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云锦进门时,就看见药师眉头紧皱,好似遇上了什么了不得的难题。
“可是有何不妥?”
盛云锦扫了一眼桌上摆放的东西,瓶瓶罐罐不老少,数量多的唬人。
药师童永拿起一个小陶罐,和他们解释:“两位大人,这就是我从太子殿下身上收集来的毒虫,和我一开始的猜测一致,是南疆迷虫。”
闻言,盛云锦和宋筝脸色一变。
南疆迷虫可是传说中的十大毒物之一,一旦被其咬中,不出一炷香的功夫,就会因全身脏器溃烂而亡。
南疆迷虫的毒也是顶好尸身保存剂,其效果可要比朱砂水银还强上几倍不止。
“南疆迷虫不是巫连皇族的圣物吗,为何会出现在我太康境内。”
宋筝十分不解,南疆迷虫生存条件非常严苛,将那东西从遥远的南疆带过来,可谓困难重重。
童永翻了两下书卷:“这毒物典籍有记载,南疆迷虫虽极难养活,但若是主人用鲜血饲养,则能延长其的寿命,若是喂养的鲜血够多,是可能将它从南疆带到我朝境内的。”
盛云锦神色凝重,袁杉月的意外死亡让废太子的死和靖王扯上了干系,现在又冒出了一个巫连皇族,事情也越发的不可控了起来。
“发现南疆毒虫一事除了我们三人外,不可让第四人知晓。”
宋筝和童永点点头,两人自然是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自然不会多说。
短短几日,不仅京城朝堂变了个天,耒阳城内也是风云涌动,也不知还会再出什么乱子。
……
另一边徐家小院,徐晚棠和燕雅娴买了点蜜饯点心回家,准备给家里的几个小崽子打打牙祭。
燕雅娴考虑了许久,在家人的支持下接下了药铺的坐堂大夫的活计,成为药铺里第一个坐堂的女大夫。
乡野之中不比京城,京城的总体条件优越,女子患病若真要寻个女大夫来,倒也不是完全寻不着,不过是要花大价钱去请罢了。
而在这里,乡野妇人若是患了什么隐疾,不方便寻找男大夫诊治,大多就会选择拖延或者不治。
很多时候明明几服药就能解决的病症,偏偏拖到无药可医,白白葬送了性命。
燕雅娴身为女子,又是大夫,自然很清楚他们的想法。
自己若是在药铺坐堂,虽说会引起周围人的非议,但可以贴补家用的同时,还是帮一帮患病的妇人,一举两得。
相比之下,非议于她而言就显得微不足道起来。
更何况她出自徐家,身上非议本就不少,也无在乎多上一两个。
她原是做着抓药伙计的活,做了一段时日,药铺大掌柜的见她确实有本事,就试了一试。
却没想到直接挖到了宝,发现她那身令人惊才绝艳的医术,便一个劲的想要聘请她。
燕雅娴师从神医璞瑜,一手医术出神入化,就此藏于闺阁院中未免可惜。
“小九,你看这家的红糖还不错。”路过红糖摊子,燕雅娴顿住了脚步。
徐晚棠停下脚步,朝着小摊子看去,粉末细腻漂亮,品质确实不错。
“两位姑娘,我们家在这条街上已经卖了好些年的红糖了,买过的就没有说不好的,气血亏虚或者御寒暖身都能喝。”
摊主立刻热情的迎了上来,一个劲的夸赞着自家的红糖好处。
燕雅娴与徐晚棠对视一笑,燕雅娴的大夫不必说,自然知晓红糖的功效,红糖虽好,但不至于像摊主夸的那般,好似什么救命神药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