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有村外人来雀起乡,幻想着能见到那种带着太阳帽,拿着干草耙,长相甜美的充满了乡村风情的姑娘,恐怕是要失望了。
即使在雀起乡偶然瞧见一个衣着光鲜年轻貌美的少女,那也一定身着城里的衣裳,配着手套和面纱。这是在外做工的姑娘回家探亲两周。她的母亲要求她出门穿上最好的衣裳,好在邻居面前长脸。
村里的观念是一过了十二三岁,就得出去做工了。甚至有一些姑娘从十一岁开始就有了第一份差事。
在外人看来,这么小的年纪就被推入社会是件残酷的事。但在村里,只要小姑娘小学毕业,妈妈就会说:“闺女,是自己养活自己的时候了。”妈妈也会和邻居说:“我们家姑娘以后在别人家吃饭,我也不会难过。这丫头早餐就要吃掉五片面包,真是的!”
村里的观念是,男孩可以不离家,因为他们可以在农场务农,他们带回家的微薄工资虽然勉强用来糊口都不够,多少还是补贴了家用,多一分一毫也是有用的。并且如果男孩子长大后想离家自立门户,还会受到家里的阻力。
当然男孩子如果从小学毕业后就出门做活,每周能带回家几先令,他们也一样很受家里重视。
而女孩就不同了,她们待在家就一无所获。所以年纪一到,女孩儿就会觉得自己在人满为患的家里是多余的。
比如,一大家子人怎么睡是个问题。所有的村舍最多只有两个卧室。孩子们长成小伙子大姑娘后就难安排了。一旦大姑娘离家就能给其他孩子腾出些地方。
家里的男孩们长大后,第二个卧室成为男孩的专属。大大小小的男孩子塞满了整个卧室。家里的女孩就要睡到父母的房里。他们有因陋就简的规矩:用屏风或者帘子来分开大人和孩子的床铺。这样临时的凑合拥挤又不方便,让人烦躁。要是家里有个大哥,剩下的是妹妹,男孩就睡到楼下每晚搭起的床铺,第二间卧室给女孩们用。等到外出做工的姑娘们回家探亲,父亲就睡到楼下把大床留给女儿和母亲。现在的人见到小村舍,他们会说:“这家养了十几个孩子。这一大家人到底睡哪呢?”答案是这么多孩子不是同时期都睡在家里。家里最小的孩子一出世,老大快到二十岁,出去做工很多年了。年纪大些的孩子们也很快地出去讨生计。家里人多拥挤是件苦难事,但也没大家想得那么糟糕。
孩子们越长越大,吃得也越来越多。母亲经常为喂饱全家的问题绞尽脑汁。这也难怪她会希望至少一个孩子能自给自足。她不会明说,否则家里心思敏感的小姑娘就很不好受了。母亲常常省下自己盘子里的肉留给孩子,“今晚我不太饿。你吃吧。你在长身体呢。”
女孩们十岁左右离校,通常在家待上一年照顾弟弟妹妹。之后,她们会被安排到当地的商人、校长、马场管理员或者农场主家里做活。在小酒店当女佣在母亲们眼里看来是万万不可的,在农舍家当佣人更是低人一等。母亲们常说:“在农场主家当佣人当一时,在农舍家当佣人一世。”她们对女儿还是有期待的。
女孩们最初做工的地方叫“小地方”,这是以后的垫脚石。让孩子在“小地方”工作超过一年是件不明智的事。不过按照规矩,她们无论喜欢与否都要做满一年。这些地方的食物总是管够,一个十三岁的姑娘在一年里可以长得高而壮,以后好为更好的人家干活。工资够买些衣裳,她们也学到不少东西。
主人对这些小女佣都很和善。在有些家庭,她们被视作家庭一员。有些家庭给这些女孩子们戴上帽子和围裙,让她们在厨房里吃饭,还有家里一两个小孩子给她们做伴。
虽然工钱给得很少,一周只有一先令,但是报酬不止于此。有裁好的布料给她们做内衣,还有罩衫或者冬季的外套做圣诞礼物。要是主人家要求女佣穿戴帽子、围裙和印花裙,这些也都提供。
商店老板的太太会说:“她在我们家做活保证什么都不缺。”其实待遇往往比说得还要好。女主人和这些女孩子们一起持家,还教女孩子们干活。正如女主人说的,在她们家干活的女孩子都“自我完善”了不少。
母亲们对这些小家庭的女主人的态度很是挑剔。要是这家的女主人自己曾做过女佣,母亲就不让女儿在那家干活。常言道“好佣人易成刁蛮主”。她们觉得让自家的小女儿去小户人家做女佣是给足了面子。
母亲们一方面嫉妒女儿在主人家的待遇,另一方面要是有看不惯的事还时刻准备去闹个鸡飞狗跳。母亲们还不喜欢女儿喜欢上了女主人一家,要是女儿想在“小地方”多待几年,她们更要着急了。
