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里充斥着消毒水的味道,刺鼻的很,也或许是因为她对这种环境的天然抵触,让她从踏入这一步开始,就变得焦躁不安。
汪林莞觉着,自己现在就像是一只行尸走肉,茫然的,麻木的,跟着大部队。
耳边纷杂声声,男人的,女人的,小孩的,哭闹声,喧杂声,令她想起在疗养院时,刻意回避的那些时光。
手术室还亮着灯,听医生说,苏潮哥哥腰腹间那处伤口挺严重,在西分医务室只能进行简单处理,最终需要缝合。
他那人耐力极好,那么重的伤,被他轻描淡写一笔带过。
最初也就绑了绷带,做了简单缝合。
刚刚因为追她过来,裂开的伤口染红了他腰腹间的绷带。
汪林莞恍然想起,从她第一次见苏潮时,他这人就特别喜欢穿黑色,西分那个大平层里,衣帽间里他留下的衣服,也一水的黑色。
黑色T恤,黑色睡袍,黑色风衣,黑色衬衫。
单调至极的颜色,跟他吊儿郎当的性子呈现出极致的反差。
一开始她觉得这个哥哥或许就是喜欢冷色调装酷,黑色也确实十分趁人。
久了,还是温时告诉她:“苏水仙啊?”
她点头,“好像很少见苏潮哥哥穿其他颜色。”
学美术的,自个儿的梦想又是当个设计师,汪林莞对色彩十分敏感,时尚度也是拔尖。
中二时期,认识苏潮初始,没少脑补各种有的没的。
想看他穿各种制服,想看他染很跳脱的发色。
甚至她都想着,如果将来真成了设计师,诱惑着他给自己当模特。
然而,那么骚气的一个人,对黑色情有独钟,令她十分费解。
带着一箩筐疑问,她问过温时:“他是不是因为懒得费事儿,所以批量定制——”
温时无语:“你觉得他一个天天换车,每次出门各种奇怪色彩的鞋子,不重样的换,是因为懒得买衣服啊?”
“难道不是?”
温时点了根烟,轻嗤,“那你可太不了解他了,以前老子也觉得这人天天一身黑的装逼十足。直到有一次跟他出去泡温泉——”
“泡温泉?发生了什么吗?”
温时:“应该刚打完架吧,到地方时,他外套都没穿,鞋子上有泥泞,不知道搁那儿浪了一圈。”
“我们一块去汤池,这人换衣服时,我他妈的才发现他受伤了。”温时笑笑,“苏水仙这人,挺有意思的。一般不动手,动手就要见血。”
“问了,他也不说,只是说遇到几个找死的傻逼,对方不太厚道,带了家伙。”
汪林莞:“……”
温时:“你不知道,他脱完衣服扔床上时,直接将床单浸透,吓得人家来收拾的保洁阿姨魂快没了。”
“最后,温泉没泡成,老子当了回免费司机给他强行拽医院去了。”
“后来我才知道,他哪儿是喜欢黑色,明明就是不太想让人看出来他带着伤。”作为一名资深“校霸”,温时觉得自己可以理解某人的脑回路,“跟你这小姑娘说了,你大概也不明白。”
她没好气地回:“你不说怎么知道我不明白?”
温时幽幽叹息,“这打架吧,气势很重要。人狠话不多懂吧?你别看苏水仙那人平时没个正行,他这人打架贼他妈的恐怖。”
“受伤了也一声不吭,要不是看到床单上那一大片血,我都怀疑这人没长痛觉神经。”
温时眯起眼睛回忆了会儿,才又道:“岂止没长痛觉神经,我觉着吧,他天生的散漫态度,好像什么都不在乎。”
“当初我姐跟染白哥在一块时,我还好心安慰他来着,带他去游乐场划船散心,结果这人他妈的完全没带伤心的。”
想起以前被欺负的事儿,温时依旧愤愤不平,只想无限吐槽,“一脚给老子踹进了湖里,自己懒洋洋躺船上悠哉悠哉的。”
温时呵呵冷笑:“这人将来如果谈恋爱,分手了都不会有太大感觉,甚至云淡风轻到把‘前女友’处成‘好哥们’。”
汪林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