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家伙现在输不起啦,你得相信我地判断,这些娘娘腔可没有多少本钱和我们死磕,没错,他们看上去人多势众,可别忘了,这儿可不是帝国,这儿是物资匮乏的西南大草原,我可不觉得这些家伙能有多少实力来支撑一场超大规模的战争。”马克耸耸肩,看着草原精灵的信使,不屑地笑了笑,这笑容无比地可恶,但是有时候,更是让人觉得可怕。
可怜的家伙瑟瑟发抖,内心中恐怖被马克地狗鼻子嗅到了,他得意于自己的威势,更加喜欢闻到敌人的恐惧和憎恨。那是恶魔的精神食粮,就仿佛嫖客在妓院不是真的为了看歌剧而去,他们在乎的,是那个黄段子是否能够让他们一乐。
“嘿!这个王八蛋怎么还不出现,妈的,如果再不出现,老子就下达命令发动总攻了!”这个时侯或许才会有人发觉这个贱人所处地位置,这是茫茫一片大草原,而在高低起伏地土堆周围,绵延着无数方阵和旌旗,整齐的盔甲和兵器,后方是整整齐齐地投石车,天空中飞龙盘旋,飞艇漂浮,仿佛随时会有无数军队从飞艇中降落。
远处,草原精灵的谈判队伍缓缓前来,他们骑着并不是很好的战马,天空中的飞艇让白眼怒风恍然大悟,他突然明白过来,风神堡为何突然出现这么多斯巴达人,整整三个军团,这是何等的大手笔,但是,前方那遮天蔽日的近百飞艇,让怒风清楚地知道,对手确实有这个实力这么做。
这种能力和魄力,怒风自认做不到。
最重要的是,如果他想这么做,长老们绝对会认为这是天方夜谭,好吧,老家伙们总是不擅长冒险,而年轻人虽然缺乏经验,但是他们总是有办法,为什么?因为他们是年轻人。
不管怎么说,白眼怒风很羡慕马克的自由,当然,这种自由他一辈子都不会得到。
他应该憎恨马克,不仅仅杀死了他的弟弟红发暴风,更加屠杀了将近四万人的草原精灵,南方丛林中,那些爱好和平的草原精灵都被屠杀的干干净净,这种残酷的手段,白眼怒风依然自认做不到。
这就是差距,马克可以为了一个小小的目的,就牺牲成千上百。甚至是上万人。如果说上天给了马克一次机会,牺牲一个种族可以换来一种权利,他会毫不犹豫地牺牲那个和他根本没有任何关系的种族。
这种残忍和冷酷,早就了这个混蛋极端暴力地个性。
他是神经质的,更加是歇斯底里的疯狂。
无论是阴谋还是战斗,在马克的眼中,都是有必然的针对性。并且,他要做到最好。
比起洞察人心,如果人类超过了恶魔,那么人类就不是人类。恶魔也不是恶魔了。
指望邪恶或者善良的恶魔出现,那是不可能的。
因为他们是一群灰色地生命,邪恶之时,无比邪恶;善良之时,无比善良。
马克终于看到了风神三彩众之首的白眼暴风,的确,人如其名,怒风是双眼没有瞳孔,一片白色。这种宛如牛奶的纯白。让马克很奇怪,仿佛一个人没有眼珠子一般。他还能看到物体吗?马克心中有疑惑。
他却不知道,这一双白眼,可以看破迷惑和防护。直抵真实,看到事物地本质。
于是。当白眼怒风第一次看到这个帝国世袭伯爵的时候,竟然大呼一声,让周围的妖精和斯巴达人都是惊奇不已。
这不能怪他,因为白眼中看到的,不是马克的人类形象,而是货真价实的恶魔形象,那一双尖锐的双角。从额头开始弯曲升起。双角角尖之间的苍炎熊熊燃烧,只见周围无数的魔法元素就像是飞蛾扑火一样冲入苍炎。为这火焰增加一份力量。
恶魔地双眼冒着红色的火焰,这是地狱表层的火焰,是烧去灵魂的污垢火焰,熊熊燃烧地烈火,瞬间让怒风呼吸难耐,他甚至觉得,如果马克愿意,他的灵魂或许就会被烧成灰烬。
一个没有灵魂地精灵?那真是太可怕了!
而就在此时,马克则是不屑地冷哼一声,心道:什么白眼怒风,什么风神三彩众,**,居然是这种档次,真是浪得虚名。
恶魔阁下牛叉地从手指之间变出一根雪茄,然后咬着牙齿之间,露出白森森的牙齿,一旁早就准备好的水珠小妹妹此时已经明白了马克的习惯,赶紧擦亮了火柴,为马克点燃了雪茄。
啵啵啵,马克抽了几口,雪茄烟头明灭起来,一团浓烟升腾,呼……
一个超大的烟圈从嘴里吐了出来,让前面的妖精们更加的紧张。
怒风或许从来没有如此地憎恨有一双神奇地双眼,这双眼睛不仅没有给他带来胜利,反而让他在此时此刻无地自容。
整个草原精灵地阵营一时气势大挫,让人甚至怀疑,他们是不是被五十头犀牛给叉叉圈圈了。
这群垃圾,真是让人太失望了。
马克心中如此评价,而一旁的斯巴达人则是怒目看着草原精灵们。
“尊敬地斯巴达王陛下。”
怒风突然开口,弯腰行礼,马克不屑地挥挥手,“不用多说了,坐下开始谈判吧,我的时间很宝贵,要知道,我还要赶在十月中旬前回帝都呢。”嗯……安妮那个小娘们儿,应该是想死我了吧。嘎嘎嘎嘎……
禽兽的思维一下子从西南转到两千多公里外的帝都,而那里,安德罗尼则是瞪大了眼睛看着阿尔弗雷德爵士,口吻无比的愤怒:“什么?那个家伙居然现在在和草原精灵打仗?我的天哪!他难道不知道我们刚刚和伯利亚人打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