很伤心吧,想到这,郑直心中一阵酸楚。
白真真跟他说过,她很是崇拜蔡文姬,因为她百折不挠的性格,经过几次生死大难也从来没有想过轻生,依然不忘继承父亲的遗志,一生编纂诗词歌赋。她喜欢这种把责任看得重要的人,她说,无论如何,轻生是脆弱而不负责任的表现。
她的这种观念,给郑直一丝安慰,这样坚强的人,即使没有他,也应该能自己活下去。
忽而听到远处有人进来,迈着宽大而优雅的罗步,一身华贵的米黄色苏绣长衣。头戴束发银冠,内穿白色大袖中衣,外套白色无袖交领曲裾深衣,领口和衣缘饰有银色刺绣,两边肩头绣着淡青色云状花纹,黄、黑两色相拼宽腰带,系一条白色玉环宫绦。那人面若冠玉,一脸富贵之相,神态甚是潇洒,其剑眉英姿,有压天盖地之势。只见他悠然摇着檀香扇,一脸的轻蔑之意,旁边一个狱卒点头哈腰道:“政大人这边请,这就是郑直了。”
郑直发现,这个“郑大人“的相貌意外和自己很像,最大的区别就是他神采飞扬,全身上下都写满了高傲与自信。相较之下,自己如此卑微而肮脏。
“郑……大……人?”郑直心底深处浮出一丝惊惶,原来他就是第一次和白真真见面她口中那个“清高,不可一世,高傲”的郑大人?那个他三年来以来一直回避的名字,他连想都不敢想的人。郑直三年来一直逃避着“郑大人”这个事实:当年白真真将阿正从王府买回来,多次说的那些莫名其妙的话早就让他怀疑,什么“平时喜欢指手画脚,威风的很”,“什么内心高傲”,这些完全不是用在奴隶身上的词语。郑直内心深处清楚,他阿正不过是长得像郑大人的一个替身而已,白真真所爱的人,一直都是那个高高在上的郑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