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彬被请到光明分局之后的12小时之前,真如罗蒙所说的那样,没有人理会他。
可以说,在这12小时的时间里,每过一分对方彬来说都是煎熬。
他在各种猜测之间反复徘徊,估计跑了不止一个全程马拉松。
其间数次想停下来,因为那个冷面警察说过,主动交代和被动交代还是有区别的。
但一想到他这犯的是要命的案子,主动和被动真的有区别吗?
直到罗蒙和陶然再一次出现在他面前,他这马拉松还在亡命地奔跑。
在这12小时时间里,警方也跟方彬一样,在争分夺秒地跑马拉松。
在最后的关头,终于找到了有利的证据。
方彬这家伙,除了嘴硬一点,离高智商犯罪差的就不是一个马拉松的问题。
刘美美遇害的案发现场没有找到凶器,凶器被嫌疑人带走了。
罗蒙见过很多这样的凶案嫌疑人。
犯案之后,就害怕自己在现场给警方留下证据。
这凶器就跟烫手的山芋一样,扔了怕警方找到。不扔吧,在手里头又烫得很,怎么办?找个地方藏起来吧!
所以,罗蒙确定凶器还在方彬手里,他藏起来了。
方彬租住在芙蓉苑的单身公寓,不到二十平米的单身公寓,可以说一目了然。
警方在他的住所没有找到任何线索。
可以说,他还是动了脑子的。
从方彬家出来,罗蒙问了疯子一嘴。
“疯子,你说这凶器会不会藏在刘美美家?”
疯子不解。
“刘美美遇害之后,我们第一时间对她的住所进行了排查,没有找到啊?”
“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我要是方彬的话,会在警方走了之后,将凶器放到刘美美家里。”
果然,刘美美家里。
进去不到两分钟,罗蒙找到了凶器,一把锋利的水果刀。
用密封塑料袋装在了马桶的水箱里。
雷子看到这把刀的时候,笑话了方彬一通。
“这孙子一定是电视剧看多了,以为这个地方是最安全的,其实这个地方是最不安全的。”
刀虽然是被清洗过了,但在刀柄处,还是提取到了属于刘美美的血液样本。
在小区的监控当中,拍到了方彬在落网的前一天,去了刘美美的住所,他应该就是去藏刀的。
审讯室里,罗蒙问方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