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则之一,法医检验时不能带着感情,必须像被掏空了心肺的冷面杀手。这一法则是对法医最基本的要求,唯有如此才下得去手。——那一刀一刀切割的可都是血肉之躯!有法医开玩笑说,那一刻你不能把自己当人,也不能把刀下的物体当人!所以,当你看到法医快速熟练地解剖尸体时,千万不要诧异,那个时候,法医不过是长着血肉的机械手,按着预设的程式操控着手下的物体。一名好的机械手,能把这门活干得如同行云流水一般。我所见过的最快速的尸体解剖时间是二十五分钟。——从剖开尸体、提取心肝脾肺肾等所有内脏组织,到重新缝合好刀口,麻利得几乎可用“富有艺术感”来形容!
法则之二,事后感觉屏蔽法则,或者说五觉合一法则。嗅、视、听、味、触,人的五大感觉,除了味觉,法医尸检时基本会用到其他四种。嗅觉,感觉血腥或腐臭;视觉,洞察每一处异常;听觉,充斥刀具的霍霍声和血肉的分裂声;触觉,通过手指感受人体组织的柔软和弹性。感觉屏蔽,不是要闭塞视听,而是指摈弃不必要的干扰,以利于更好地工作。四种感觉中,视觉是属于无需直接接触得来的体验,而且最直观,最容易让人接受,也最容易获得线索。而其它的感觉,极易引起身体共鸣,让人身临其境地一次次遭受不适的痛苦,而且这些感觉,基本上都能够通过视觉来实现,实无深究的必要,合为视觉一种即可。在我以前的同事中,有一个中年法医,正是年富力强、其势可畏的时候,却说什么也不愿意干法医了。原来他老感觉有一股异味,挥之不去,像尸体的腐臭,久而久之便无法正常工作。所以,检验完案件现场,除了看到的,其他的体验都应该“屏蔽”掉。
法则之三,不能与受害人的亲属谈恋爱。这一法则,据说是因为法医的身份特殊,与受害人亲属相处,只会让人时刻想起受害人的惨状,无法释怀。长此以往,则哀怨渐生,欲罢不能!但因为周围没有法医与受害人亲属恋爱结婚的先例,所以关于此说的正确与否,无法考证。
关于父亲的死状,刘嫣极不愿意多谈。但从她所说的二十多刀、下身被割等字眼,足以让我这个法医感受到了场面的惨烈。
刘嫣的母亲被抓后,经司法鉴定是精神分裂,不负刑事责任,于是又被放了出来。
母亲在家里不吃不喝,呆呆地躺了三天三夜。
刘嫣在叔叔家住了一段时间。直到一天晚上,母亲找到她,说要带她去一个地方。
刘嫣说她母亲原来是准备带着她投河自尽的,她清楚地记得母亲抱着她走到了河中,那晚天下了很大的雨,河水湍急,河风呜呜地吹着两岸,跟催魂似的。
母亲边淌着河水边说,嫣儿别怪妈妈,妈妈不想让你一个人受苦,咱娘儿俩一起走,妈妈会永远照顾你的!
水越来越深,刘嫣说她突然就说了一句:“妈妈我不想死!”
母亲在水里呆了一呆,突然就放声大哭起来。
“那足有十分钟吧。”刘嫣回忆着,像对我,也像对她自己说,“父亲出轨时没看见她哭,用刀杀了那个负心人二十多刀时,也没见她哭。那天在河水里,终于见她哭了,哭得很伤心……”她说那时候,母亲一定在激烈地作着思想斗争。
“妈妈我不想死!”她又说了一句。——一个六岁的小女孩,在那一瞬间已洞察了生死。
母亲终于止住了泪,回转身朝向了岸边。然而这时湍急的水流却拦住了她们求生的去路,母亲在河水中一个踉跄,两人便被卷入了河中。
刘嫣死命抓住了母亲的衣服,在水里仰俯沉浮,也记不清倒底喝了多少河水。刘嫣说她那时感觉到了死亡的气息,河水阻隔了鼻子、口腔——所有能与空气感触的器官,缺氧的感觉让她灵魂出窍飘飘欲飞,时间漫长得像经历了几个世纪。
等到终于停顿下来,刘嫣看到母亲将自己卡在一处岩缝里,双手紧紧地拽住了她。空气带着亲切的甜味扑面而来,充盈着刘嫣周身的每一个细胞,她知道自己不会死了!而或许那股气味,是从母亲身上传来的,因为那个时候,刘嫣看到血从母亲的额头上流了下来,滴到了眼睛里。不知道流了多少血,母亲都没有放手,直到有人救起她们。那一刻,母亲怎么也不像一个精神分裂的病人!
