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我说:这不一定。周代写书的人,都是权谋的大臣,汉代敢于直说的人,都是博览群书的官吏,怎么能说文章写出来不是像花叶的生长那样是由根促成的呢?用心思考作计谋,收集资料写文章,感情在文辞中表现出来,意思在说话中得到证明。商鞅帮助秦国,想在霸业上得到功绩,于是写《耕战》;虞卿帮助赵国,提出计谋和主张并被采纳,辞官后写了《虞氏春秋》。其基本思想,就是虞卿在赵国都城给赵王提的建议;《耕战》的内容,就是商鞅在秦国堂上向秦孝公提的建议。陆贾消灭吕氏的计谋,跟《新语》是同样的见解;桓君山改变晁错的计谋,跟《新论》是同样的意见。看谷永上书的陈述,唐林坦率的进言,刘向恳切的建议,都以见解为根本,写成文章,想借助它把见解表达出来,难道只是雕饰文辞,随便写成漂亮的言辞吗?真挚的感情发自内心,所以那文章上的话才深深地感动人。因此鲁仲连用箭射信,燕将会自杀;邹阳上书辩解,梁孝王才会打开牢门放他。书信、奏章和文章的内容,是从内心迸发出来的,并非只是博览群书的人能造出来的,熟悉学问的人能写出来的。
【原文】
39·9夫鸿儒希有,而文人比然,将相长吏,安可不贵?岂徒用其才力,游文于牒牍哉?州郡有忧,能治章上奏,解理结烦(1),使州郡连事(2)。有如唐子高、谷子云之吏,出身尽思,竭笔牍之力,烦忧适有不解者哉(3)?古昔之远,四方辟匿,文墨之士,难得纪录,且近自以会稽言之。周长生者(4),文士之雄也,在州为剌史任安举奏(5),在郡为太守孟观上书(6),事解忧除,州郡无事,二将以全。长生之身不尊显,非其事才知少、功力薄也,二将怀俗人之节,不能贵也。使遭前世燕昭,则长生已蒙邹衍之宠矣。长生死后,州郡遭忧,无举奏之吏,以故事结不解,征诣相属(7),文轨不尊,笔疏不续也。岂无忧上之吏哉?乃其中文笔不足类也。
【注释】
(1)结:绳结。这里指困难的事务。
(2)连:疑“无”字之误。下文有“事解忧除,州郡无事”,可证。
(3)适:根据文意,疑“曷”之误。
(4)周长生:周树,东汉初人,著有《洞历》,今佚。
(5)任安:东汉初年人。
(6)孟观:东汉初年人。
(7)诣(yì义):到。相属:这里指丞相府的属官“司直”。司直是协助丞相审查和处理犯法的官史。
【译文】
鸿儒少有,而文人比比皆是,地方长吏,怎么能不尊重他们呢?难道只是用他们的能力,在公文上舞文弄墨吗?而是希望州郡长官有忧愁的时候,他们能写章上奏,解决处理困难烦杂的事务,使州郡无事。就象唐子高、谷子云这些官吏,要是出来尽心,完全拿出写公文的本领,那些麻烦和忧患的事怎么会有解决不了的呢?古代很遥远,四处偏僻隐蔽,动笔作文的人,记录有困难,那么暂时就近用自己家乡会稽的事来说。周长生是文人当中的魁首,在州府,是为剌吏任安起草奏章,在郡府,也是为太守孟观写奏章,解决了麻烦事消除了忧患,使得州郡无事,二位地方长官的职位得以保全。周长生的身份不显赫,不是他才智低、功力差,而是二位地方长官怀着俗人的节操,不能尊重他。假使遇到前代的燕昭王,那么周长生早已蒙受邹衍那样的恩宠了。周长生死后,州郡的长官遇到了忧患,没有能干的起草奏章官员,因此困难事解决不了,被追究责任押送到相属司直受审,这是由于写文章这一行不受重视,不再有擅长写奏章的人的缘故。那么难道就没有为地方长官分忧的官吏吗?而是他们当中的人,文笔远不如周长生之类的缘故。
