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只叫小盛,如今跟了刘太监,那就叫刘盛。
毕竟大了之后,也不好总叫小盛小盛了。折筠雾第一回听春隐说这个,然后就觉得自己命是真好。她是十二岁才被卖的,有名有姓,殿下如今还给她取小字。
她就觉得有些心虚,因为在一众人之中,她算是比较幸福的那一个。
折筠雾觉得自己不能就这个话继续说下去,春隐和夏隐没有小字,殿下也不是很看重她们,几乎没怎么跟她们说过话,再说下去,估摸着春隐就要伤心,于是转了话题,问,“小盛呢?”
春隐好笑,“小盛不知道去哪里了,估摸着又去小厨房里面招呼人。”
小盛是个机灵鬼,他的人缘很好——自然,他的好人缘几乎有九成来自于刘太监是他干爹,但也耐不住小盛会做人。
春隐一般不去管他,在她看来,只要殿下赏识,就算是不结交那些人,她们也得自己攀附过来,一旦她没了靠山,就是猫猫狗狗恐怕都能欺负自己。
所以为什么要让自己浪费时间去结交人呢?
反正春隐是不想的。
但春隐这回却是想错了,小盛没有去小厨房里面称兄道弟,他只是去了静竹轩。
今日杨太监做了不少好东西,其中里面有一项清莺最喜欢吃的红烧狮子头,这东西可不好得,清莺之前提过一嘴,说皇后娘娘赏赐过她一回。
她吃下去之后,便觉得是人间美味。
小盛听过,就记在了心里。这回杨太监正好做了,小盛就有了送给清莺吃的念头。
他想着本不该来的,但是一旦有了这个念头之后,便停不下来,他想了许久,权衡利弊,最终觉得自己可以先去小厨房里面一次,再绕路去静竹轩。
这般好像就好接受许多,小盛不敢提着膳食盒子去,只用一个加盖子的小木碗夹了两个狮子头进去,然后把小木碗放在了自己的袖子里面。
他轻车熟路的进了静竹轩,阿云正巧不在,只清莺一个人在烧火,主仆两个人竟然还像模像样的垒了个灶台。
小盛有段日子没来这里了,没想到她们两个人倒是过的像模像样。
清莺看见他还很高兴,“小盛公公,你怎么来了。”
她的头发依旧是齐额盖住了半边脸,看不出本来的脸庞,但是声音听起来比刚开始的时候多了些镇定。
=请。收。藏[零零文学城]00文学城努力为你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小盛就从兜里面拿出来那个小木碗,“这是给你的。”
清莺打开看了看,是狮子头。她笑起来,“多谢你。我还在想,这辈子恐怕都吃不上狮子头了。”
小盛问要不要别的,他让人送来。清莺摇头,“什么都有,比我做奴婢的时候好多了。”
她又感谢了一遍小盛,然后道:“你上回来的时候,我就愁没什么可以谢你的,所以这些日子一直在做鞋子,我上回瞧见你的鞋子有些旧了。”
她找这些做鞋子的东西可不容易,都是艰难的人,小盛立马就能感受的出这双鞋子的珍贵之处,他拿着那鞋子,见都是最普通的面料做成的,跟他平日里穿的表面上也没什么不同,知道她是用了心思的。
然后就觉得自己不能要,她再怎么说,也算是殿下的侍妾了,自己是个太监,要她这双鞋子,一旦被人抓住把柄,便也说不清。
开始他接住了便没放下,收进袖子里面,“也多谢你,我正好缺一双鞋子。”
清莺很高兴,还想请他喝一碗茶,但小盛却推辞,“还得赶着回去做活计。”
清莺难免失望,她真的很想感激小盛的。
等人走了,她还站在门口看了一会才回去。
阿云回来的时候,见清莺有些落寞,笑着道:“姑娘,您这是怎么了?”
清莺也笑了笑,“没什么,只是觉得宫里难得有个好人。”
阿云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却觉得这句话说的极对。她刚刚去领晚上的膳食,就因不小心碰掉了案板上面的一根豆角,就被说了好一会。
她跟清莺道:“真是难得有好人,来婆子骂了奴婢好一会。”
而且每次去厨房,总能听见一些闲话,说的都是前院伺候的折筠雾,说她是个福星,而清莺姑娘是个灾星什么的。
阿云其实是见过折筠雾的。那还是折筠雾来东宫的第一天,折筠雾就住在杂院里面。那时候她还不是如今这般,只是个被人欺负的小可怜。
想起听见的那些流言蜚语,阿云对折筠雾的观感也不好,她心里还是向着清莺的。
但这些话不能跟清莺说,她就道:“今日晚间小厨房里面有红烧肉,奴婢抢了一盘来,姑娘,你快试试。”
清莺将一半的肉给了阿云,还跟阿云分了两个红烧狮子头,阿云问是哪里里的,清莺说是小盛,阿云便道:“小盛公公也太好了,以后奴婢多孝敬着他一些,说不得下回还能想着咱们。”
她小小年纪,琢磨的事情也多了起来,“姑娘,说不得是为了巴结您,毕竟您是皇后娘娘送来的,没准哪日殿下和娘娘就记起您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