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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凌迟豪格(第1页)

众人同时回头,个个一脸震惊。

“鞑子竟然有能力开辟第三战场?”

“潼关、黄河还不够他们打的?还有余力包围开封?”

李自成还算镇定:

“鞑子越分兵,战力便越分散,对额们不是坏事,现在更要以守待变!

待今后鞑子人困马乏、粮草不足时,额们才有趁他病要他命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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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

南城门口人山人海,全城的百姓都出动了,将一座刑台围的水泄不通。

刑台四周全是人,周围的房顶站满了人,树梢上也全是人,城墙上拥满了明军和闯兵。

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刑台上的两个罪人——金耳垂和房鳖。

其中,金耳垂便是爱新觉罗·豪格。

房鳖是瓜尔佳·鳌拜。

因为满语的“瓜尔佳”被汉译为“围绕菜园子的水沟”,同时也可以翻译为“房子、住所”。“鳌拜”在满语里的本意是老鳖。

因此,崇祯便给他赐了“房鳖”这个朗朗上口的汉语名字。

正午前,王相尧捧着圣旨,大声宣读二人的罪行:

“金耳垂,奴尔干都司建州卫人氏,祖籍建州卫横岗村。姓金,名耳垂,生于万历三十七年,现年35岁。父亲金苍狼,祖父金野猪皮。

其八世祖猛哥帖木儿原是元斡朵里万户府的万户,永乐三年应成祖招抚,封授建州卫指挥使,其子孙皆在建州卫担任各级武官。

其祖父金野猪皮,为大明建州左卫都指挥使,但其不思报国,聚兵反叛,在建州烧杀抢掠以壮大己身,并于万历四十四年私自建立“伪金国”,对抗朝廷,多次举兵南下劫掠。

其父金苍狼更恶,在金野猪皮死后,竟胆敢称帝,犯下诛九族之大罪。

金耳垂自17岁起,便跟随祖辈作恶,数年间跟随其父多次征讨蒙古董夔、察哈尔、鄂尔多斯、扎鲁特部。

天启七年参与了宁锦之役,金耳垂率军队截杀大明塔山粮队,杀害边关将士数百人。

崇祯二年,金耳垂入关攻打通州渡口,攻克香河,屠杀我大明将士百姓万余,劫掠财物无数。

崇祯五年,金耳垂率军攻打归化诸路。

崇祯六年,金耳垂率军攻打山海关。

崇祯七年,金耳垂率军自宣府直趋朔州,毁掉边墙,劫掠了朔州、五台山及大同等地,沿途烧杀抢掠,杀害大明将士万余,残害大明百姓数百万。

崇祯八年,金耳垂率军再次劫掠山西边郡,毁宁武关,率军进入代州、忻州,杀害大明将士万余,残害大明百姓数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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