【原文】
39·10长生之才,非徒锐于牒牍也,作《洞历》十篇,上自黄帝,下至汉朝,锋芒毛发之事,莫不纪载,与太史公《表》、《纪》相似类也(1)。上通下达,故曰《洞历》。然则长生非徒文人,所谓鸿儒者也。
【注释】
(1)《表》、《纪》:指司马迁《史记》中的大事年表和本纪。
【译文】
周长生的才能,不仅仅擅长写公文,而且写了《洞历》十篇,上从黄帝,下到汉朝,就连细小轻微的事,没有不记载的,跟司马迁《史记》的《表》、《纪》相类似。由于上通黄帝下达汉朝,所以叫做《洞历》。像这样,周长生不只是个文人,而且是个称得上鸿儒的人。
【原文】
39·11前世有严夫子(1),后有吴君商(2),末有周长生。白雉贡于越(3),畅草献于宛(4),雍州出玉(5),荆、扬生金(6)。珍物产于四远,幽辽之地,未可言无奇人也。孔子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7)!”文王之文在孔子,孔子之文在仲舒,仲舒既死,岂在长生之徒与?何言之卓殊,文之美丽也!唐勒、宋王(8),亦楚文人也,竹帛不纪者,屈原在其上也。会稽文才,岂独周长生哉!所以末论列者(9),长生尤逾出也。九州多山,而华、岱为岳,四方多川,而江、河为渎者,华、岱高而江、河大也。长生,州郡高大者也。同姓之伯贤(10),舍而誉他族之孟,未为得也。长生说文辞之伯,文人之所共宗,独纪录之,《春秋》记元于鲁之义也(11)。
【注释】
(1)严夫子:姓庄,名忌。西汉时会稽(今江苏省苏州市)人。与司马相如同好词赋。与邹阳、枚乘同侍梁孝王,忌名犹重。东汉时,因避汉明帝刘庄的讳,故改称严忌,世人称为严夫子。
(2)商:疑“高”字形近而误。本书《案书篇》有“会稽吴君高、周长生之辈”,可证。吴君高:参见16·9注(1)。
(3)白雉贡于越:周成王时,越裳(古代南方的一个民族)向周王朝献过白雉。
(4)畅草:一种珍贵的香草。宛(yù郁):通“郁”,指郁林郡(今广西省大部)。畅草献于宛:本书《儒增篇》、《恢国篇》云:“倭人贡畅”,与此说不同。此据《说文》说。
(5)雍州:古九州之一。《尚书·禹贡》:“黑水、西河惟雍州。”《尔雅·释地》:“河西曰雍州。”《周礼·职方》:“正西曰雍州。”相当于今陕西秦岭以北,甘肃大部分和青海一部分。
(6)荆:荆州,古九州之一。《尚书·禹贡》:“荆及衡阳惟荆州。”《尔雅·释地》:“汉南曰荆州。”《周礼·职方》:“正南曰荆州。”主要在湖北、湖南、贵州北半部和四川东南部一带。扬:扬州,古九州之一。《尚书·禹贡》:“淮、海惟扬州。”《尔雅·释地》:“江南曰扬州。”《周礼·职方》:“东南曰扬州。”在今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福建一带。
(7)兹:此。这里指孔子本人。引文参见《论语·子罕》。
(8)唐勒:战国时与宋玉齐名的辞赋家。《汉书·艺文志》著有赋四篇,已亡佚。宋玉:战国时与唐勒齐名的辞赋家。《汉书·艺文志》著录赋十六篇,多亡佚。传世作品中以《九辩》为最可靠。
(9)末:根据文意,疑“未”字形近而误。章录杨校宋本作“未”,可证。
(10)伯:古代以“伯(或孟)、仲、叔、季”顺序来区别兄弟的长幼。伯或孟,都是指老大。
(11)记元: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