那种濒临死亡的感觉刻骨铭心,以致于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刘嫣还有窒息的错觉。
“所以我算是经历了生死的人!”刘嫣说道。
她说那些话的时候,已经全然不记得那天是我的生日了!
所以那次生日,虽然她开始祝我生日快乐,但我并没有快乐起来。自那以后,我再不敢提起生日的事,她也像忘了似的,俩人再没过过生日。到后来,我还真把自己的生日给忘了!
没想到今天晚上做梦居然记了起来。
事实上,每次与刘嫣一起,都让我有一种无形的压力。刘嫣不久感觉到了这一点,她对我说对不起,是她的事让我感到压抑!我掩饰说没有的事,只要她在身边就会让我很开心。
“可是,在一起的时候,我都很少看到过你笑过!”刘嫣这样说。
“那是因为,我没见你开心过,所以我也无法开心起来!”我说。
她看着我,眼神里流露出些许感动。
“你已经知道我的职业了,对此有什么看法?”我想扯开话题。
“关于哪方面?”她有些不明白。
我也觉得自己的问题问得有些含糊。——这是和她在一起时常常出现的情况,言不由衷,词不达意!
“我是说你介意自己的男朋友是一名法医吗?”
“为什么要介意?”刘嫣反问道,“职业能说明这个人什么问题?我是跟人谈恋爱,又不是跟职业恋爱!”
“你不觉得法医是一种很脏污的职业?”
“为什么这样说?我又没有洁癖!”刘嫣有些诧异,她想了想说道,“我认为没有一种事物是肮脏的,所以更没有什么肮脏职业的说法!我倒觉得,人的思想才有洁净和肮脏的区别!”
她的话让我稍觉安慰。在此之前,我曾与几个女孩相处过,当她们知道我的职业之后,无一例外地和我分了手。分手的原因很简单,和我在一起会让她们感觉一种看不见的怵惧。
那时我还没有意识到,感情洁癖其实比生理洁癖更可怕!
但自那以后,我时常会想到法医法则三:不能与受害人亲属谈恋爱!
我想我受到诅咒了!
第8章 关于对死亡的看法
有人问过我,法医是怎么看待死亡的。我无从回答,仔细想想,我还真忽视了这个显而易见而又无时不刻应该面对的问题。
怎么看待死亡的呢?用我们自己的话来说:法医见过的死亡比见过的美女还要多。溺水死亡的、勒颈死亡的、失血死亡的、颅脑损伤死亡的,高温烧死的、低温冻死的、壮年瘁死的,甚至是性窒息死亡的……无法一一归类描述。唯一相同的,在于那只是别人的死亡,似乎于自己无关切身!经验丰富的法医早已见怪不怪,无论老的、少的或美的、丑的,此时只不过是一具静静躺在那里的血肉物体,没了思想,没了防备,任人仰俯翻转,再无高低贵贱之分,只是腐败着并终将化为泥土。长期面对,已经揣度不出它的本来含义了,解剖刀下,寻求的不过是血肉模糊的一种真相,冰冷冷的事实。如果非得用比喻描述,死亡不过是老天擦了一下鼻涕,或者说剪了一回指甲的过程,虽然不是很正常,但毕竟不过是一次新陈代谢。因此很多时候,在尸体的检验现场,经常可以看到旁边站着一些看客,抽烟、聊天,或者是没完没了地打着电话。正因为这样,法医在很多人眼里显得冷漠、无情,不可交密。
曾经有这样一件事,有一个法医,业务精湛,思路开阔,深得领导的赏识,准备提拔他为刑警队的队长,但是在一次特殊的法医解剖中却把这件事弄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