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荒多山,又处于亚热带和热带交界之地,因此这里是昆虫的天堂。
而这也催生了一个职业的诞生——蛊师。
蛊术是一种古老的巫术,早在殷商时期的甲骨文中就有记载。
蛊术的制作方法包括取毒虫、培养金等,施术方法包括将蛊虫或药物放在受害者身上或食物中。
而破解蛊术的方法包括使用草药、吉祥物、动物等,因为用蛊术害人比较隐蔽,让人防不胜防,因此古代法律也对蛊术进行了严厉打击。
大荒蛊术是其中一种流行的蛊术,但蛊术不仅限于苗族,古代南方很多地方都有流传。
万事有阴必有阳,蛊术可以用来伤人、控制人,也可以用来救人。
每个蛊师一生中都会养很多蛊,但本命蛊却只有一只(自爆一只本命蛊前的苗天行例外)。
苗天行剩下的本命蛊是一只很强大的血蛊,可以用来战斗,也能用来控制别人,而苗晴璇的本命蛊,却是一只不擅战斗而只擅救人的蓝云蛊(也称凤凰蛊,取凤凰涅盘,起死回生之意)。
“小弟,你帮我护法,我要用我的本命蛊来救龙哥。”
苗晴璇去到洗手间用冷水洗了把脸,试图让自己精神好一点。
“姐姐,姐夫的伤很重,全身经脉多处严重受损,要不是他身体强健,可能早就……
你的凤凰蛊还没长成,虽然能治疗一些普通伤病,但对这么重的伤也见效不大吧?
而且姐夫的伤不能再拖了,我还是建议赶紧回南荒,找最好的医生治疗,不然……”
蛊师最早的传承是上古年间的巫,因此也都懂医术,苗东方收回给姬崇龙把脉的手,轻声说道。
“我知道,所以,我不准备对他进行普通的救治,而是献祭!”
苗晴璇掠了掠刚才洗脸散下的一缕秀发,把它夹在耳后,气定神闲地开口道。
“什么?献祭?姐姐你疯了?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苗东方大惊失色,不由得厉声喝道,仿佛这样便可以叫醒“失心疯”的姐姐。
“你小声点,别吵到龙哥!”
苗晴璇不满地白了弟弟一眼。
“可是姐姐,献祭本命蛊,比自爆本命蛊还要严重,你不但会元气大伤,而且,终你一生,都不能再修炼蛊术,你确定你还要这样做吗?”
苗东方压低声音说道。
蛊师不比其他,本身对修炼者的要求就很高,不光身体条件各方面要达到某种标准,还要天生跟动植物有亲和力。
可以说万人中挑一人,不然大荒的蛊师早便泛滥了。
那些说会蛊术的,最多都只会些皮毛,制作最简单的蛊虫,或从蛊师那里买来蛊虫对付别人。
这些人根本算不上蛊师。
可能是遗传了父亲的基因,苗晴璇从小的天赋就很高,特别是在亲和力上面,身为父亲的蛊王都自愧不如。
可惜身为天才的她不太喜欢蛊术,反倒对各种植物感兴趣,这让她的父亲也无可奈何。
不过也没什么,超强的天赋,加上有蛊王父亲悉心培养,她成长为新的蛊王只是时间问题。
可是现在,这样的蛊术天才却要为了救自己的爱人,献祭跟自己生命一样重要的本命蛊,放弃自己唾手可得的名誉跟实力,让苗东方可惜之余,也感觉难以理解。
“我确定!小弟,如果龙哥死了,姐姐活着也没有意思了,不就是这身蛊术吗?我以后不练就是了,本来我便不喜欢,废了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