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渐渐亮了起来,周围的一切都因此而变得清晰可见。大毛自打敷药后就醒了过来,我扶着他靠墙坐着。一夜未睡的傻姑娘在吃完糖果之后,大大咧咧地就地四仰八叉地呼呼大睡着。那些被我反绑住的男人在亲眼目睹了女鬼杀人之后,早已吓得接近崩溃,此刻恐怕我随便从包里摸出一样什么东西来,在他们面前晃悠一下,就能够吓死几个。
大毛看上去虽然精神不好,但是情绪却稳定了许多,在甲玛聃离开之后我问大毛,现在咱们怎么做?大毛说,我现在在这里还好。不会有危险,我虽然受了重伤,但是我的功夫还在,如果等下有人来查看这里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会迷住他的眼睛的。你这就去县城里,给公安机关写你匿名信举报吧,至于你的这位发小,这还是你自己决定比较好。
作为我个人而言,我其实是有心放地包天一条生路的,因为我知道如果把他送法严办的话,估计他这种煽动颠覆社会稳定局面的行为,就算是不枪毙以正纲法。恐怕余生也只能在高墙内渡过了,此刻的我已经完全冷静了下来,在平和的环境下,人总是容易陷入回忆,我回想起许多我们小时候一起经过的事。
于是我从屋里找来绳子,趁着地包天还没有醒过来,绑住了他的手脚,接着我手抓住早已因为血液的凝固而好像焊在地包天大腿上的那把铁剪刀,然后慢慢开始往外拔出来。这样的过程其实和我刺入他大腿里,地包天遭受的痛楚是差不多的,于是很快他就痛得醒转了过来,但是也许是因为受伤或是失血的缘故,他叫喊的声音听上去非常沙哑,并且显得有气无力的。挣扎了几下发现已经被我捆住了,于是地包天两眼木然地望着我,索性也不挣扎了。
拔出剪刀之后,地包天的腿上又开始渗出鲜血。整个大腿已经肿起来很高,好像是一个吹胀的气球。把裤腿撑得鼓鼓的。我撕开了地包天的裤腿,将他的伤口暴露了出来,经过这么长的时间,他的伤口已经出现了感染。于是我给他稍微包扎了一下,然后问他说,兄弟,我再给你最后一个机会,你若是能够幡然悔悟,今天当哥哥的还能够再给你一个机会,放了你回去,我会在你身上下咒,将来你若是重蹈覆辙,此咒立刻反噬,让你七孔流血暴毙而死。
我故意说得这么严重,这是在告诉地包天后果会是怎样,但是你还有机会重新来过,做个好人,安安分分当一个老百姓。可是地包天听到之后,突然鼻孔伸缩了几下,接着鼻头和眼睛都红了起来,他带着哭腔跟我说,司徒大哥,一切都完了,今天就算是你放了我回去。我也照样会被追杀的,而且我已经走到了这一步,没有退路了,我只能一条道走到黑,是死是活,就听天由命吧。
从他的语气和口吻来看。其实地包天在今天之前的这么长时间当中,其实心里有过怀疑,甚至是怀疑过自己的做法到底是对是错,但是每次都说服自己的理由,则是自己已经深陷其中,根本无法自拔。与其临时变卦,不如一直走下去。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当好人要当的人尽皆知,当坏人要让人闻风丧胆一样。
于是我再劝说了几句,地包天态度突然变得坚决了起来,他说事已至此,自己也不奢求什么宽大处理,如果自己做的事是对的话。那么老天爷也不会惩罚自己,可如果自己因此落狱甚至是被判刑枪毙,那就说明这么做一早就是错的,自己所遭受的罪责,都是这些错误的代价。
我很高兴地包天比当年分别的时候成熟和理智了许多,可我很难过当我察觉到这一切的时候。竟然是我们立场对立,且必须分个胜负对错的时候。
于是我也不再劝他,把女人的尸体拖到一边,她的死相狰狞可怕,但是被鬼吓死的人是会畏惧鬼魂的,所以自身变成厉鬼的可能性其实不大。就算是真的变了,大毛也是有办法对付的。接着我给在场所有的人都喂了水,然后我叮嘱大毛,如果有好事之徒来围观的话,你想办法对付一下就行,接着我就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朝着县城的方向而去。
到了县公安局门口,我在附近的一家供销社里接来了纸笔,写下一封匿名信,匿名信的举报内容对于三川鬼市一字未提,只是说了下有人持枪火并,现在已经死了人。地址在什么地方之类。并且在信的末尾提到希望追查其背后势力,因为据悉是和反动势力有关。写完信之后,我就趁人不注意,走到公安局门口,装作报案的人,将信放在了接待员的桌子上。
很快我就赶回了大毛身边,大毛说我离开的期间的确有一些附近的村民来查看,都被自己迷了眼睛,什么都没看见。我告诉他估计很快警察就会来调查这里,咱们这就离开吧。我站起身来叫醒了还在呼呼大睡的傻姑娘,然后问道,小妹妹,我们要走了,你愿意跟着这位哥哥一起走吗?说完我朝着大毛一指。傻姑娘睡得迷迷糊糊的,盯着大毛半晌后问道,那是不是还有好多糖吃?
