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意思,要是路上遇到狼,我帮你逮一头回来。”
说完,四目晃了晃手里的法铃,招呼一众行尸离开义庄。
黑夜茫茫,一排影子在月光下晃动,伴随铃声逐渐远离义庄。
……
天明,庭院。
廖文杰用昨晚的剩饭剩菜喂二黑,见其护食时龇牙咧嘴,还不摇尾巴感恩,就知道这头白眼狼养不熟,准备尽快处理掉。
原先,他担心自己人生地不熟,准备拿二黑换第一桶金,谁知昨晚在九叔身上捞了一笔,钱包立即富裕起来。
现在大鱼大肉连吃三个月不是问题,二黑这点蚊子肉等同鸡肋,他已经看不上了。
“要不,卖给九叔?”
廖文杰眉头一皱,不是他逮着一个人坑,而是发自内心为九叔考虑。
义庄这种地方,万一闹贼丢了尸体,怎么向雇主解释,传出去岂不坏了名声。
不如养条狗,越凶越好!
“阿杰,有人请我喝茶,你去不去?”
说什么来什么,九叔带着文才出现,两人一身漂亮衣服,打扮得跟相亲似的。
“喝茶……”
廖文杰想了想,挑眉道:“是喝茶还是谈生意?”
“杰哥,镇里最有钱的任老爷请师父喝茶,前段时间他就找过师父,想给自己父亲迁坟,今天是第二次了,肯定还是为了这件事。”文才说道。
任老爷。
难道是那位很有名的,又双叒叕尸变的任老爷?
廖文杰暗暗点头,转而道:“九叔,你院子里有鸡有羊,唯独缺条看家护院的忠犬,二黑神勇威武,半卖半送给你了。”
“杰哥,二黑是狼不是狗。”
“野生的狗就是狼,家养的狼就是狗,一个意思,九叔你觉得呢?”
我觉得不妥。
九叔摇摇头:“羊和狼不能放同一个圈子,这条忠犬我养不起,如果你觉得养着麻烦,集市上有肉摊,价格合适就卖了吧。”
九叔劝廖文杰上街,一方面是担心家里的牲畜被狼祸害,必要时候连鸡血都找不到。另一方面,任老爷选的是洋茶馆,省城很流行的那种,他没喝过洋茶,担心出洋相。
带上廖文杰就不一样了,毕竟是留过学的富家子弟,还会说洋文,肯定没少喝洋茶。
……
集市上,九叔介绍了一个认识的肉铺老板,因对方杀熟,廖文杰直接回绝,在街上溜达了起来。
修道之人应当远离世俗,断了红尘执念方可反本溯源,哪怕入世也是为了出世。
可廖文杰觉得世俗挺好的,尤其是任家庄的集市,没有现代化都市的喧嚣,他看什么都新鲜,越逛越有感觉。
九叔跟着廖文杰走了一会儿,发现已经迟到,好面子不肯说实话,给廖文杰指明地点,带上文才先走一步。
等廖文杰到达洋茶馆的时候,九叔、文才面前各放着一杯咖啡,任老爷没看见,但有一个身穿粉色洋装的富家小姐。
她是任老爷的女儿任婷婷,人如其名,花季年华,亭亭玉立。就是洋装过于成熟,和她的青春气不搭,有点牵强附会。
廖文杰觉得不靠谱,文才却不这么认为,珍珠项链又白又大颗,看得他一脸猪哥相,口水都快流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