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李照宏没有杀死秀真,又有高永新这个稳重的后台,但他还是经常胆颤心惊,在银行里动不动就大发脾气,惧怕这件案子传到北京总行之后,引来总行会派员调查他是否贪赃枉法。
当萧禾把剧本交给他时,他只能惶惶然地瞅着萧禾,但是举止却又刻意摆出相当造作的倨傲。萧禾斜睨着这个之前自认不可一世的男人,如今却变成一只强装英雄的落水狗,不知应该可怜﹑还是唾弃他。
李照宏拿到剧本之后,就不再出外寻花问柳,经常木然地待在书房望着剧本发呆。虽然那两位没念过多少书的二奶是以姿色和手腕掳获了李照宏,但在察言观色方面可算是硕士级的角色,不久便发现李照宏神色有异。在她们的交叉逼问之下,李照宏明知不可说,还是不小心吐露出来。
他在两位二奶面前大言不惭地说,反正我又没有杀人,怕什么怕!但是这两名为钱委身的二奶不禁害怕失去李照宏这位金主,两人经过密谋之后,怂恿他反正已上了梁山,贪大贪小都是罪,要玩就干脆玩大的,然后见时机不对就潜逃国外享福。当然,这些话语是在展现浑身解数之际,灌输到他的脑海。
被迷汤灌醉的李照宏像个傀儡般任凭两个二奶摆布,于是从小贪变成私吞大笔公款。有的把现金存在家里,有的存到两位二奶的户头,有的则利用假造文件直接汇到国外。
在律师的陪同下,李照宏稍微恢复以往的傲慢,对于刑警的问话全由律师答复。
林凌纳闷了,为什么李照宏能够这么快就聘请到律师,而且连处长也关照过他要&rdo;小心&rdo;询问李照宏?他不得不忖度李照宏的背后可能有座幽黑硕大的靠山。
依据李照宏的说法,那晚他在一家夜里寻欢作乐,在包厢里跟秀真发生关系,办完事之后他就离开了,不晓得秀真为什么会死。另一件妓女凶杀案,当时他人在省会开会,不可能回到a市谋害那位妓女。
经过调查,那间李照宏所提起的夜总会供词跟他大致相同,但是林凌不相信,因为原本那间夜总会的妈妈桑和被约谈的小姐都已失踪,他怀疑李照宏跟最后这家夜总会串供。至于开会的事,李照宏那天的确在省会的银行开会,因此林凌排除他涉案的可能。
即使公安局的局长和处长都觉得秀真并非他杀,但在林凌的坚持之下,还是以他杀与弃尸案交给检察官。检察官虽然抱着跟林凌一样的看法,觉得李照宏相当可疑,但以手中仅有的证据,只能证明李照宏当晚的确跟秀真有过关系而已,因此他认为顶多能打赢弃尸这一项官司,或者再加上一项性侵害罪,要控告他杀人之罪很难。
同时,林凌也派人追查碧海的确切地点,以及企图跟踪高永新。但是高永新已经搬到新的办公室,顶多到位于易北路的大楼健身和吃饭,就算负责跟踪的刑警发现他的踪影,也无法获得任何线索,尤其是碧海的所在地。
烧之卷第二十二章
高永新不相信林凌有这份能耐发现这么多线索,而且打算把他逼到海面上,后面笃定有高手的指点。而这个藏镜人,他怀疑就是梁东漓。
根据线报,柳香霖有时会跟香港方面通电话,高永新不需细想也晓得对方就是香港重案组的靳泳涵。另外,梁东漓最近跟林绍夫走的很近,甚至一起到林凌的家里,随即林绍夫就要求公安局让林凌暂时覆职。可见有人跟林绍夫解释照片极有可能是假造,目的在于陷害林凌。依据情况研判,这个解释的人可能就是梁东漓。
高永新纳闷了,梁东漓这些行为只是纯粹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还是针对他而来。根据他对梁东漓的了解,这两项皆有可能。如果是前者的话,单凭梁东漓一个人的力量,高永新自认可以轻易把他解决。最令他担忧的是梁东漓是否跟中﹑港两边的警方合作,趁机要除掉他,以报当年之仇。
因为柳香霖和靳泳涵有连络,他不得不怀疑靳泳涵是梁东漓和公安局沟通的桥梁。他想询问别人的意见,但没有人可以分担他的困惑。就算问了黄砚,他只会抱着偏见一口咬定梁东漓有问题,想趁机除掉梁东漓。
高永新虽然权大势大,但这时他感觉从未有过的浓烈寂寞,彷佛只有他孤伶伶一人在世上飘泊,没有人可以分担他的心事,只能燃烧自己的孤寂来证明自己还活着。虽然是无奈的痛苦,却又不得不咬着牙独自忍受。
此时,他才晓得分担跟分享,这两个以往从未注意的小家伙,却是心中的亟需。
法院开始审理李照宏的案子,法官很快就排除李照宏杀害秀真这条罪名,因为验尸报告明明白白写着自发性死亡,而非他杀。当检察官提出异议时,法官执问他,那你告诉我,被告用何种方法杀害死者?检察官剎时哑口无言。
至于弃尸与性侵害这两项,经过两方在法庭上展开激烈的攻防战之后,法官以检方证据不足结案,最后只判定李照宏嫖妓而已。
这件案子林绍夫不方便到庭聆听,因此拜托梁东漓前往。但是梁东漓这辈子最痛恨的事就是上法庭,虽然不是他站在被告席,可是排山倒海而来的压力仍会使他狂乱窒息。林绍夫的拜托他又没办法拒绝,只好请小文到法院旁听。
当梁东漓听完小文的转诉之后,并不感到意外,因为秀真分明是在做爱的过程中不幸香消玉殒。他要扯出这个案子,只是要让林凌注意到在深海潜游的高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