我没有说话,低头叹息,转头看着大毛。他也一脸伤感,但是我心里知道,此刻要大毛丢下这个姑娘自生自灭,以他的性格来说,也是办不到的。大毛强装出一副微笑说道,是的,每天都可以有很多糖果吃,你要不要去啊?
这一幕,有点像是拐卖妇女的感觉,但是我知道,大毛的这句话其实是做出了自己的决定,这个决定非常残酷。而且有着深深的缺憾,但既然是大毛自己选择的,将来就不会有后悔的机会,剩下的一切,都需要用他的余生和所有时间与奉献来证明。
在离开之前,我对瘫倒在地上的地包天说了句珍重再见。然后就扶着大毛,带着傻姑娘,朝着县城的方向而去。
那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地包天,至于他的结局是什么,我其实并不知道,因为我起初去县城投放匿名信的时候。曾经注意到街上有一家中药铺,于是我把大毛放到药铺后,就马不停蹄地赶回了院子里,发现外面停着军警的武装车,还有医院的白衣医生,所以我知道地包天和这一群人是被政府接管了,他们的后果究竟如何,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大毛留在郫县治疗枪伤,大概呆了半个多月,于是我也理所当然地陪着他,每天我都会关注着他的伤情。直到郎中告诉我,再休息个几天就能够经得起长途车的颠簸后,我和大毛商量好了三天后就启程回家。这次来这边呆了快一个月的时间,发生了很多事,虽然最早促使我们来调查的动机此刻已经算是圆满的解决,坏分子也都收到了相应的惩罚,可是我总觉得还有什么地方不够完美。
于是在我和大毛临走前的一个白天,我偷偷潜回到了土桥边上,观察了一下四下无人,就从鸳鸯阵的竹林里钻了进去,再一次回到了三川鬼市当中。这一次,我不是为了调查什么,也不是偷偷摸摸的,白天的时候大多数商贩都在休息,于是我顺着长街两边的房屋后,隔山差五地放了一把火,在火势变大之前,我开始装作自己发现了火情一样,在街上一边跑一边叫喊着,说起火了,大家快逃啊!
三川鬼市里都是废旧的房屋,几乎是见火就着,那些原本晚上摆摊白天休息的摊贩们被我这么一闹,于是纷纷都逃了出来。由于这个地方最近的水源也只有一条小小溪流,日常饮水尚且只能勉强满足,是完全不能用来救火的。距离这里最近且有充足水源来救火的,就是竹林边上的那条河沟,一去一来,估计也少了个精光。
这些其实早在我放这把火的时候,就早已计算过。所以很快,火光冲天,我估计抹了一把黑炭擦在脸上,一副好像我多么为大家着想似的,开始煽动大家说,师傅们,这火已经控制不住了,大家快逃跑吧!于是很快有几个人放弃了救火,跟着我一起逃走,人就是这样,当有人开始带头做某件事的时候,剩下的人就会纷纷群起而效仿之。
这是我第一次放火。并且是蓄意为之的放火。所有人都很惊慌,却没有一个人伤亡,当大家都逃出了竹林之后,我远远地看见竹林顶端冒起阵阵烟雾,那就是火势还在蔓延的证明。我找了个机会,趁乱溜走了,因为我知道这场火已经引起了周围所有人包括在土桥附近居住的人的注意,不用我去报警救火,自然有人会去的。
三川鬼市,就这样,在我的一把无名火下,付之一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