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玛城下一战,唐朝援军陆陆续续赶到,取得了歼敌三万多的战果。再加上进军途中零零星星歼灭的吐蕃军队,被歼的吐蕃军队接近五万人了。
反观唐军,伤亡不过四千多人。这些伤亡里,主要是程晓天所部,其他各部几乎没有什么损失。唐军伤亡最大地,一是程晓天的骑兵,二是陈晚荣的炮兵。日落城一战,虽是取得了歼敌两千的胜利,炮兵也付出了上百的阵亡代价。
哥舒翰接着道:“现在,吐蕃人已经清醒过来了,战争突然性的优势已经不复存在了。是以,末将以为,我军拿下多玛城以后,应该大张旗鼓,以堂堂之阵推进。要吐蕃人知道,大唐大军压境,给他们造成一种心理上地巨大压力。”
唐军的战斗力非常强悍,一旦吐蕃人知道唐朝大军压境,心理上的负担会非常沉重,这是很好的攻心之术。
郭虔点头认同:“是呀!我们不能再搞突袭了,只能大张旗鼓的推进。王忠嗣,你以为呢?”
对这个小大人,谁也能不忽视,郭虔是不敢不问问他的主意。
王忠嗣眨着眼睛,笑得很甜:“大帅,哥舒将军的想法很好,我没有异议。不过,哥舒翰将军说地大张旗鼓一事,我们可以大做文章,推进地时候,多张旗帜,要让吐蕃人误以为我们是三十万,四十万大军,而不是十万之众。”
话音一落点,众将一齐大笑,很是欣赏的看着王忠嗣。
程晓天最是高兴,指点着王忠嗣,笑着问道:“王忠嗣,你那个小脑袋瓜里想地是什么?尽出些损主意!不过,我喜欢!你们想啊,要是让吐蕃人误以为我们大唐有三十万,四十万大军推进,那会是什么样的后果?吓也要把他们吓个半死,还不要说打喽!”
费俊行也是拍掌大笑:“大唐风华,甲于天下,人口众多,物产丰饶,三十万、四十万大军,对于大唐来说不算什么。可是,对于吐蕃来说,他们得把还没断奶地孩子算上,看能不看凑足这么多军队。”
哥舒翰击掌赞道:“王忠嗣这主不错。还有一件事,日落城之战时,我曾谎言说我们有五万龙武军参战。我也特意把那个吐蕃将军给放走了,他却没有回到多玛城来,应该是去了别处,很有可能是逻些城。”
郭虔大拇指冲哥舒翰一竖,赞不绝口:“哥舒将军,你见机真是太快了,在那种情况下,你还能想到吓唬吐蕃人,了不起!要是墀德祖赞得知这一消息,他肯定很重视。说五万龙武军参战,他肯定不会信,不过,三两万他肯定会信。这事,我们也得好好利用,对了,放风出去,就说程晓天部是龙武军。”
费俊行大笑不已:“大帅,你这主意高明着呢!程小子以五千骑兵和吐蕃数万之众纠缠了两天不说,还把吐蕃的禁军给打得没了战力。墀德祖赞肯定会信程小子所部是龙武军,他不信,他就不是墀德祖赞了!”
程晓天脸一板,喝斥起来:“费俊行,少说几句,没人把你当哑巴!什么小子不小子?大帅,你把我升格成龙武军,就该给我配点象龙武军那样优秀的弟兄,我可是等着要人呢!”
一片大笑声响起,这是大战之前的最后一次商议军机。
末日,离达兰越来越近了!
