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思唯才不听她爸的,她认识好几个关系很好的rapper,都是藏族的,他们人都非常好。
她讨厌她的父母用一些条条框框,划分每个人的背景,像一个巨大而严密的囚笼。
她知道他们从来都瞧不上她,觉得她想当明星,就是不走正道。在他们三六九等严格排序的心中,或许她已经变成最末等的那类人。
他们喜欢的,不是承载着他们血脉因爱交汇的孩子。
而是那些可以给他们面上添光,让他们可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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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烟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兰思唯是典型的嘴硬心软,看着一副什么都不放在心上、大大咧咧,每天只关心哪个牌子上了新衣服的样子,实则心地很软。
学校宿舍楼后边有几只流浪猫。兰思唯自己花钱带它们做了绝育,还给它们买猫粮,在校园论坛里呼吁更多人关注流浪猫问题。
她喂猫的样子夏烟见过,整个人特别温柔,丝毫不在意漂亮裙子被弄脏。
“那和昼短呢,为什么吵架?”她问。
兰思唯用力吸了一口果汁,眼圈红红的:“我从家出来,他就阴阳怪气地说,兰思唯,没想到您还是个公主呀,我当时没反应过来,以为他在开玩笑,结果他接着就让我滚蛋。”
当时暮色四合,冷风吹着,兰思唯出来时气得忘了穿外套忘了拿包,在风中瑟瑟发抖。
刚和亲爹吵完架的怒气还没平息,她就听昼短说:“老子配不上你,你也别再来烦老子,趁早滚蛋。”
她整个人愣住,看着昼短转身离开,把她一个人丢下。
说到这儿,兰思唯又忍不住掉眼泪。
夏烟也不清楚当时的具体情况,昼短唱的又是哪出,但她天生护短:“好了好了,咱不哭了,你看眼睛都肿成什么样儿了。”
夏烟陪兰思唯把那堆碳水化合物吃完。
兰思唯靠在她肩膀上,心情稍微愈合了点儿,忽然眼睛亮起来,说:“烟烟,咱俩去听摇滚吧。”
这姑娘,还真是想一出是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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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三里屯太古里还不叫这个名字,它还叫“三里屯village”。
兰思唯带夏烟去了一家会员制酒吧,她的一位朋友搞乐队,在这里驻唱,每晚八点后,开始演出。
那支乐队叫蓝色鲛人,主唱是传媒大学的肄业生,兰思唯的朋友是鼓手。
这条街上有太多支籍籍无名的乐队,他们每晚在夜色、烟雾、酒精渲染的浮华中弹唱。
没有哪一时哪一刻,不渴望成名。
只是绝大多数人,最后迫于生活,不得不扔掉音乐,成为庸庸碌碌无名之辈中的一员。
兰思唯带她和朋友打了个招呼,然后两个人坐在散座。
调酒师是个年轻的男孩子,叫小力,看起来比夏烟她们还要小,一笑有两个小酒窝。他认识兰思唯,看出兰思唯不开心,很贴心地说:“唯姐,我给你调一杯酒吧。”
“你又有什么鬼主意?”
小力笑而不语,他调酒的动作很帅气。不一会儿,便调好了两杯。
一杯推到夏烟面前,说:“这杯叫温柔陷阱,美女姐姐一定要警惕今夜出现的男性,可能会影响一生。”
夏烟噗嗤一笑,说:“你还带算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