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你突然就发现了它的不同寻常,甚至还觉得还挺好听。与此同时甚至会生发出一些微妙的情绪,譬如我以前怎么没发现它这么好听。
他和沈方煜认识这么久,这还是他第一次觉得沈方煜做手术很帅。
而且不只是沈方煜的手术做得很好,做手术的沈方煜也一样赏心悦目,无声而隐晦地吸引着他的注意力。
大概是刻在dna里的惯性,男人这种生物天生就容易被胜负欲给控制。
让一个手术操作技术一流的男医生,承认另一个男医生做手术的样子很帅,本来是一件挺为难人的事儿,就像都已臻化境的武林高人齐聚一堂以剑论道,谁会愿意夸对手舞剑的样子风流倜傥?
恐怕就算围观者起哄,心里头的念头也唯有我必要压过他的风头去。
可此时此刻,没有任何人的逼迫或者言论影响,江叙却有了这样的想法。
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的心跳有一点不同寻常的加快。
更没有意识到,他盯着沈方煜看了多久,连疼痛缓缓消失了,他都没有觉察到。
手术结束之后,手术室的人依次离开,沈方煜收拾完东西,走到了他面前。
“等久了。”
江叙摇了摇头,他本来也没有在等,只是在恢复体力。
“我请你吃饭吧,今天麻烦你了。”他说。
“还是我请你吃吧,”这会儿没有了别人,沈方煜终于露出肉眼可见的心疼,“你昨晚没睡好吧,该我给你赔礼道歉。”
他把江叙从椅子上扶起来,沈方煜的手很稳,动作却很轻,没给江叙一点不舒服的感觉,却让他觉得有力了许多。
“不想吃仙居了。”江叙说。
清汤寡水的养生餐都快让他的舌头尝不出味道了。
“那就吃别的,”沈方煜从善如流地开口,开车带他绕过好几条小巷子,最后停在巷尾的一家店前,“火锅,吃不吃?我经常来这家,味道很正宗,老板也是b市来的,你应该会喜欢。”
两人并肩走进不起眼的火锅店,老板一看见沈方煜就认出来了,“沈医生?”他熟络道:“还是老样子,不要鸳鸯锅?”
b市口味重,当地人吃得一贯很辣,也不怎么吃清汤锅。
“要吧。”沈方煜看了江叙一眼,怀孕的人并不适合吃得太辣。
江叙在b市待了十八年,显然也是常规b市人的口味,他看了沈方煜一眼,又望向老板,“不用。”
接收到不同信息的老板挠了挠头,重新望向沈方煜,后者低下头笑了笑,“那听他的。”
满满一锅红油麻辣锅端上来,鲜艳的红辣椒烧的灼热,金灿灿的香油拌上味道醇厚的醋汁,沈方煜在一边给江叙烫肥牛和毛肚,一漏勺一漏勺地舀到他碗里。
江叙好久没有吃过火锅了,偶尔的一次放纵让他的嘴唇微微发麻,红艳艳的,带着几分饱食之后的餍足。
“吃不吃红糖糍粑?”沈方煜给他夹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