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段时间,我情绪非常坏。每天早上恹恹睁开眼睛时,都觉得仿佛这一夜我就没睡着过。我神志混沌地挤在公交车里,幻想可以杀死一个一个即将面对的客户,然后又在下班回家的路上琢磨如何闯进我们那个尖酸刻薄的女上司家里,然后把她勒死在床上。
慢慢的,我发现这样无意义的幻想对我的身心健康极度有害,于是,打算做点别的事情来转移注意力。
我决定每周去一次图书馆。
我住的地方离东城图书馆只有两站地,我可以去那里坐一整天,屏蔽与外界所有的联系,单纯地翻几页书。
而且那附近还有一个很棒的糕点店、一个栗子店。
对于死宅来说,每周都出门其实是很大的挑战。
我坚持了两个礼拜,然后隔了一礼拜才去。
第三次去的时候,图书管理员忽然跟我说话:“上周怎么没来?”
我皱了下眉,没有回答。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叫作“自来熟”。坦率来说,我其实不太欣赏这类人,他们常常不懂人与人之间相处的界限。
他笑了一下,把我的借书卡递还给我。
我心里骂了句神经病,觉得自己像是被变态调戏了。但是为不显得我像个小女孩似的仿佛被吓着了,我还是在图书馆呆了一整天。
之后几个月我还是会间断地去图书馆,偶尔也会遇到那个图书管理员,他不再和我搭话,只是笑得古古怪怪,让我心里起疑。
几次之后,我终于忍不住发怒,用力瞪他,惹得另一个管理员好奇地看着我们。
他低着头叹了口气,然后笑着问我:“你是真的不认识我了,我们一个学校的。”
我将信将疑。
他补充了一句。
“那时候你也常常去图书馆,常常打扰我的工作。”
人的记忆也许也像是一个巨大的图书馆,远去的、陈旧的、被丢弃的记忆都放在偏僻的一个个小屋子,拉上厚重的绒布窗帘,锁了沉重的木门,渐渐落灰,鼠咬虫蛀。忽然有一天,不知哪里来的一只手“唰”地一下点亮了灯。
哦。原来是他。
我竟然忘了他。
大学的时候,我的周末常常在图书馆度过。
那时候更好,可以带着自己的包、自己的小零食、自己的笔记本在图书馆的阅览室呆一整天,又安静又自在。
但是呆久之后,慢慢就会失去目标,满书架的书你已经挑过你最喜欢的,然后就茫然不知道挑哪些了。于是我无师自通地开始挑选那些“别人挑过”的书,这个道理就和迷信某宝最高销量一样。
我们学校图书馆还书流程是这样的——学生把书给前台管理员们,管理员把书垒在小书架上,小书架带着滑轮,然后来图书馆勤工俭学的学生就负责干体力活,推着小书架到各个楼层,按照编号把书放回书架。
于是,我就在他们推着小书架进来之后,霸在小书架边,把这些书再挑一遍。
这种行为其实略讨厌——打乱了书籍摆放顺序,又耽误了他们的工作时间。
我也收到过嫌弃的白眼和叹气。可能是平常太乖太循规蹈矩的生活也有点闷,我竟然在这其中生出了乐趣。
大概,有时候总想做点小坏事,也是人的劣根性。
但是有一个人,和其他人都不一样。
他要是被我拦截了,既不生气也不着急,他就自己也找一本书,靠着墙,静静地看书。
他让我觉得惊奇。
惊奇又有趣。
那时候图书馆窗子很大,窗外就是一小片树木,再远一些就是足球场,一片静谧的绿荫之后就是穿着五彩绚丽的人群。
那时候常常都是阳光明媚的天气,我们两个不认识的人,就各坐在窗台上,慢悠悠地翻书。那时候的时光都像只温柔的猫,踮着脚,翘着尾巴,不慌不忙地从人的肩头踩过。
室友阿朝没多久就发现了我这点小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