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见得前方芦苇被砍出一个大圆圈,绿油油的芦苇叶便铺在地上。
三个穿着半臂的肮脏大汉,正围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
那小姑娘穿着一身水烟蓝的襦裙,脸上全是泥污,一旁的芦苇丛中则露出一只沾染了鲜血的大脚丫子,左手边还有一具面目全非的尸体。
看这小姑娘身穿华服,应该是什么归家小姐,不过随身扈从已经被贼人给杀死当场了。
让李秘感到吃惊的是,小姑娘双手紧握一把金色匕首,她的身前竟是一只黑白色的大猫,正怒视着那三个贼人,保护着小姑娘。
“熊……熊猫?”
李秘也属实是吓了一跳。
熊猫这玩意儿古代被视为貔貅,而大唐朝其实已经开始了熊猫外交,朝廷就曾经将熊猫作为国礼,赠送给了日本。
彼时熊猫在大唐朝叫做白熊,寻常人家是万万不可能豢养的,即便是再有钱,也不至于私自豢养大熊猫。
大唐朝尚黑,以绯色紫色黑色为尊,但能证明社会地位和有钱程度的布料颜色,仍旧是紫色和蓝色之类,尤其是天蓝色和淡蓝色。
因为这些颜色需要极高的成本和技术,小姑娘家能穿得起这样的衣服,就足以说明她的身份地位。
如果能救下这小姑娘,也就有渠道能够探听城中的消息,不必再跑回城里那般麻烦了。
当然了,李秘此时也没想太多这等利益计较,小姑娘那眼中满是惊恐,便只是寻常百姓,李秘也是要出手相救的。
从地上那两具扈从尸体的死状能看出,这三个贼人是十恶不赦,杀人不眨眼的悍匪,李秘也不必跟他们讲什么道理。
如此贵家小姐,扈从自然也不简单。
可却惨死于此,说明这些贼人也不是普通蟊贼,以一对三,李秘绝对没有胜算。
也亏得那熊猫在前面挡着,否则这小姑娘怕是早就遭殃了。
但这三名贼人一直在挑逗熊猫,一旦被其中一人引走了熊猫,那小姑娘可就完蛋了。
李秘心中飞快寻思了对策,到底还是选择了偷袭杀人这条路。
因为正面硬刚没有半点胜算,只能猝然出手,一击必杀,造成对方减员,先声夺人之下,取得震慑效果,才能打个措手不及。
李秘身上倒是留有驿卒所配备的短弩,但这玩意儿李秘抓不住准头,万一弄巧成拙,可能会误杀了熊猫或者小姑娘。
就算没有误杀,万一射不中或者射不死那三个反贼,也会暴露自己。
在芦苇丛中瞄了好一会,李秘到底是咬了咬牙,将短弩放下了。
抽出龙首矛头来,李秘深深吸了一口气,蓄足了力气便猫腰偷了过去。
眼见临近,李秘双手紧握龙首矛头,觑准了其中一名贼人的后心,便刺了过去!
这些贼人胆敢如此放肆,可不就是因为此处无人,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自然也就没有那么警觉。
这也给了李秘偷袭的时机!
“死!”
若是刚刚魂穿的李秘,下手还有些犹豫。
这许久以来,他经历过多少次的生死搏斗,心性早已坚若磐石,此刻出手,那贼人哪里防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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