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彩男“唔”了一声,汗水打透了后背的衣襟。
“怎么?折一只腿不满意?”凌初歪歪头:“听过《公猪的骟后护理》吗?要不我用你练练手?”
迷彩男:“!”
两条腿折了还能接,三条腿折了……
在这荒郊野岭可就真的折了!
他立马疯狂摇头,眼里带着哀求,示意凌初给自己松口,表示自己知无不言的想法。
凌初没听他的,站起身踹了一脚,对晕过去的林彦郴抬了抬下巴:“把人扛着带路。”
迷彩男看看自己折了的左小腿,以及插在大腿上的刀,最后想到身后骨折的手腕,沉默地看向凌初。
“瞅啥?”凌初眉毛一竖,神色不耐:“不就是折了一条腿,断了一只手吗?看给你矫情的,人家双手双脚完好的人怎么没那么多事呢?你可真是个没用的废物。”
迷彩男眼前再次冒出金星:“……”
我知道你可能没把我当人,可但凡你拿看正常畜生的眼光看我,都说不出这么丧心病狂的话。
两人大眼瞪小眼,女魔头不耐烦地啧了一声,走过去给他松开手,顺便掰断另一只手腕,埋怨道:“早知道你想让我这么做,刚才就不捆手了,怎么样,这对称是不是如你所愿?”
迷彩男:“……”
苍天,我是个人渣、罪犯、罪大恶极,应该断子绝孙,永世不得超生,但请你直接让我下十八层地狱,咱们走自助程序,不用派工作人员,可以吗?
摄于魔头的淫。威,迷彩男尝试用胳膊扛起林彦郴未果,凌初让他趴在地上,把林彦郴踹到他的后背,让迷彩男扛着走。
迷彩男在前方带路,没走多远,凌初就听见了说话声,吩咐迷彩男停下,放下林彦郴,并再次把他的手脚捆住,凌初自己拿着刀,潜行至隐蔽处观望。
这一伙儿人应该就是迷彩男的同伙儿,总共两人,同样穿迷彩服坐在树下,高振面朝地趴在一旁,生死不知。
一个嘴角有疤痕的男人,拿过水壶喝了一口,粗声问:“老三怎么还没回来,不会出事了吧?”
“不至于吧。”她身边的大块头迟疑道。
“不管了。”疤嘴男抹了下脸,沉声说:“再等五分钟,不知道那节目组什么时候发现,咱们得换条路立马走。”
“玛德。”大块头抓了把头,一脸烦躁:“这破几把节目组有病吧,跑到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录节目,艹,早知道不听老薛的走这条路了。”
他说完站起身,烦躁地原地转了几圈,又走向高振,踹了一脚:“这小子的命,要留着吗?”
“留。”疤嘴男回答得痛快:“把人弄死了也得带着尸体走,不能留下痕迹,那还不如留个活口。这小子看起来年纪不大,里面零件肯定都能用,多带一个多挣好几笔钱,不亏。”
“啧。”大块头用脚尖把人挑了个面,仔细看了看,露出一个猥琐的笑:“这小子长得不错,不知道老三什么时候回来,要不然我……”
“别找事!”疤嘴男脸色阴沉地警告:“赶紧走,回去了随便你怎么弄。”
凌初站在隐蔽处听着两人的话,老三应该就是迷彩男,至于这几个人做的勾当。
她怀疑是人。体。器官。
不远处传来的隐约声响打断了凌初的思考。
她侧耳仔细听了下,没猜错的话,应该是易韶和柴寒看她们没回去,叫来的节目组工作人员。
刀疤嘴两人的听觉没她灵敏,不过过了一会儿,也听见了,对视一眼,异口同声说:“有人来了,撤!”
两人均没有透露出等老三的意思,不过也不奇怪,做这种黑心行当,都是用命赚钱,道德底线极低,到了关键时刻自然以保住自己为先。
眼看大块头就要扛起高振离开,凌初知道自己不能再躲了,迅速从遮蔽物后跃出,直攻疤嘴男。
对方的武力要比迷彩男高很多,在身负内力的凌初面前,却也只能是个孙子。
这次有两人,凌初速战速决,下手狠辣,几个短暂交锋先搞定疤嘴男,又上前拽下高振,一脚踹在大块头腹部,对方直接冲出好几米,撞上身后大树,咳出一口血。
枝叶扶疏的丛林中,阳光透过繁密的枝叶,洒落进来,在地上形成点点光斑,少女屹立其中,左手一把刀,右手拎着个人,眼带杀气,神情凛冽,远远看去——
像是变态杀人狂正在进行餐前祷告仪式。
高振因为剧烈摇晃清醒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副场景,他脑子还有些模糊,呆愣地看看凌初,又看看她手里的刀,脑子转了一会儿,忽然瞳孔一缩,捂住头哀嚎:“不要,不要吃我,砖家研究调查表明,人肉是酸的!”
这惊天一嚎,让收到求救消息,带着安保人员火速赶来的节目组工作人员脚步一顿,并在凌初视线转过来时,下意识齐齐后退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