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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交手(第1页)

李峰突然改地方,就是以防万一,避免曹富贵在饭店那提前布置埋伏。

他现在所处地方,是一处烂尾公园入口,地处偏僻,人烟稀少加上没有监控探头。

已经做好了最坏打算,并且已经做好了一些准备,算是掌握了一定主动权。

至于什么搜集罪证,将曹富贵团伙一网打尽,也只能想想。

实际实施起来困难重重。

李峰中午就去金华豪庭,也就是曹富贵别墅所在小区看过,保安和监控严密,进去都有点困难,更别说搜集所谓的犯罪证据。

他没有时间和精力玩这种猫捉老鼠的游戏。

不远处树林,偶尔传出猫狗叫声,不时有几只猫狗在草丛徘徊,偷偷注意着李峰这个“同类”。

李峰就杵在道路中央,静静等待,直至听到远处车辆行驶声响。

一辆黑色的丰田埃尔法朝他驶来,最终停在了五米外。

曹大林开了门,谄媚地站在一旁。

曹富贵和他两名小弟先后下车,杵在车前,没有太过靠近李峰。

“车里还有人?”

李峰没把这几人放在眼里,但隐隐感觉车里还有一人,这种汗毛竖起的感觉,令他有些不安,车里的人应该不简单。

“李峰,真不知道说你聪明,还是说你蠢,竟然约我在这里见面!

不选金湖饭店那种还算有点档次的地方,给我敬茶赔罪,反而挑了这么一个偏僻地方。

看来你是没打算要求和求饶啊,是想像上次一样,直接动手?”

曹富贵扫视周围,哈哈大笑,红漆拐杖抬起,指了指李峰,“你他妈的够嚣张啊!”

李峰不置可否,收回目光,叹了口气,“什么嚣张,我只是一个乡下人,不是迫不得已,哪里会得罪人啊。曹总,不管你是犯罪分子也好,还是富商大老板也罢,真没必要在我们这种乡下人身上浪费时间啊,这件事,真的没有转机?”

“转机?有,当然有!”曹富贵一挑眉头,嚣张道:“你先跪下,让我看看诚意!毕竟,你重伤我,害我住了好几天医院。伤势可能还要三五十天才能痊愈,下跪道个歉,这点态度得有吧,这都没有的话,没必要谈其他!”

曹大林小碎步跑到曹富贵身边,一副狐假虎威的模样,“李峰,我要是你,现在会乖乖跪下给曹总舔鞋。真是蠢到家了,以为靠一条视频,就会让我背叛曹总,实际上,我就是故意示弱,想从你身上窃取情报呢,你压根就没有靠山和帮手,在福江也没有亲戚朋友,你现在能翻了天?赶紧跪下!”

“……”

李峰不屑瞥一眼曹大林,倒也没意外,打一开始就没把曹大林当成自己人,“曹富贵,别提这种荒谬的要求,我不可能答应。我真不想动用太残忍的手段啊……”

“哟呵?有多残忍啊,让我见识见识?我好怕怕哟。”

“曹富贵,当时在清河镇的饭店,我好像听到你说什么洪爷,那个洪爷是什么人?你们团伙头目?”

李峰话锋一转,无法消除恩怨,求和不成,退而求其次,幕后之人的身份。

“洪爷?”曹富贵微眯眼,“老子不告诉你,你又能如何?你既然不识相,那我就打到你服软求饶为止,周秀要是来救你,那时候你或许有机会见一见洪爷,哈哈哈!”

他转身彻底拉开车门,微微躬身,“吴哥,有劳了,就是这个兔崽子,细胳膊细腿的,就是有一股蛮力……”

话音未落。

黑熊似的壮汉俯身走出来,随手脱掉风衣,丢到了曹富贵身上。

背心、军裤装扮的吴天虎,皮肤黝黑油亮,露出的双臂,手肘胳膊疤痕交错。

加上各种奇形怪状的刺青,胳膊都快比李峰大腿粗了,脖子处更有一处圆形疤痕,像是枪伤。

整个人杵在原地,就足以吓哭小孩。

吴天虎打量李峰过后,冷哼一声:“曹富贵,我还以为你要我对付什么了不得的家伙,就这么一个小伙子?”

他耽搁任务,绕道来福江,就是想要会一会所谓的练家子,钱反而是小事,象征性收一点就是。

结果就是这么一个毛头小子?失望,太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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