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同时,在商场最隐蔽的一个角落里,透过细微的针孔摄像头,也有人在看到这一幕时,眼里划过一抹噬骨的阴狠。
沈傲天,你故意选在我旗下的商场里买东西,是在向我示威吗还是想告诉我,你现在已经拥有了幸福,心里有多得意
在商场顶层的总裁办公室内,雷震阳坐在笔记本前,阴冷的眸子死死锁定眼前的电脑画面,修长有力的手指随着胸腔内不断激荡的怒意而渐渐回拢,最后紧攥成拳,捏得“咯咯”作响。
没错,这家丽都商厦实际是雷氏集团旗下的产业之一,它位于市中心的黄金地段,全市几乎有一半的贵族都选择来这里买东西,但唯独沈傲天和雷震阳除外,因为他们的身份特殊,平常需要买什么东西,只需一个电话就能搞定,根本就没必要亲力亲为。
但沈傲天今天却亲自来了,不但亲自来,还带了汐云过来,无人知道,当雷震阳透过电脑屏幕看到他和汐云进入商量的时候,那双昔日里总是温柔如水的眸子早就已经步上了一层嗜血的阴霾。
尤其是后来当他看到沈傲天和汐云一起买情侣手机,一起选包的时候,透过电脑画面,他能够很清晰的看到沈傲天眼眸里的深情,那样的专注,认真,就好像在他面前站着的不是一个女人,而是全世界最最珍贵的宝贝。
那一刻,雷震阳是真的怒了,当即就想一拳将电脑捶得粉碎,凭什么,凭什么他沈家造了孽,非但得不到上天的惩罚,还让沈傲天事事都顺利,从小到大都享受家庭的温暖,现在连他最最向望的爱情,沈傲天都比他先得到。
可他呢他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没有
雷震阳闭上眼,无力的靠在椅背上,脑海里开始渐渐升起一团火,火苗向上借着风势,疯狂的飞窜,燃烧了屋顶,烧焦了窗户,寂静的夜里到处都是惊恐的嘶喊声和刺耳的尖叫声。
“妈妈妈妈,你怎么了,妈妈”火光跳跃中,隐约有一个岁的小男孩哭喊着跪在地上,在他身边躺着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在她的身上,压着一根着火的横梁,无情的大火正在疯狂的灼热着她的皮肤,她疼的皱起眉,话都说不出来。
可就是这样,她仍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用那双被浓烟染黑的手不断的推搡着扑到她怀里的小男孩,虚弱的喊道“震阳,快走,别管妈妈,快走”
“妈妈,我不走,我不走,妈妈”小男孩哭泣着始终不愿离开,他要陪着妈妈,跟妈妈永远在一起,但话刚说话,从屋顶就掉下无数根横梁,紧接着他幼小的身子就被大力推了出去。
“快走”大火继续无情的肆意着简陋的出租房,很快就将之彻底淹没,但里面隐隐约约还能听到有细微的催促声传出,虽然是那样的微弱,微弱到再也听不到
“妈妈妈妈”小男孩嘶哑的哭喊着,几次欲再冲进火海救他的妈妈,但终被无情的大火阻挡在外,除了悲绝的仰天嘶喊外,幼小的他什么都做不了。
记忆在一声声凄厉的哭声中又重回到现实,而此时的雷震阳早已经泪流满面,记忆中,除了这一件往事,总是能让他轻易的掉眼泪外,遇对什么事他都是冷酷无情的。
还记得,当时年幼的他也曾有过最纯真的一面,和所有同龄的小孩一样对未来有着无限的憧憬,但因着那一场大火,他的童年,他所有美好的憧憬,都在一夜之间被彻底的摧毁,同时毁灭的还有他的至亲。
这样年来,每每想到妈妈的死他都恨得咬牙,报仇的念头更是一刻都不曾松懈过。
为了报仇他加入了雷煞帮,跟着一群黑道上的人出生入死,每天在枪林弹雨中挣扎,只为能早一天出人头地,好查出仇家的下落,为妈妈报仇雪恨。
终于有一天,他杀掉了所有反对他的人,当上雷煞帮的帮主,也在华叔的协助下创立了雷氏集团,而当年纵火案的真凶也在他的调查下渐渐浮出水面,那人不是别人,正是沈傲天的母亲沈清玉。
而原因自然是女人的猜疑和嫉妒,他的妈妈因着生活的艰难在一次招聘会上得到了去沈氏集团上班的机会,职位当然是人人羡慕的总裁秘书,也因为这样,他那最无辜善良的妈妈惹到了沈清玉,为了留住丈夫的心,她下了杀手。
这一切都是铁铮铮的事实,但却与沈傲天无关,但雷震阳却在恨沈清玉的基础上,对沈傲天也是恨之入骨,他是沈家的大少爷,沈氏集团的合法继承人,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还有一个疼他爱他的妈妈。
可他呢除了仇恨以外,他什么都没有,这一切都是沈清玉和沈家带给他的,而沈傲天既然是沈家唯一的继承人,他就应该替他的家人承受这一切,至少,在他雷震阳获得幸福以前,他沈傲天什么都不能得到,哪怕是一点点幸福,他都没有权利拥有。
沈傲天,你等着,终有一天,我要把你沈家欠我的,在你身上全部都一一讨回来。
雷震阳眯着阴鸷的眸子,仇恨的火焰继续在脑海里疯狂的翻滚,直至火焰褪尽,独剩下了一粒危险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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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第一百三十章 回到忘情海
雷震阳的怒火烧得再旺,在短时间内也还烧不到沈傲天身上,所以此时的他仍旧是幸福的,汐云也依然沉浸在快乐中。
事实上,打从商场出来,她就一直在笑,银铃般的笑声让沈傲天的嘴角也始终都挂着笑容,如果可以,他希望她永远都是幸福快乐的,那样的话,以后他无论在哪,这一辈子身边只要有她,他的心就是踏实的。
“想什么呢我饿了,我们回家吧”正当沈傲天的思绪在幸福中游走时,眼中突然出现一只小手,不停的左右晃动着,清脆的声音将他拉回现实,他微微一笑,抓住汐云的小手,给她系好安全带,脚踩油门,跑车很快行走在公路上
“去哪”车走到半路上时,沈傲天扭头询问汐云的意见,他发现,她的存在,对于他来说就如深入土地的种子,早已经在他心里生根发芽,所以下意识的,他就想听取她的意见,只要是她不愿意的,他都不会去做。
“还回山里吧,我喜欢那里的环境,再说我早上去菜市场买了好多菜,回去我做给你吃”汐云靠在后座上,满脸都是疲惫的神色,但脸上却始终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看着眼前认真开车的男人,想着他刚才在商场里温柔的给她揉鼻子,当时的她听着周围的导购员那一声声惊羡的抽气声,感觉自己就像泡在蜜罐里一样,幸福的感觉都快将她给融化了。
直到现在,她还有点不敢相信,一切就好像置身于现实和梦境之间,让她亦真亦幻,始终都不敢伸手去触摸,生怕一伸手,眼前的幸福就会突然消失不见,一切又会回到。
想起以前,他对她那么凶,甚至还残忍的羞辱过她,而现在他却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不断对她百般宠爱,还细致入微的照顾着,虽然有时候,他霸道的令她想要抓狂,但也有的时候,他对她的好,令她感动的想要掉眼泪。
就在这时,安静的车内突然想起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是沈傲天的手机,汐云本以为他会接听,谁知他掏出手机,在看清霍诚的名字时,直接就按下了挂机键。
汐云不解,忍不住开口问道“怎么不接听啊,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