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罗公园与多数大企业研究组织的区别之一,就是他们有高昂的工作情绪。当然,规模也是个重要因素。爱迪生从不雇用很多人,这和具有千人的大型组织相比,他这里的人员很少。所以这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十分和睦。
另外还有一种过去与现在的区别。工业发明需要各行各业互相配合,因此不像爱迪生时代那样只由一个人主导,一个人提供发明思想,一个人进行设计。今天,每提出一个初步设想,一般都是一组人,而不是一个人。尽管当时爱迪生分配给雇员们的某些工作,也需要几种技术的配合,但在实际工作中,他本人仍然是主要的动力,唯一的裁决者和评判者,集众人一个月的劳动于他一人的决定之下。他的思想,就是整个企业的指导思想,他的方法也是整个企业的工作方法。
爱迪生和爱因斯坦一样,从不因为失败而气馁。为了获得某种发明,他进行了上千次的试验,一种办法不行再换一种,直到将问题彻底解决,这就是门罗公园的精神。爱迪生的发明是一种个人直觉与严格科学原理的奇妙结合。在考虑某项设计时,他总是从个人兴趣出发,如果感到这方面的研究乏味了,他就转向另一个方面。这样,他总是同时考虑着七、八种设计。当某项工作看不出有进展的希望时,他就把它搁置一边,开始做另一项工作。到了一定的时候,他又放下这件工作,回到原来的工作上去,直到把它完成。
爱迪生在研究中讲究工作方法。比如说,在处理化学问题时,爱迪生使用的是植物栽培学家路德伯班克的方法,即首先把某种作物种上一英亩,然后从中选优,进行繁殖。又如,他在处理机械性质的问题时,靠的是严格的逻辑思维。他的招聘、解职以及经营办法都不同寻常。当后来成为著名的金刚砂发明者的爱德华特艾奇逊前来求职时,他被带到试验室。爱迪生问道:“你来干什么?”艾奇逊回答:“找工作。”爱迪生接着说:“到机加车间去找克鲁西。”说完又回去干他的工作了。
爱迪生的生活、工作方式没有规律。工作需要时,就在中午干活,也可以在半夜干,他既不在乎今天是星期几,也不在乎现在是几点钟。如果感到累了,他会在白天大睡起来,他的多数发明工作都是在半夜进行的。有时,他会连续几天不看来信来电;有时,他也会坚持每天早晨上班。
这种随遇而安的生活方式,是爱迪生处理日常事务的特点。在他的头脑中不断产生一些新的设想。不论是与朋友共同进餐,或是交谈之时,只要他有了新的设想,他就会掏出笔记本,立刻记下自己的想法。一本笔记能连用几个星期的时候很少,许多笔记都是几天就完,爱迪生一生共做了3400本笔记。
自发明工厂建立后,新的发明一个接着一个,新的产品一个接着一个被造了出来。其范围之广,远远超过了以前的纽瓦克沃德街工厂。1876年,在费城举行了百年纪念展览会。展览会上展出了过去百年美国所发明出来的各种成果,其中也包括发明家爱迪生的发明品。不过,观看展览的人们做梦也没有想到爱迪生就在不久后设在门罗公园的研究所里发明了电话、电灯、留声机、电影等等对人们生活有着很大改变的东西。在研究中,另外一些人也作出了贡献,他们在爱迪生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合作,集体研究,因此,他的成功或多或少的是建筑在了这个时代所带来的各种知识之上。
爱迪生在门罗公园实验室里完成的第一件发明是一种电笔。这种发明也许早已被人遗忘了。爱迪生计划获得这项发明专利后,大量的加以制造。5月初,他写信给在华盛顿的一个老友罗爱斯(Fred w 。Royce )。爱迪生对他说:“我希望你有空去专利局查问一下,我那电笔的专利究竟进行得怎样了”。
罗爱斯回复之后,爱迪生又给他写了第二封信。这时那个曾经恶意地驳斥爱迪生发现的竞争者索叶为了和他竞争,对他发明的电笔加以种种的侮蔑。对此,爱迪生立刻予以答复。他在给罗爱斯的信上说道:“至于说到索叶那个卑劣的自命不凡者,我从没有信任过他的一句话的。他的肚中只是一包压缩的乌烟瘴气而已。我听说,他在桌上放了两架真笔誊写机,在桌下用轴杆和齿轮连接起来,就算同步的了”。他又在信末写道:“如果他要在纽约华盛顿两地之间作这试验,那他就得用一根280公里长的转轴来连接了。他这个人只会纸上谈兵”。
爱迪生自认当时非常渴望获得专利,因为他急需资金搞发明。专利局把他的请求延迟了好久,这使他深感不安。
“你能不能确定在它安稳地经过了印刷机,文具,以至打洞机的种种手续以后,又还得通过什么必要的形式呢?难道他们已经从亚述古国的石碑中掘出了巴比伦防治洪水的典籍来吗?”
