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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第1页)

其实我从未想过会成为酒馆常客!——这也同样是拜凯恩所赐。那些天,凯恩原本以为和茱莉亚小姐已经很亲近了。不料刚过了恢复不久的举国欢腾的国庆之后:“她去皮加勒!这不是小姐们该去的地方。我一定要知道茱莉亚去皮加勒干了些什么。”凯恩总在我看书的时候在我耳边这样叽喳道。这场景让我觉得似曾相识。

“沃伦,你在干什么?站起来,起来,快起来。当然啦——你要陪我去,我一个人太容易露陷。快,备好马车。”那天他这样冲我的仆人说,简直没把我放在眼里。而我——这个肥胖且懦弱的主人——因为有波亚克羊肉的把柄在他手上,只能任他摆布。

那天,我也随意扫着酒馆的各个角落,傲慢的女佣人正和几个大胡子壮汉调情,贴满旧报纸的墙边有一对滑稽的瘦小男人正在互相抚摸亲吻,衣衫单薄;一个满脸煤渣的男孩儿正和一个白须老头为电报的发明者是谁争得面红耳赤、汗流浃背。

我没有遇到艾德里安。但是我遇见了一位意想不到的人——那个和纳夫塔利在蒙马特公墓里表现亲热的男人。我想起杜兰曾说他是纳夫塔利的战友,多半两人的关系还非同寻常。

我装作一名取材的报社记者,想从他那儿得到一些讯息。我一看到他,就不禁浮想他和纳夫塔利在他们的关系中,究竟谁是饰演男方角色的人,而有些想入非非。又因为纳夫塔利的捉摸不透和多愁善感,肯定对这位先生来说和对我来说有完全不同的意义,而感到有些莫名的高兴欣慰。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我那时确实也病得不轻,也难怪后来凯恩误会我。

这位喝醉了酒、满脸胡渣的先生喷着粗热的气息对我说:“天才?不不……纳夫塔利?他才不是天才呢,你应该看看他以前那些画作——他那会儿画的加里波第和明乔河——他被吉布森骂得可惨了,哈哈。”

我一开始听到吉布森愣住了,后来才知道这位吉布森并非纳夫塔利现在的邻居,而是纳夫塔利在军营中的老师。这位先生无比熟悉的口吻,也印证了我脑海中他和纳夫塔利是恋人的事实。

“他以前在镇上跟着一个刻匠学习,常常给人临摹名画,也算是小有名气吧,所以刚来营里时他可是相当自鸣得意的。吉布森——你知道吉布森吧(他喝醉了把着我的肩膀,弄得我一身臭汗)——他的白胡子都要齐胸口了!按理说他那样的年纪不应该参战了——吉布森泼纳夫塔利冷水,说他不过是个临摹工匠,永远成不了画家。当时他还很不服呢。

“如果他没有过自知之明这道坎儿,也许他现在还在维德斯卡呆着给人做临摹搞雕花吧。是吉布森告诉了他应该去画真实的东西——他的眼睛真真切切看过的;并且告诉他要敬畏上帝——不是圣经上的‘上帝’这个词,而是那位创造了天地万物的神明。

“吉布森把自己学到的画技传授给了纳夫塔利。不过谁知道呢,如果纳夫塔利那会儿没那么俊俏,现在也许根本就没有画家纳夫塔利,也没有《杜瓦尔》《伯耶尔》和《西蒙》(都是纳夫塔利有名的以男性为主题的画作)。”说到这儿,这位先生露出了一个含蓄而深奥的微笑。

我觉得自己知道了许多意外之事,再加上之前的几杯酒和酒馆闷热的气压而有些晕乎乎的。我皱着眉头装作整理小本上的记录的样子,乱翻着那纸页问:“这么说来,纳夫塔利先生和他的第一任老师其实是情人关系?”

作者有话要说:

☆、往事

如果这位先生没醉,他可能已经举起拳头打我了:这条他恋人的信息如果爆料出去,也算是值得一听、可以打捞一笔的新闻了。但他非但没有住口,还揉了揉满脸的胡渣笑着说:

“我觉得我是不会喜欢那种皮肤塌陷、血管干瘪的秃顶老头的。你呢?(他重重拍了下我的背。虽然我相当厚实,但也不得不说这位先生的力气之大,不愧是上过战场的军人)但是纳夫塔利后来再没和别的士兵……你知道吗,在军营里,这种事情是……”

忽然这位先生冷冰冰地看着我,我还以为他酒醒了,满身大汗瞬间凉了下来。但他收回目光接着说:“不过我听吉布森的意思是,纳夫塔利其实还是只是为了习得画技才……”我揣摩着这位先生语气中的安心、自满和大度。

“您后来问过纳夫塔利先生吗?”

