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道不错。”颜鸾给迟衡碗里也浇了一勺汤,“千烈平常是不是使唤得太勤快,把你累着了,所以害得你宁愿在这寺庙发霉都不想回去?”
才不是呢。
迟衡大口嚼着饭和菜,倍加香甜,一边嚼一边摇头。
“看你在这里怪无聊的,还不想回去,搞不懂。我要是你,就骑马去泓镇集市上找乐子,也比做地上丢鸟强。”颜鸾不明所以。
他难道都看见了,迟衡眼睛一转巴巴地说:“朗将,你还写东西吗?我帮你磨墨吧。”
热切的眼眸,简直叫人不忍拒绝。
“你多大了?去年见野猪追你时,还挺小的!莫非梁千烈的米饭养人,这么快就跟大人没两样了。”颜鸾很夸张地比划了一下。他不拘小节,常以你我称呼。除非必要的客套,其余时候一律随意。
“十六……马上就十七岁了。”
“喔,比我小七岁呢,岁月刀刀催人老啊。”颜鸾爽朗一笑,眉毛上挑,迎着点点阳光,整个脸庞鲜活飞扬。
迟衡曾以为颜鸾是优雅的公子哥。这次一见,才相信梁千烈的话,颜鸾不是优雅而是随性,随性得很赏心悦目,就像他发出的弓箭一样流畅不羁。不再是令人头晕目眩,而是更渴望亲近。
“六岁多一点,没有小太多。”
迟衡辩解。
颜鸾一边执笔,一边跟迟衡说:“你是不是平常只专注于练刀,不太关注世事?夷州自古就是富庶之地。州志曾有载:夷州之内,日售布绸二十万。其中十之七八出自百司镇,百司镇曾有四大富商鼎足而立。但是,到了元奚十四年,百司镇只余了一家:花氏。虽值乱世,可想花氏的富可敌国。”
迟衡对此不甚了解,竖耳倾听。
“花氏能独霸,是因出了一名奇才,姓花,雁随。”说到这里,颜鸾似笑非笑,“十五岁接手祖业,十八岁即成一家独大之势,三四年间家产滚了数十倍,有人说铜铁在他手里即刻成金银,十分厉害。”
花雁随?莫非就是朗将的朋友?
“元奚十三年,他广辟良田、囤积盐粮、广开矿砂冶锻之业,没人算得清知他有多少家业了。更为远见的是,他将百司镇建成了坚不可摧的城池,势力绵延到周边郡县,曾有人想由外攻入,被他打得一塌糊涂,后来再无人敢觊觎他的财富。”
莫非又是一个割据一霸?
“有钱能使鬼推磨。冲锋陷阵用的是什么,兵士们吃的是什么。王朝若是不拨军饷,不给刀剑武器,千军连一只箭都发不出。千烈接手的夷州,地皮都被刮了十几层了;我拿下的元州,早被元州王掏得一干二净;此情此景,要么休养生息上两年,要么有强悍的王朝支撑,如果两个都没有,后方空虚,都喝西北风了……”
颜鸾克制了一下,抑不住怒火四溢没。
他说下去,俯身在一封密封好的信函上写下‘花雁随亲启’,函上的字俊逸如其人。
迟衡知道,王朝一直都不予颜王军支持,反而盘剥苛刻。梁千烈为此发怒过多次,想不到身为朗将的颜鸾,同样捉襟见肘。他不知该怎么安慰,心口闷闷的难受。
“这封信,亲手交给花雁随本人。他若没有马上回复,你就在花府等上一两日。”
“是,朗将。”
本以为会在这里和颜鸾呆上几天,不必太长,两三天就很知足,想不到颜鸾急着打发他走,迟衡有点儿失落。
“他若要问你颜王军的事,挑着好的说,但也无需太夸大。”颜鸾凝思了一下,又笑了,“见机行事,不机灵不要紧,诚心最要紧。雁随这人,喜欢别人夸他……”颜鸾停下,会心一笑
不知为什么,颜鸾每次提及花雁随,总像回忆起甜蜜的往事一样。
“送信,很急吗?”
“当然是越快越好了,要不是路途遥远变数多,我更想和他当面深谈一下。”颜鸾将毛笔搁在一边,“我会跟千烈传信,借你用几天,得了回信,立刻来元州城找我。”
迟衡嗯了一声,失落地说:“朗将,我可以明早起程吗?”
“百司镇比这寺庙好玩多了,声色犬马,什么都好,走一路叫你眼花缭乱,雁随肯定会把你招待得乐不思蜀,只怕那时候你才不想走呢。”
“可我更想和朗将在一起。”迟衡绕了绕乱发。
颜鸾哈哈大笑:“这还不容易,我马上飞信给千烈,让你跟着我得了。好好的不让带兵打战,把你当成信使来用,不是白白的浪费了将才。不过,我虽然救过你,你却不需要总有报答的想法,只要是为颜王军效力,就是报答我了。”
迟衡瞠目结舌。
颜鸾的心情很不错,展开地图问迟衡,可知各州的势力割据,以及各州的地势等。
迟衡摇头。
颜鸾指着元奚最中间一条大河说到:“如今元奚虽然大乱,但势力很明显。以元奚河为横线,划分南和北;以京城为纵线,划分东西。京城之东及东北,由皇帝控制着,真正掌势的是群臣,文臣武将的势力……总之这一片还算安宁。”
颜鸾有意避开了王朝权臣之间的势力争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