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顾笙终于摆脱了常载。
“这人神经病啊!”
他擦了一把汗。
天气太热了,更不要说他还套着两层外套。
随着他的动作,他身上飘散出一股淡淡的香气。
人无法形容出曾未闻过的味道。
只是像蜜蜂闻到花香一样,本能地被吸引。
陈琛连忙屏住呼吸,眼看前面就是车了,疾走两步,把高顾笙塞进车里。
“陈叔?怎么了陈叔?”
陈琛打了个手势,高顾笙把耳麦按开。
“小少爷,我给老大发了消息,老大一会就过来。”
……
高誓来的确实很快。
b市堵得很,高誓干脆骑着摩托来了。
他宽肩窄腰,长腿往地上一支,即便车停的偏僻,也吸引了一大片目光。
高誓随手摘下安全帽,几步走到车旁。
陈琛如获大赦似的松了口气。
方才发生的事,已经与高誓说过了。
高誓拉开车门,一股香气扑面而来,这香气并不浓郁,却让人有种头晕目眩感,像是闻到陈年老酿的酒香,不必入口,只闻一下就醉了。
站在一旁的陈琛连忙后退一步,以身体挡住窥视的目光。
但高誓却像闻不到似的,丝毫没受影响。
高誓一进车,就看见儿子可怜巴巴地缩在车里,大夏天还套着两层外套,车里的空调就像放在火焰山的老冰棍似的苟延残喘,伸手一摸额头,一手汗。
高誓把临走前从冰柜拿的冰可乐贴到高顾笙脸上,又揉了一把他汗津津的头发,“外套脱了吧。”
“哪不舒服?”
高誓将空调又打得低了些。
高顾笙一边开可乐,一边感受了一下,“确实很不舒服,老爸,你帅气逼人儿子幼小的心灵收到了巨大的冲击,要喝一整罐可乐才能恢复。”
说来也怪,见到高誓之后,高顾笙身上的香气迅速消散了。
高誓看着儿子“吨吨吨”地将可乐一饮而尽,注意到他手背的血痕,皱了皱眉头,“怎么搞得。”
“没事老爸,这是揍那个傻……傻瓜,出手重了点,蹭破一点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