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中说完这句话,李氏自己被吓到了。
阿花的葵水确实没有来,莫非……?
李氏捂着自己的嘴巴再也不敢多说话,唯恐就这么一语成真。
到底,当冯大壮出远门似的背上了所有的行囊,当娘的又追出几十步远,牙齿打着战儿,多嘱咐了一句:“见到阿花,跟她说,甭管——是不是多个人,娘都叫她回家。”
多个人?冯大壮听不明白,但是母亲趁着天色还不算大亮急忙忙又奔回了家里,连个问询和解释的机会都没留给他。
难不成妹妹不单单是离家出走,还玩起了跟男人私奔的游戏?
不至于啊,就阿花目前的状态,只要有差不多条件的男孩子相中她,冯家爹跟李氏娘不得烧着高香把闺女嫁过去?还用得着私奔?
女人的心思永远没办法猜,冯大壮挠挠脑袋,大踏步的往城门赶路。
当哥哥的心急如焚,一路望南山走,半点儿不敢歇息,就连饿了渴了,也只是抓着水囊跟烙饼边吃边迈腿。
兄妹两个还有灵犀,都注意到了路旁的小河沟儿,大壮琢磨着给水囊里再添些储备,也是蹲到了已经被踩踏的平整的一处河沿儿。
一根粉色绸带,孤零零的落在旁边的草梗里,很熟悉。
冯大壮木呆呆捡起绸带,是父亲亲手给阿花缝制的没错,大户人家做衣服的下脚料儿,父亲当时还感叹:“若是能剩的块儿再大些,就可以给闺女做一朵绢花戴了。”
这证明昨夜里三口人的推测没有错,妹妹确实是奔着这个方向出了城,目的地就是南山。
大壮灌满了水,怀里揣着那根绸带,几乎一路小跑着往前走。
城外的行人向来不多,偶尔遇到三三两两村子里赶往清水县城的百姓,穿戴的都很普通,能见到两辆载满了妇人的牛车都不容易。
然而也有例外,从大壮身侧一路疾行,马蹄踏起飞扬的尘土的四位衣袂飘飘的公子哥,就如鹤入鸡群般醒目。
“穆兄,你娘要是知道了你为了躲避那位陈小姐,大清早就跑去南山打猎,非抡着扫帚疙瘩抽你不可!”
“是啊是啊,穆兄弟,昨儿个听说那位陈小姐留住在了县衙内院,我还当你今儿个是绝对跑不出来了呢。”
第十四章 绣花鞋的故事
“难不成穆兄真的想娶牡丹姑娘进门?烟花女子,当不得真,穆兄若真喜欢惦念,等娶了陈氏小姐,再纳了牡丹,娇妻美妾占齐全了,不是更好?”
另外三个人说得热闹,打头儿的那位公子反倒没有出声,就这么“踏踏踏”纵马离去……
大家公子的烦恼,屁民们自然不懂,冯大壮艳羡了一瞬四匹宝马良驹的背影,自己继续靠两条腿赶路。
其实阿花的脚程并不慢,有了目的地,直着走就是了,路过的行人她也不理会,一直到天黑下来,荒郊野外之处,找棵大树爬上去。
爬树大概是前阿花的看家本事,要不然从来没享受过这种野趣的彼阿花,不可能见了大树就心生喜悦,摩拳擦掌轻松松就占据了一个三叉树枝。
傻姑娘很谨慎,上半拉儿身子安置在最宽绰的三叉处,还拿绳子把自己捆了两遭儿,包裹里的被子一搭一掖,就权当是席梦思了。
这一天的信息量太大,本来应该好好捋顺捋顺,可是一路步行的劳累是最好的催眠剂,一件旧大褂往脸上一蒙,就陷入了深度睡眠。
至于有没有歹人一路上注意到她这个单身女子,是不是有可能正潜伏在暗处伺机偷袭,这种毁智商的问题,都交给貌美如花的妹纸们去辗转反侧好了,丑女从来没有那种顾虑。
据说,长的肥胖的人士,除了基本上具备能吃那一条外,还必须得能睡。
逃难的姑娘家,这一睡,竟然就延长到了第二日的日上三竿,还没有醒来。
这棵老树其实距离大道不算太远,只不过行人匆匆,很少有专门拐过来踅摸一番树上盘踞着啥子物种的闲汉,所以,阿花这一番长觉儿,过渡到了午时。
孕妇么,可以理解。
要不是肚子里叽里咕噜唱起了空城计,要不是树底下还一阵一阵飘上来食物的香甜气息,阿花姑娘真心说不准什么时候才能真正清醒。
那味道熟悉,轻易就分辨得出野兔子肉在火苗的舔诋下渗着油,透着香,发出“滋啦滋啦”的声响。
啧啧,肯定缺少一份孜然调味儿……
仰着脸的阿花再吸吸鼻子,孜然没准备也就罢了,连盐巴都节省下来,树下的大哥大兄弟们这是要暴殄天物啊!
作为一名资深的吃货,大家都同意阿花同学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吧?
恨不能即刻暴跳下树狠狠的指责一番浪费食物的狗才们,阿花姑娘双腿一蜷一蹬,坏了!
被褥被身子压着,倒是掉不下去,但……昨日里历尽了千辛万苦,与坑洼不平的大地反复接吻的那双物件儿,真心坚守不了阵地了。
这不能埋怨那双物件不是?祁王朝的贵妇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脚底下一双薄薄的绣花鞋子就足以堪大任;即便是普通人家里的大闺女小媳妇,只要揭得开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