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宋子文在蒋政权里任外交部长。国民党政府从成立到垮台几乎都是在风雨飘摇中,内忧外患,焦头烂额。弱国无外交,在这样的时候出任外长,应该说没有什么故事,但故事恰恰在他的身上发生。
1945年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接近尾声,美、英、法三巨头在雅尔塔开会,决定俄出兵东北,同时默许外蒙古独立,实际是投入苏联的怀抱。国民党政府大惊,派宋子文带团赴苏交涉。斯大林态度蛮横,绝不让步。蒋只得去电指示,以苏支持国民党,不支持共产党等为条件,同意外蒙独立。1945年8月14日《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在莫斯科签字。宋子文认为,日寇未退,外蒙又失,怎么向国人交代?拒不签字,并提出辞职。后来这个条约由新接任的外长王世杰代表中国签字。
弱国无外交,但不一定没有硬臣。当一国之势较弱又无法立即扭转时,吃点亏是没有办法的。但至少在外交上要伸张正义,要有人来出来表现一股正气,以存民族精神的火种。楚虽三户能亡秦,只要这口气在,国失亦可复得。历史上也有许多弱国强臣的例子,最著名的是蔺相如使秦。秦强赵弱,秦王以势压人,既想要和氏璧又不给土地,蔺就做持璧撞柱状说:“你不践约,我人玉俱碎!”秦王无法,蔺完璧归赵。当此时也,席前柱下,已与秦强赵弱无关,只有正邪之辨、曲直之别和使者的胆量大小、人格高低之分了,这时赢的是一口气。其他如文天祥使元,曾纪泽使俄莫不如此。外交上有一句话:“不辱使命。”就是不辜负重托,不丢国格。相反,有时强国也有懦臣,虽理在势在,还是要奴颜婢膝。儒家修养中有一句话:达则兼顾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这个“独善其身”不是保官、保命、保妻子、保既得利益,而是保住人格的底线。宋子文在外长任上没有签这个条约,虽没有保住疆土,但保住了正气,保住了外交的面子。当然,形格势禁,作为弱国总得有人去低头来签字。但让别人去签好了,我这个外长不能签,而且立即就辞,羞于留任其职。相信他做出这个决定是仔细权衡过的,辞去外长是件大事,这一要冒舆论压力,二要得罪蒋和政府,三要丢了饭碗。但这对个人来说是一种守节,对国家来说也是一种对外的抗议。高官、厚禄、大权,苟非吾意之所合,一刻而不留。虽然,宋子文完全可以不这样做,他已尽了力,又是受命而为,不辞职也没有人指责,但是他良心上过不去。
在民国精神中有一个亮点,就是人格精神的独立,不合我意就辞职而去。这在此前的封建社会不多,君臣纲纪甚严,还没有这个氛围;在之后的新中国也不多,先是无限服从,驯服工具,后又跑官保官,保既得利益。民国正当旧专制之打破,如“文革”之新专制还未成,大局虽乱,精英层的人格精神却还颇有几分靓丽。1929年,刘文典任安徽大学校长,恰逢学潮,蒋介石召见却不让座,问:“你是刘文典么?”刘怒:“‘文典’是长辈叫的,不是哪个都有资格叫的!”蒋拍桌子道:“无耻文人!你怂恿赤党分子闹事,该当何罪?”刘大喊:“宁以义死!不苟且生!”欲向蒋介石撞去,幸被侍卫挡住。那时,无论是政界还是学界一言不合便辞职而去是平常事。本来,人一落地就有了生命,以后为了生活又谋一份职业,对官员来说这就是政治生命,一个官原来有两条“命”!但是人在官场身不由己,矛盾复杂,诸事纷繁,常逆我心。为表明心迹,到关键时刻除申明立场,据理力争外,有两个极端之法:一是辞职,自绝政治生命;二是自杀,宁死不从。一不要官,二不要命,还我清白,守住人格。文化大革命中自杀的多,辞职的却没有。因为政治生命这张牌早被人收走,你连以职相拼、相抵的资本也没有了,只剩下以死明志。刘少奇在被斗之初就提出带着家人回湖南或延安种地,但不得批准。政治猛于虎,宦海难自主。一个人,当你能自由表达意见时,你不表达,就被绑上了战车;当你还能辞职跳车时你不跳,就被紧紧挟裹;当你连自杀的可能都没有时,就只有任人折磨了。
本来,这做官与做人说是一回事,又不是一回事。当官职之事符合自己的做人标准时就做官,这时官是实现人格精神的道具,做人做官是一回事;当官职之事有碍个人的做人底线时就去官辞职,保持人格独立,这时做人与做官就是两回事。而人格精神总是超时空的,它会大大超越官职这个道具,而永留史册,任人评说。宋子文是曾跟着蒋政权反共反人民的,也曾留下骂名,但他绝不卖国,一事不合就愤而辞职,不保官求荣,只这一点就振聋发聩,足可存于青史了。试看现在的官员,虽然嘴上常发着牢骚,可有哪一个肯辞职明志?当然也有“辞职”的,但多是因贪污、失职的“被辞职”,真正坚守自己的做人操守有思想而主动辞职的鲜有所闻。可见官风日下,独立人格精神之式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