他冷笑一声:“纳夫塔利——你也知道,他总是那么讳莫如深!我都是很后来才知道他和西蒙那个小白脸的事的。他总是那么让人不省心。在美院的那段日子——就是西蒙被打死后——他明明一副寻死觅活的样子,但就不承认自己的悔恨。这次爱德华的事也是……”

我正在努力分辨这位大了舌头的意大利人用不标准的法语说出的上一句话时,忽然他说了句让我浑身激灵的话:“爱德华……不,不对,是艾德里安,对对,这才是他的名字。艾德里安失踪之后,他又旧病复发了。他明明可以早点向他表达爱意!我觉得,鼓起勇气追求自己的幸福,即便结局不尽人意,也没什么可羞耻的!”

时常有这种事:当我们心里有一片绝美的风景,迷人的色彩,而当我们动笔去画时,却根本无法复原那时的所见;或当我们想起一件滑稽的事,再向人复述时,却无法表述出那种身临其境的愉快感觉了。即便我们勤奋地感知,我们中的大多数还是把表达这感知的苦差事交给了艺术家。

可即便是最伟大的艺术家(他们也许擅长叙述,也许擅长绘画,也许擅长作曲),也未必能用完美的方式在与人的交流中表达自己的内心所想,毕竟我们没有时间在瞬时的场合中思索表达发式,再加上当局者迷。所以很多时候我们心里感觉到某种情绪,但我们的肉体——何况它未经训练——丝毫不知如何将这种感觉表达出来。它甚至往完全相反的方向表达。

纳夫塔利,这位在美术上有出神入化造诣的人,在表达自己的感情上,却完全是个初学者。他的种种表现让我一直认为我采访的这位先生是他现在的伴侣——这天大的误会……所以,我回到家换掉湿透了的便装后,傻坐在沙发上愣怔地回想所有线索时,母亲还以为我中了什么邪。

纳夫塔利早在一年前就知道了艾德里安的存在。没错,就是在卡尼尔伯爵的那场夜宴上。他之所以会在一场宴会上逗留那么久,全是托了好友吉布森的福——吉布森从未见过这样的大场面,便请求纳夫塔利多留一会儿。

一开始,纳夫塔利因为职业习惯,坐在角落里打量着形形色色的人。小姐们像那些老妇人一样涂脂抹粉,层层白粉厚厚盖住了她们原本的肤色,深色的眼线把她们所有人的眼睛都勾勒成一个形状——就像她们的束腰把所有人体都勒成一个形状一样。盘起的发髻是你模仿我,我模仿你而来,头上那些早已失真的宝石嵌成的花的装饰在灯下闪闪发光,格外耀眼。对,当时卡尼尔伯爵正在给小姐夫人们展示新鲜玩意儿——跨洋而来的白炽电灯。

男士们聚在一起,高声的,是在谈论那些家国天下事,低声的,是在议论某位小姐或夫人的私生活。几位高调而花哨的公子哥儿身着上个世纪的夫拉克在贵夫人堆里乱窜,一位早已退伍的军人穿着老旧而干净的军装,胸前吊满了在印度获得的勋章。

纳夫塔利为了不白来一场,把好酒一杯一杯地灌下肚里。虽然这种千人一面的宴会毫无看点,但纳夫塔利还是细细打量着那些衣服上变化无穷的褶皱,那些肢体间此起彼伏的光影。就在这时,他在人群中看到了艾德里安。

艾德里安因常年病患而肤色卡白,又因离群索居而浑然不知当今流行的发式,没有打油的棕色短发因缺乏营养而细软地铺在头顶。他穿的一身颜色暗淡的装束显然不是一套也很不合身。也许因为体弱,他没有脱掉初春外套,更显得有些古怪。

不过这不足以给阅人无数的纳夫塔利留下多么深刻的印象,纳夫塔利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注意到这个不起眼的人——其实是因为艾德里安一直偷偷里盯着他看(但艾德里安并没有勇气结识他)。

又一次艾德里安的视线从纳夫塔利身上扫了过去,仿佛随意的一瞥。

半醉的吉布森问纳夫塔利:“你在看什么?”

“没,没什么。”纳夫塔利低头喝酒。

吉布森打着嗝笑着问纳夫塔利:“你想画那个男孩儿吗?”因为纳夫塔利曾经的辩白,吉布森仍旧认为他喜欢看男人的原因只是单纯地为了画画。毕竟吉布森曾十分激烈地表示如果他身边有那样莫名嗜好的人,他会毫不犹豫用自己村庄里的方式对付他们——也就是用石头把他们砸死。

纳夫塔利不禁感激自己当初的机敏,松了口气。他放下酒杯,又看了一眼远处的艾德里安——艾德里安正若无其事地四处张望着——说:“我见过他那样的眼睛,在战场上。”

吉布森笑着点头,毫不掩饰他的双下巴:“是哪位有钱的军官少爷?”

纳夫塔利摇头说:“是个孩子的眼睛。”

吉布森这才正经下来。

纳夫塔利斟上酒,一边抿着一边回忆起来:“是在库斯托扎的一个村庄,我们从那儿撤退,我掉队了。有一个孩子被压在房梁下。他大概四五岁,满脸都是泪和汗水……”纳夫塔利皱起眉头,低低地说,嘴鼻间微卷的胡须抖动着,“他说:‘先生,请救救我。’然而我看到他的下肢已经被砸碎了。我不可能救得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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