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门进入朶帐,随手立刻关上,泰瑟尔一抬头就愣住了。
“仲夏?”
手里拿着一只巴布哈第二次改进过的鞋子正在检查的穆仲夏正好看过来。
泰瑟尔脱掉皮袄扔到一旁,走过来问:“这是什么?”
“鞋子。”
泰瑟尔:“谁穿的?”
“女人。”
泰瑟尔的脸上很难得地出现了一种名为“茫然”的表情。
穆仲夏被他这副样子逗笑了。
他放下鞋子说:“我们把货物拉到威尼大部,不能被动地等待商机,必须主动出击。
皮料、皮包……所有的东西我们都要向大家展示它们的价值,才能让更多的人愿意来购买。
我们手里那些华贵的皮草,配上这种鞋,一定会令更多的女人心动。”
泰瑟尔还是一脸的迷茫,他伸手拿起那只明显就不能走路的所谓“鞋”,怎么也想象不出这个跟他手掌一样大小的,还带着一根能戳死人的“刺”的鞋,怎么会让女人心动?
古安肯定不会穿!
穆仲夏又噗嗤笑了,他说:“我给你展示一下你就明白了。”
穆仲夏去衣箱里翻出一条比较瘦的长裤,又翻出一件衬衫——来到亚罕后他都没怎么穿过,再把他结婚时穿的那件金色荒蛮狮皮草大衣拿出来穿上。
“过来扶我一下。”
泰瑟尔上前。
抓着泰瑟尔的胳膊,穆仲夏穿上那双纯红色,鞋面镶嵌着碎琉珀的40码的鞋子。
站稳后,他让泰瑟尔退后,下巴微抬,一手叉腰,摆出pose:
“怎么样?别看脸,只看衣服和鞋子。”
看脸就违和了。
穆仲夏没有穿袜子。本来在泰瑟尔眼里根本不能穿的鞋子,露出了穆仲夏白嫩的脚面,和红色的鞋面彼此衬托。
细细的后跟令穆仲夏看起来高贵又优雅,再配以那件金色的,长及小腿的皮草大衣……
泰瑟尔的喉咙,咕咚一声。
“看,虽然很难走路,但穿上之后给人的感觉绝对比穿平底鞋或靴子要强。
爱美的女人总会有办法克服的。
威尼大部和伊甸的贵妇人们一定会迷上这种鞋子。”
想要走两步,穆仲夏的身体晃了晃放弃了。
泰瑟尔立刻上前扶住他,声音有点哑:“别脱。”
穆仲夏抬头,原本应该冰冷的绿色眼眸此刻充满了某种火焰。
穆仲夏的心跳漏跳了一拍:“怎,怎么了?”
泰瑟尔横抱起穆仲夏,把人放到了“床上”。
“不是,泰瑟尔,我……”
不等说出完整的一句话,穆仲夏就说不出话来,穿着高跟鞋的脚被人握住。
※
自那天试穿了一次高跟鞋,只是为了让泰瑟尔明白这种看起来完全不能穿的鞋子到底有什么作用后,穆仲夏就再也不敢碰高跟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