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辞笑眯眯的点了点头,“我也是这么认为的。那只羊很大,你要吃羊肉了随便割。”
“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疯子直接答应下来,“我弄了一只兔子回来,你要不要吃点兔肉?”
想到兔肉那滑嫩的口感,南辞也心动了,“在哪儿呢?我先看看。”
“就在外面!”
两人一起来到窗户边,一前一后的从窗户里跳了出去。
才刚刚落地,南辞就看到在那只羊旁边,多了一只巨大的兔子。
尤其是那一双巨大的耳朵,垂在身侧,看起来毛茸茸的。
但是当南辞看到兔子那巨大的三瓣嘴之后,整个人就迅速的冷静了下来。
毛茸茸的兔子当然可爱,尤其是那种刚出生没多久,用一只手就能捧起来的小白兔,更是萌的人心都化了。
可是当一只兔子有两层楼那么高,那鲜红的三瓣嘴比一个人都要大时,什么萌萌的滤镜都会消失的一干二净。
南辞不再想这兔子萌不萌,只想着该怎么吃。
兔肉不适合用来做涮肉,红烧或者麻辣应该非常不错。
心里这么想着,南辞就道,“我那儿有一些辣椒和酱料,不如红烧着一起吃吧。”
“好啊!”疯子一口答应了下来,“除了盐之外,我没有什么别的调料,原本打算烤着吃的。”
“没事儿,等明天你再烤着吃。”
这么大一只兔子,就算疯子和旺财,两人一天吃三顿,一顿吃三斤,也能吃很长一段时间。
今天烤不成,明天也能烤,问题不大。
“你说的对。”疯子笑的露出了一口大白牙,“说实话,我很久都没有吃重口味儿的饭菜了,还真是想的慌,今天算是托了你的福了。”
“话不能这么说,这兔子可是你的。”
“那我还要吃你的羊肉呢!”
南辞指了指兔子,“你要是觉得过意不去,就把兔子皮分我一些。”
白白软软的兔子皮,无论是做成衣服还是做成帽子围巾,都非常的好看。
哪怕南辞现在根本就不畏惧寒冷,在可以的时候,还是想要有别的衣服换着穿。
“好啊!那就这么说定了。”
两人商量好之后,南辞回屋里找辣椒和酱料,疯子就在外面收拾兔肉。
回到屋里的南辞,迅速在空间里找出了需要的调理,用一个布袋子装着,拎在了手上。
看着还没涮完的羊肉,还有正在翻滚着的铜锅,犹豫了片刻之后,还是决定带出去。
外面虽然不下雪了,两人也不能真的就露天吃饭。
好在这一层里面还有不少的空房间,之前因为风雪太大,南辞根本没有去过其他的房间。
现在去转了一圈之后,发现有一间屋子有桌椅板凳没被搬走,干脆决定在这屋里吃饭。
先把铜锅和羊肉都运过去,又另外烧了一堆火,架上铁锅。
红烧爆炒的饭菜,还是用铁锅做,味道最为地道。
南辞并没有拿油出来。
有调料就已经是一件让人觉得意外的事情了,要是还带着油,那简直就是在明目张胆的告诉疯子她有问题。
不过没有油,也难不到两人。
拿着刀,去那只羊边上,挑拣最肥的地方割下来一块儿,切小之后扔进铁锅里,一会儿就靠出了羊油。
虽然末世之前有专家说,吃用羊油炒的菜,对身体不是很好,建议不要过多的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