有一个十一岁的姑娘被送到一对老两口那做活,后来小姑娘要求在那家待到成年。她妈妈就成天“我家可怜的姑娘”地念叨。“看着别家的姑娘越做越好,我就想到我家姑娘在那个小地方的日子。我都想大哭一场了。”后来小姑娘被老两口收养了,她妈妈还是这样说个不停。
当然有些不好的人家会被大家知道,然后不送自家女儿去做活。劳拉有一次陪同学玛特去见一个需要女仆的女主人。一般情况下,妈妈会带女儿去。可是毕蜜施太太的孩子快要出生,长途跋涉实在不安全。
玛特和劳拉出发了,玛特十岁的弟弟也跟着。玛特穿上妈妈最好的外套,袖子上卷,头发在脑后盘起,戳着黑色发夹。劳拉带着烟囱桶型的帽子,一件短的棕色斗篷,靴子几乎长及膝盖。小弟穿着一件浅灰色羔羊皮外套,戴着一条红围巾,没带手绢。
那是十一月,天气温和而阴沉,阵阵薄雾漂浮在耕地上,树枝和篱笆的刺上挂满了水珠。他们要去的房子离村里有四英里远。他们艰难地走着,觉得简直有四十英里远。走过田间小路和栅栏,穿过树林和村庄。他们一路都在问行人和干活的农民该怎么走,结果却走了很多岔路,这样耽搁了时间。玛特编好的头发散落了,劳拉拿下发夹帮她重新编好。小弟的鞋里进了石子。大家的脚都因长途跋涉而酸痛。劳拉特别担心泥土弄脏了鞋子,因为她未经批准穿上了最好的靴子。她担心回家后要有麻烦。
这些小烦恼和阻碍都毁不了劳拉的好兴致,她享受这灰蒙蒙的天气和那些不知名的田野、树林和村庄。
下午,他们走出一条有溪流相伴的深而窄的小路,见到一座灰色石头砌成的大宅子,有着烟囱桶和门前的玻璃日晷。玛特和劳拉被这大房子震惊了。一定是贵族才能住那儿。他们该进哪扇门,该说什么话呢?
院子里有人在刷马匹,他大声地哼着调子,一开始没听见小姑娘们小声的询问声。第二次他听见了,抬头微笑。“对呀,对呀,你们要找的就是这儿的女主人。”
“请问她需要一个女佣吗?”
“是吧。她那儿一般都缺人。但女佣在哪呢?把你们三个加到一起算一个吧?你们绕过那个马具房,从那棵大梨子树边穿过草坪,就能瞧见后门了。去吧,别害怕。她不吃人。”
他们小声地敲门,开门的是个年轻的女人。劳拉从没见过这样的人儿。她非常瘦小,简直骨瘦如柴,脸色惨白,黑色的弯眉毛,黑发梳到脑后。一件鲜红的外套让她黑白分明的脸更加突出。后来劳拉对妈妈描述了那件红衣服,妈妈说这是加里波第罩衫。
开门的人见到孩子们挺高兴,虽然她觉得小小的玛特做女佣不太可靠。
“谁想在这做活?”她一边领他们走进大得像教堂的厨房一边问。
“对对,这里需要个女仆。”“玛特可能可以胜任。玛特多大了?”“十二岁?她能做啥?”“叫她做啥就做啥?那就没问题了。”
红衣女主人一边回答着女孩们的问题,一边告诉女孩们:“这不是个苦地方,宅子里有十六间房,只有三四间在用。能早上六点起床吗?厨房的锅炉需要烧,烟灰一周需要清扫一次。饭厅需要打扫,早饭前需要生火。过些时候自己要学会做早餐。早餐后要帮着整理床铺,打扫房间,切土豆。晚饭后还有一堆活要干——洗碗、清洗刀具和靴子,擦亮银器。”
红衣女人一边想一边说,脑海里筹划出玛特的一天。直到九点玛特才能上床睡觉,这还是在把热水端到女主人卧室之后。
劳拉知道玛特很困惑。玛特站在那儿,手里扭着围巾,行着屈膝礼,口里一直应着“是的,太太”。
“至于工资,我给你一年两镑十便士。工资给得不高,但是你还小。在我这里你能有个舒服的家。你觉得厨房怎么样?”
玛特巡视这个巨大的厨房一周,她又说:“是的,太太”。
“你会觉得这里舒服惬意的,你还能在火炉边吃饭。你不会觉得孤单的,对吧?”
这回玛特说:“我不会孤单的。”
“告诉你妈妈,我希望她把你收拾整齐。你要戴帽子和围裙。我喜欢我的女佣整洁清爽。还让她给你带足够换洗的衣服。我们这里六个星期衣服集中洗一次。有个人专门负责洗衣服。”虽然玛特知道她妈妈没有多余的一分钱能花在给她置办行头上,而且早上离家前被嘱咐过让主人家提前付一个月的工钱给她妈妈购买生活必需品,她还是说:“是的,太太。”
“好吧,我下周一等你来。现在你饿吗?”玛特的语调里头一回有了感情,“是的,太太。”
一大块冷的牛肘子很快被搬上了桌,大块的肉被切好给三个孩子吃。这么大块牛肘子只在画里见过,味道浓郁肉质细腻,入口即化。一眨眼的工夫三个盘子被舔得干干净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