第一四四 血染多玛城
虽是晨曦初上,已是万里无云,碧空如洗,今天注定是一个晴好的炎炎夏日。
当吐蕃人正在喝着酥油茶时,多玛城下的唐军有了动静,军号吹响,唐军开始集结。自从唐军围住多玛城以来,唐军只是歇息,就没有如此动静的时候。
这很不寻常,吐蕃兵士忙去禀报达兰。此时的达兰,经过多玛城外一战,再也没有了昔日的傲气。他是吐蕃有名的战将,自视极高,等闲人不入他之眼,多玛城一战不仅打掉了吐蕃数万大军,更在于让达兰好象变了一个人似的。
“唐军要进攻了!”达兰心里中暗道,略一整理甲胄,快步赶到城头上,放眼望去,数十里唐军大营除了吹响的军号,战马的嘶鸣声以外,没有一个人喧哗。
达兰精通兵法,深知一支数万人大军能如此整肃非常不容易,就是吐蕃军队也是做不到,而唐军却能做到,唐军能强悍无敌,也不是幸致,确非吐蕃军队所能比。他在多玛城下败北,也不算冤。
一想到那一战,达兰心里很不是滋味,冷笑道:“就算唐军英勇善战,又能奈我何?这可是多玛城,不是你们攻占的那些小城所能比。”
多玛城是吐蕃的北大门,吐蕃下了一番功夫,百年经营,非常坚固,比起唐朝的都城长安自是不如,按照达兰的估计,唐军要想强攻多玛城。不负出三万人地代价,两万人是跑不掉的。
十里方圆大小,全用青条石砌成,城墙高达五丈,其坚固程度可想而知。而且,城里还屯积了不少粮草,足够三万大军三月之用,达兰的底气很充足:“我们慢慢打吧!虽然我只有不到一万人,可是,我仍能给你们一个惨痛的教训!”
就在达兰转念头这当口。唐军开出营寨,一队接一队,人马整肃,盔明甲亮人气势如虹。唐军来到城外。排成一个个方阵,站得笔直,好象水泥桩似的,不可撼动。
让达兰奇怪的是,唐军居然没有带攻城武器,而且骑兵不见一个,更没有重装步兵,有的只是轻装步兵。
唐军的战法,达兰很熟悉。若是野战,唐军会布置好伏过多弩、擘张弩、角弓弩和单弓弩,等着敌人去送死。敌人若是冒然冲锋,会给唐军强大的远程武器射杀,从而伤亡惨重。
等到敌人给消耗得差不多了。唐军地骑兵、重装步兵和轻步兵就会投入战斗。骑兵和轻步兵来对付敌人地步兵。而重装步兵主要负责对付敌人地骑兵。
一句话。唐军之所以强悍。不仅仅在于他们训练有素。装备精良。胆气过人。还在于唐军有很好地协调配合。在战场上。唐军一般不会投入一个兵种进行作战。往往是多个兵种进行协调。良好地协调。是唐军所向披靡地一个重要原因。
象今天这样只派出轻步兵地事情。达兰还没有见过。不由得很是惊奇。眼睛瞪得老大。一而再。再而三地打量着轻步兵。没错。是轻步兵!
“他们要做什么呢?凭着没有攻城武器地轻步兵要是能把多玛城攻下来。是天大地笑话!我达兰还不至于无能到这地步!”达兰很是气愤地想。
他绝对想不到唐军拥有火炮。要对付多玛城已经足够了。在火炮面前。多玛城再坚固也是抵挡不住。只要城门一开。唐军轻步兵入城屠杀就可以了。
重装步兵威力是很大。不过需要足够地空间。要重装步兵排开阵势才有威力。问题是多玛城和日落城这些小城不同。不仅城市大了许多。也繁华不少。城里除了帐篷。还有不少房屋。这些东西阻碍了重装步兵地发挥。同样地。骑兵在多玛城里也派不上多少用场。还不如用轻步兵进行巷战地好。
正是从这点考虑,郭虔决定投入轻步兵就行了。
唐军的军营里,陈晚荣正迎着朝阳而立,刺目的阳光很是耀眼,不过,对陈晚荣没有一丝一毫的影响。陈晚荣站在炮兵前面,一脸严肃,扫视着炮兵,缓缓开口:“弟兄们:自从过了石堡城,我们行进千里之远,这是一个奇迹!我为何说是奇迹呢?那是因为我们不是骑着马赶路,也不是轻装疾进,而是我们抬着火炮走完了千里征程,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说是奇迹,一点也不为过!
“想想在刚刚过去的日子里,我们是如何挺过来地!积石山,山势雄峻,道路险恶,泥泞漫道,难以通行,我们硬是用我们的肩膀把火炮抬了过来,用我们的双脚走完了这千里征程!我们的肩头给杠子磨破了,出血了,肉烂了,有些弟兄是把杠子放在骨头上抬着火炮前进,这在大唐历史上还没有过!这在华夏历史上,依然没有过!
“再想想我们困得眼睛睁不开的时候,我们在做什么?我骑在马上,给绳子捆在马背上打瞌睡!大唐有数十万大军,有哪支军队做过这种事?没有!只有我们炮兵!
“摸摸我们的脚板,血泡不算什么,那是最轻微的!你们地脚板,还有我地脚板,都把肉磨烂了,血肉模糊。一个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