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影子已看不清;我还在寻觅当初你的笑容
我是一颗小小的石头;深深的埋在泥土之中
千年以后繁华落幕;我还在风雨之中为你等候
我还在土中为你守候……”正宗的华夏人唱这首歌要比伊丽莎和埃罗尔唱出来的更有感情,咬音更准。
虽然已经听过一遍,但老公爵和侯爵不得不说,埃罗尔和伊丽莎的歌声比不上凌宵,就这种感情都是他们无法模仿。
而埃罗尔和伊丽莎听到父亲们的评价也没有生气,就这首歌他们的确不如凌宵。再说了,凌宵是他们的儿子,唱得好听他们的脸上也有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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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 27 章
凌宵唱得很专心,连林子里的鸟儿们都被他的歌声吸引住,全部停在树梢,静静的听着。
拿出一块手帕,包起几块看中的石头,家乡的雨花石今生估计是无缘再看到了。那么,偶尔就看看这个星球的雨花石做来想念吧!
一曲罢,四周都没有声音了。大家还没有从刚才的天籁之音中回过神来,他们的脑海还醉在歌声的余音之中。
凌宵也没有叫醒他们,而是安静的坐在树下用草编起了蚂蚱。小时候爷爷带他到乡下治病的时候,跟乡下的孩子学的。那时候他什么也不会,可被取笑惨了。现在想想都觉得小时候的自己挺丢人的,居然连个草戒都不会编,更不要说其他高难度的小动物了。
等自己好不容易学会编蚂蚱,正要向大家学习新的编法时,爷爷看完病就带着他回去了。而自己依依不舍的告别了新朋友,手里抓着一只自己唯一编成功的草蚂蚱回到了城里。
犹得记他在野外做生存训练时,没有食物只好抓蚂蚱吃。刚开始时吃一只吐一场,吃一只吐一场。越吐越吃,这样直到麻木,最后几只一起吃的时候连脸色都不变一下。小时候何曾想过手中的抓来玩乐的虫子,有一日会成为他的口中粮。野外生存训练一般队长都挺狠,别说口粮了,连火都不准带。而且一旦升火被抓住就算淘汰出局了。为了不让自己出局,除了要避开后面追捕的人,还要想尽办法找吃的。他因为是中医,知道那些树皮草根可以吃那些不可以吃,所以经常性肚子里装满了一肚子的草和树皮,比起其他的队友们来说要相对好上一点。只是吃了以后,难消化,每次训练完了吧他还得给自己开一副消食的药。
“少爷,这是什么?”列昂是凌宵的侍官,他的责任就是照顾好少爷。就算少爷以后去了军院他也会跟去,去军队也会一直跟着。
“蚂蚱,送你。”凌宵把自己编好的蚂蚱放在了列昂手中,看来大家在他编蚂蚱时候都恢复过来了。
“列昂,你会一直跟着我吗?”凌宵对站在他身后的列昂问道,相处了这么长的时情,相互之间也有了感情,如果临时换人的话他会不习惯的。
“会,除非少爷不要列昂。不然列昂会一生跟着少爷的。”列昂一开始就很愿意做凌宵的侍官,这是他主动向公爵求来的。
“为什么呢?跟着我肯定会上战场,到时候甚至有可能把命都丢掉。”战场上的变化太多了,谁都不敢保证自己能活到最后。
“即使到了那时,列昂也不会退缩。”能和你死在一起,也是幸福吧!列昂看着凌宵俊美的脸宠。不同与帝国刀刻般的五官,少脸的脸很细腻精致,有着帝国没有的温文尔雅中还夹带着神秘的气质。这肯定是少爷家乡才有的气质,最起码在帝国和联盟,甚至是其他的种族国家也没有这样的气质。
“好,我会很努力的让自己活到退休的时候,这样你不用死,我也不用死了。”凌宵拍了下双颊,给自己打气。
“少爷加油,列昂会努力成为配得上少爷的侍官。”列昂庄重的起誓,他不但要做一个好侍官,还要保护少爷。
“好,你也要努力哦!”凌宵附送了一记微笑给他,这让列昂在以后的两千多年岁月中一直珍藏着这个笑容。
“这样好吗?把列昂放在宵儿的身边?”伊丽莎把一把草药扔进药篓,还用她那双沾染了泥土的手把埃罗尔的脸转向凌宵所在的方向。
列昂喜欢公爵府的小公爵,这是许多公爵府的侍人和亲兵们都知道的,甚至于埃蜀尔他们也有所闻。
“没什么不好,这样他就会尽心心力的照顾好宵儿。如果宵儿喜欢他,那是他的福气。不喜欢,也没有什么。以宵儿的身份要找一个喜欢的女人或者是正君都很容易,只是到那时就不能再让他留在宵儿的身边的。”其实埃罗尔到身份到没有像其他大贵族那样在意,列昂其实很不错。只是这一切都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要凌宵喜欢。不然,就是皇帝来说都没有用。
“你就不怕他为了宵儿做出些什么疯狂的事来?”老公爵和克拉伦斯侯爵走了过,两人显然是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不怕,我相信宵儿可以应付。而且列昂那孩子我还是比较了解的,他做不出那样的事来。”那孩子其实一直很自卑,因为他的身世是公爵府中最低的。父亲是杀人犯,母亲是妓女加骗子,在他刚成年,双亲就被送进了荒星服刑。如果不是他在学校够优秀的话,根本不可能被招进公爵府做侍官。
正因为这样的家世,让他不会说出自己的感情,会选择默默的陪在凌宵的身边,看着他一步步的走向幸福。
“也是个可怜人,宵儿会把他当成是亲人,却永远不会爱上他。”凌宵要的一个可以站在他身边的人,而不是一个永远只能站在他身边默默守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