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春天。『『Ω『文学『迷WwㄟW.*WenXUEMi.COM
魔都xc区低矮古旧的老房子,狭窄弯曲的小街道,人员冗杂,治安环境混乱。这里,是这座城市的边缘地带,住着的也是这座城市的边缘人。一切的一切,都与这座大都市,显得格格不入。
一处破落的小院子里,堆满各种杂物。烂铜,废铁,酒瓶,塑料瓶,杂乱无章,像一个垃圾场。
一个老人坐在门槛上,捧着水烟筒,一口接一口的抽着烟,出一阵阵“咕噜咕噜”声响。如同老树皮一般的脸上,满是焦虑的神色。一双浑浊的眼睛,时不时,向着院门外张望。
他姓石,叫做石大勇。
曾经,当过志愿兵,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中,虽然侥幸活了下来,但是左腿却被冻出了毛病,有点瘸。由于在战场上,表现极好,返乡之后被安排在纺织厂当保卫。后来,纺织厂黄了,他就以收破烂为营生。
大家都知道,石老汉有两个宝贝。
其一,是他的宝贝二胡。这不仅是他唯一的爱好和乐趣,更是因为,那把二胡是他老班长牺牲前送他的,跟在他身边已经有四十个年头了,别人想摸一下都不行。
或许,唯一能碰那把二胡的,就唯有他的孙子,石磊。
因为,他就是石老汉的第二个宝贝。
记得,那是81年冬天。
那时候,他还在纺织厂当门卫呢。
宁静的夜里,一阵奇异的声响,让他披着棉袄,拿着手电就走出门卫室。便现门边有东西,用大棉袄裹得严严实实的,像个大粽子一样。
掀开一看,竟然是个小孩。
“造孽啊。”
骂了一句,他便把孩子抱回门卫室。随后,他便大喜,竟然是个带把的。这下,终于不用死后无颜面对列祖列宗了,石家的香火有人继承了。
可惜,他突然现,高兴得太早了。
这孩子有问题啊。
不哭,不笑,眼神呆滞,没有一丝灵气。而且,特别能睡,一天基本上都在睡觉,醒了,说明他饿了。
去医院一检查,说啥,先天性脑育迟缓,没得治。
也就是说,他捡回来了一个傻子。
周围的人纷纷劝他,再把孩子送出去吧。这样的孩子,留在身边就是个祸害。
“这是个人,不是东西,想要就要不要就扔。既然捡回来,老汉就得认。”
石老汉非常倔强的决定把孩子留下。
他还特意请人帮孩子取了个名字,石磊。寓意是,希望他的命像石头一样硬。
或是天见可怜,也或许是孩子名字取得好,他真命硬。
在他悉心照顾几年后。
小石磊,不仅没夭折掉,反而,慢慢的变正常了。基本上跟正常孩子没什么区别。
为什么说基本上呢?
那是因为,小石磊跟别的孩子,还是有些不同的。
先,这孩子不爱玩,也不爱说话,整天就喜欢呆。若不是偶尔叫声“爷爷”,石老汉甚至都怀疑,孩子是不是哑巴。
更让石老汉有些恼火的是,这孩子不爱读书。
孩子七岁那年,石老汉把他送学校,读一年级。就去了一个月,就再也不肯去学校了。哄,没效,骂,没用,至于打,石老汉真心舍不得啊。
不愿去就不去吧,石老汉无可奈何。
在石老汉看来,不读书,也没啥。只要有手有脚,肯干活,这年头饿不死人。至于说,没文化,没大出息,那个他真心不会去考虑。
可是,石老汉又现,孙子虽说不喜欢读书,但是,他却十分喜欢玩书。
这时候,纺织厂已经黄了,他靠收破烂为生。
家里别的东西不多,废纸破书,却不少。
小家伙,每天也不出门跟别的小朋友玩,就是一门心思,有滋有味地再玩那些破烂,别的不玩,还只玩破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