他又等候了一个月,终于忍耐不住了,他说道:“天哪!如果那电笔必须经过所有那些手续的话,那么我在今年夏季全部了结的希望是不能实现的了。它有没有在维尔布那里通过呢?希望你能去询问他们一下,并且告诉他们我是一个穷苦的孤儿……”。
在那时爱迪生常自称为“穷苦的孤儿”。他在那信的末尾戏谑地写道:“地球,西半球,美国,新泽西州,密德尔塞克斯郡,宾夕法尼亚铁路南4公里高丘上,门罗公园内”。他邀请罗爱斯在离华盛顿到纽约去的时候,顺便往门罗公园来。他说:“这里是纽约区风景最美的地方。我在这里新建了一个实验室,现在四周已长满青苔了”。
罗爱斯后来是否接受了爱迪生的邀请,我们无法查考,但是爱迪生得到电笔的专利已是三个月以后的事。
1877年,爱迪生获得了三项专利:穿孔笔、气动铁笔和普通铁笔。这种笔是油印机和复印机的前身。
复印程序很简单。首先用一支尖铁笔在一张特制的粗蜡纸上书写,纸下垫着刻有密纹的钢板。铁笔经过的地方,纸上便留下无数小孔;然后再将这张蜡纸铺在普通纸上,用滚筒蘸着油墨从蜡纸上压过,油墨透过小孔,留在下面的纸上。不久,爱迪生又设计出一种气动铁笔代替了这种简单的铁笔。气动装置可使笔尖作上、下运动,这样便在纸上留下一连串的微孔。最后,他设计出一种电笔,这也是他的成型产品。电笔笔管很细,内装一个钢尖,钢尖的上方是一台微型电机,电机的凸轮带动笔尖作每分钟数百次的上下运动。驱动电机的是本生电池组,即两个大玻璃瓶,内装一个活塞。使用电笔时,活塞就把极板送入电解液,不用时,极板就被活塞拉出,这样就能节省电能。为使这种电笔适于“办公用”,电池组上还装了一只夹子,笔闲置时就夹在上面,十分方便。
这在当时是一项惊人的成就。用此种方式刻出的蜡纸,可以复印3000份。所以,不出几年的时间,不仅华盛顿的政府机构使用了这种装置,而且还远销俄国、中国等地。
电话设计上的贡献
爱迪生的活动现在集中于电话研究上。
随着资本主义工业化程度的提高,城市迅速发展起来,个人之间的交往,机关企业之间的联系迫切需要那种简便又准确迅速的通讯工具。电报虽解决了远距离通讯问题,但是,使用起来确有不方便之处。因为人们使用电报这种方式,必须把文字翻译成符号才能发送出去,接受之后还要转译回去,特别是由于当时技术上的种种原因,传输电文速度迟缓,给电报通讯带来不少困难。早在研究有线电报的同时就有人在想,能否将人的声音直接转换成电讯号来传递消息?19世纪电磁感应现象的发现和应用,为发明这种新的通讯工具创造了条件。
人们开始探求电话的发明,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早在1664年胡克就做了在拉紧的线上传送声音的实验。
在爱迪生出生的10年前,美国人柏基发现,只要在铁棒上绑铁线,使电流快速地作通通、切切的动作,这时铁棒就会磁化或失去磁力而发出声音来。但他没有想到利用这项发现来发明电话。
德国物理学家赖斯(j 。P。Reis ,1834—1874)最先从事这方面的研究。他用木头仿造人耳制造了一个发话器,上面蒙一张用猪肠做的薄膜,薄膜上附有一块金属小片,薄膜随声音振动时金属片就不断地和另一个触片接触,从而使电路随声音节奏而开闭。受话器是一个绕有绝缘线的勾针,勾针安放在两个小支架上,支架放在一个共鸣箱里,当断续的电流通过线圈时就会发出声音来。试验成功后,这种装置也就被称为电话机。赖斯电话机于1861年在法兰克福展出表演,3年后又在吉森召开的自然研究家大会上使用过一次。由于声音很轻,电流间断又会引起失真和干扰现象,大多数人都把这一发明当作奇物珍品,没有得到推广应用。
爱迪生检查赖斯教授的机械之后,获得一项结论:“这机械的缺点是断续电流,如果利用电流的强度使磁力变化,让铁板振动,一定可以传送人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