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古怪而神秘的家族,出现了一个近乎无敌的强者,即便神明降临,也未必是他的对手,他强无可强,三十二年强以一人之一击败光明神的人间代言。带着无敌的传说,最终消失。但是三十年后,他的继任者来了,却不是人类,而是一个恶魔。”
王子殿下战意大盛,虚空劈出一剑,顿时光华暴涨,一道剑芒冲天而起,直达天空云层,让人胆战心惊,这种剑芒的强度,只有终极杀阵才能制造,而从这一道剑芒的强度来看,最起码有终极杀阵的一半威力!
“难道恶魔就能阻挡我的利剑吗?”罗布。罗兰王子无比自信,沉睡五百年的原因,就是为了等候法诺斯家族的沉沦,现在,这个家族建立的国家终于到了风雨飘摇的时代,那么,魔法帝国的辉煌,必将重新展现。
王子殿下的雄心壮志,又有几人知道。
追随他的帝国最后生命线,这支强大的骑士团,在地下守候王子苏醒整整五百年,这一刻,魔法帝国时期的威力,绝对让人心惊胆颤。
“迪蒙。桑尼。拉玛他从来不用剑,因为他用拳头;他也挡不住殿下的利剑,因为他从来不挡;他的骄傲没有陛下的高贵,因为他对于荣耀从来不屑。”
这个老法师似乎对一切了如指掌,声音低沉而浓重,带着落寞贵族一般的颓废,竟然感染了王子。
“那么,告诉我,我的老师,瑟雷斯迪亚贤者。他骄傲于什么?”
王子殿下带着谦卑和恭敬,老老实实地问道。
“他的骄傲就在于……他能让一切追随者为他骄傲。”
第六卷 救世主
第十七章 … 亡灵王子很强大
罗布。罗兰大叫一声,挥舞着拳头,双眼紧缩,死死地盯着前方,对着虚空恶狠狠地说道:“瑟雷斯迪亚老师,我不甘心啊……”
老法师干枯的手指紧紧地扣住了骷髅眼儿,半张几乎腐烂的脸露了出来,一只眼珠仿佛快要掉下来一般,接着真的掉在了地上。然后这个老头儿趴在地上,摸索了一会儿,才将眼珠找到,重新安装在眼眶内。
“殿下啊,迪蒙他是疯狂的,他不会低头,宁折不弯,长剑无法降服他,只有另寻他求。”老法师的法杖抵着地砖,一片冰寒的地砖碎裂,从中升腾起一道死气,在老法师的法杖上缠绕一圈,发出一阵怨灵的低吼声,随后消失的无影无踪。
王子殿下的冰火长剑支撑在手掌下方,皮手套上的符文像是一层保护膜,使得王子的手掌没有受到烈焰的侵袭。白色的眼仁看着瑟雷斯迪亚,这位曾经的魔法帝国贤者,王子的导师,皇帝陛下的贴身扈从。
据说这位贤者博古通今,装下了大陆一半的知识,他仿佛是不死的移动书库,即便是精灵族记录在全知之树叶子上的魔法典籍,他也了如指掌。
他的一只眼睛贡献给了时空之神,所以他能观看过去,直视现在,远眺未来。他的另一只眼睛被他自己用力量封印,随时为了捍卫王子殿下而解开封印。这只眼睛封印了这位老法师六百年的魔力,只要轻轻一爆,即便是五星光耀城,也是瞬间毁灭。
瑟雷斯迪亚为了防止自己拥有恻隐之心,所以他将自己的心脏捐献给了罗布。罗兰王子,这颗法师的心脏被锻造在了冰火剑之中,成为这柄剑的剑心,拥有智慧的利剑,更加强大。更加灵活,更加容易被人驾驭。
而瑟雷斯迪亚的性命,也被掌控在了罗布。罗兰王子的手中,剑在人在,剑短人亡。
“老师,恶魔擅于诱惑,我该如何比恶魔更加会使用诱惑呢?”亡灵王子很是恭敬地问道,他的气势减轻了不少,多了几分沉着。五百年地沉睡虽然长久。但是王子依然是年轻的王子,他并没有变得更加成熟。
瑟雷斯迪亚向前迈了一步,他有些为难地说道:“殿下,不久之前,两股力量对撞。使得迪蒙。桑尼。拉玛的未来被宣判无法预测。我不知道是谁造成了这一切,但是,可以预见的是,有很多人在意他,因为他的存在,是为了破坏现有的秩序。”
“我讨厌秩序。”
罗布。罗兰冷冷地说道,这位脸色浮现尸体苍白。但是又兼具贵族优雅的王子,实在是让人不得不感慨。和帝都的那些所谓贵族一对比,帝都的贵族就像是无知地行尸走肉,是低贱的鼻涕虫,是垃圾,是废渣。
颓废和高贵矛盾地存在着,同时还有无边无尽的黑色魅惑,这种朦胧的背后,很难让人相信,这是一支军团的统帅。但是毋庸置疑。最后地生命线是绝对让黄金军团也要退避三舍的强大战力。
恐怖的黄金军团仅仅出动了极小的一部分。就让反抗势力不得不低头,这让全盛的黄金军团都要退让的骑士团,又是如何恐怖的战力?
那传奇地骑士团是由什么人组成,已经不得而知。
但是从冰山一角可以察觉他们的强大,强如黑暗武士,也仅仅是在面对一支小队时候能够气势上打平。而实际上,黑暗武士并没有底气面对这支未知的强大军团。
尽管在五百年前。他早就知道了这支军团的存在。
“达拉克。你这样的懦夫。也只能任由地狱的爬虫支配。”罗布。罗兰骄傲无比地说道,他的下巴微微抬起。冰火剑支在地上,亡灵大厅不断有怨灵飘过,然后被冰火剑的火焰烧成灰烬,或者被冷气冻成岁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