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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作者:君羽落
文案:
大荒列族,人族起于蛮荒,巫贯穿始终,于上古助帝君建立九州帝国,神权与王权共治九州,然一场内战,所有繁华成梦,巫亦日渐没落。
她是天生白发的先知,古老氏族的最后直系,世间所剩无几的巫,站在历史之畔守望世人的未来,唯独看不见自己的未来。
他是生而克死母亲的重瞳不详之子,因她而化鹏翱翔九天,登临绝顶可能汝之眼中有我?然江山如画,隔着神权与王权三千年的恩怨,烽烟燃尽后又会有怎样的结局?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天之骄子 天作之合
搜索关键字:主角:小歌,御风 ┃ 配角:季瑒,白苏,王孙榭,十巫 ┃ 其它:大荒,九州,巫
☆、重瞳之子
第一章重瞳之子
御风与小歌初次见面时,他七岁,她三岁,他在杀人,她在踩点,两个同样在犯罪的人阴差阳错撞到了一起,或许也不是阴差阳错,很多年后御风才知道,她出现在公子浔的府邸固然是为了那一株千年乌莲,但也有一部分是因为是好奇传说中不详的重瞳之子,好奇那个与她同样天生异禀却被认为不详之子而命运截然不同的同类。
别人的眼睛里只有一只瞳仁,他却有着一对,虽然因为他的眼瞳颜色非常得深,那对瞳仁不是那么的明显,但认真看的话还是能够看得出来的。因为这种不一样,谣言满天飞,他被视为不祥之人,他的生母,公子浔的宠姬因而被赐死。因为这种原因死去,那位宠姬临终时应该是恨他的,因为他依稀记得那个女人看他的眼神一直很奇怪,他早慧,婴儿时便有了记忆,虽然很多东西都记不太清了,但那女人的眼神委实特别了点,所以他记忆很深刻。后来知事了,他才知道那是痛恨的眼神,痛恨他的重瞳使得她失去生命。
就像多年后云唐所说的,这世上的每一个人最爱的都是自己,爱别的人或事也只是因为那人或事能够为他带来温暖与甘甜,哪怕苦涩远远多过甘甜,但人是贪恋温暖与甘甜的,哪怕只有一丝丝,很多人也会为之奋不顾身,是劫亦是福。
母亲是爱自己的孩子的,但为一个不详的孩子而搭上自己的命,有几人能做到?至少那位宠姬做不到,做为儿子,他带给她的痛苦远远胜过甘甜,他让她失去了她在公子浔后院苦心经营多年的一切荣华富贵。
公子浔赏了宠姬一杯鸩酒,同时对外宣传,不详的重瞳之子夭折了。虽然他并未夭折,但也差不多,因为他没有王孙的身份,在公子浔府中非仆非主的活着,艰难的活着。只是人的忍耐是有极限的,不在沉默中爆发,便在沉默中死亡,他是前者,所以他把王孙庄摁进水里溺死了。
咔!
听到其它的声音,他不由扭头看去,因着刚刚杀了人,漆黑如墨的重瞳中戾气未消,宛若野兽的眸子,但半点都未影响某个一边嗑瓜子一边看戏的稚童。
稚童的模样约莫三岁,穿着白色的广袖深衣,宛若黑色丝绸般的长发披散着,再加上那精致绝伦却苍白得没有任何血色的五官,一双清澈如水、不染尘埃的琥珀色眸子,宛若月色下的引诱世人的妖精。磕着瓜子的稚童脸上挂着似笑非笑的神色,却在看清杀人犯的重瞳时愣了下,大大的琥珀色眸子随即绽出惊喜。“重瞳!”
稚童的惊喜是那样的明显,那样真诚,发自内心,令他错愕不已,活了七年,见过他的重瞳的人不少,但那些人的反应不是厌恶便是嫌弃,似乎看到了什么脏东西一般,这个妖精般的稚童的反应却是他从未见过的,也因此他放弃了杀人灭口的打算,侥幸捡回了一条命。很久以后他才知道,那个看似无害的稚童是个真真正正的妖精,真正无害的人如何能够悄无声息的溜进公子浔的府邸踩点行窃却不被人所发现?若那日他真对她出手,死的必不会是她。
稚童兴奋的冲动了他的身边,嫌旁边的尸体碍事,一脚将尸体踢开,伸出手去摸那双乌黑的重瞳。“好漂亮的眼睛,只比我的差一点呢。”
可能是因为仲春的关系,北方的天气仍旧寒凉,稚童的手冰冷,没有任何温度,重瞳的孩子却觉得覆在自己眸子上的小手是那么的温暖,但还是退了退。“重瞳不详。”
“不详?”稚童挑眉。“谁说的?这么漂亮的眸子怎么可能是不详之物,说的人肯定嫉妒你。”
虽然知道对方纯粹是歪理逻辑,但他心中仍旧忍不住欢喜,口中却是冷冷道:“我克死了自己的阿母。”
稚童嗤笑:“你的母亲是被公子浔一杯鸩酒毒死的,是公子浔被流言所左右,在名声与宠婢之间选择了前者,与你何干?你只是眼睛长得跟别人不一样而已,就像我的眸子,我的眼睛像琥珀,你可见过别人有我这样的眼睛?”
重瞳的孩子摇头,他还是第一次知道有人的眼睛可以是琥珀色的,华族人的眸子大多为褐色,也有一些为黑色,琥珀色,闻所未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