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对金钱的欲望永无止境,如果一个男人将征服一个又一个女人作为资本引以为荣,那么他便很容易陷入难以自拔的深渊……
1997年5月28日,广州开往北京方向的列车,钻隧道、越桥涵,风驰电掣般地飞奔着。因天气燥热,车厢里如同开了锅的蒸笼,尽管头顶电风扇一刻不停地转着,人们仍然在不停地喝水、擦汗。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的三名侦查员押着一名男子坐在不引人注意的车厢一角,这名男子神情沮丧,目光黯然,好像没有一丝热意,他的思绪早已回到那个令他心惊胆寒的冬夜……
1997年2月的北国长春,还沉睡在冰天雪地的怀抱中。2月26日8时55分,南湖大桥上行人不断,突然人们发现南湖大桥西数第二个桥洞下面的冰窟窿上露出两只人腿,接着有人迅速打通了“110”报警。
9时许,朝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后,副局长杜国清、刑警大队王书生大队长、王志副大队长率侦、技人员迅速赶到了现场,并组织警力破冰打捞尸体。
死者系女性,嘴角有血,腰上还坠有2块摩托车链锁拴着的31公斤重的铁块。经法医鉴定死者颈部有扼痕,是窒息而死后被沉尸冰窟,现场留有足迹,死亡时间不超过20个小时,也就是说是25日下午被害。
朝阳区公安分局决定由刑警大队王书生大队长,储宝林、朱明宇探长挂帅,专案一队和严暴队组成“2·26”杀人案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
根据现场情况看,南湖桥下系移尸现场,作案人不少于两人,因此,专案组民警马上对周围居民进行走访调查,注意发现第一现场。但是摆在民警面前最重要的任务是:尽快查清尸源,从而才能给案件定性,所以民警们在全省范围内发协查通报,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上刊登寻尸启示,但是一直没回音,侦破工作陷入僵局。
4月5日,案件终于出现了转机,广东商人刘虎诚风尘仆仆地赶到分局刑警大队,当他认出照片上的女尸正是日夜思念的妹妹刘桂芬时,那悲痛欲绝的神情令这些久经沙场的民警们也为之动容。悲痛过后,刘擦干泪水,向民警们讲述了妹妹失踪的前后经过。
1997年年2月19日,刘虎诚到妹妹和妹夫合开的“日银”公司,见到妹妹刘桂芬,当时她很高兴地告诉哥哥,她最近接了一笔几百万元的装潢生意,24日要到沈阳去签合同。不想这一去却成了兄妹俩人的永久诀别。妹妹失踪后,刘虎诚曾多方查找,并到过沈阳,但是找遍全城,也只查出妹妹于2月25日中午在一家旅店退房后去向不明,而另一个意外的事情更使他震惊,妹夫潘新民竟于3月20日失踪,刘预感到有什么重要事情发生,经多方了解只查出潘新民在长春有一个情人叫于丽洋,并得到了于家的电话号码,所以,刘抱着一线希望来到长春。
民警们感到,潘的失踪及潘的情妇一定与刘桂芬被杀害有着必然联系,专案组立即抽调警力围绕于家开展工作。
很快查明,于家住长春市南湖派出所管内省二实验中学宿舍,家里有父母和一个弟弟,但是当民警赶到于家时,于家已人去楼空。
经走访得知,今年3月8日,于家称要去南方旅游,从此一去不返。
由此推断,潘新民、于丽洋一家的突然失踪绝非偶然,事先一定有预谋,但是两人的先后失踪又使侦破工作陷入了僵局。
4月7日20时,朝阳区公安分局三楼的会议室里灯火通明,“2·26”专案组民警正在研究案情,此案由于潘、于等人的失踪,使案件表面上看已无从查起,但是负责调查于丽洋这条线索的民警们反映:于丽洋是5年前去广州打工时认识的潘新民,2人已同居了4年,并生有一个2岁的男孩,于丽洋的户口已于1997年1月4日迁往广东省从化市。
于家失踪后,是否迁往南方,另外如果此案是于丽洋、潘新民所为,那么于家的失踪,说明于家已知情。其次从刘桂芬先被骗到沈阳、后在长春被害,可以断定这是一起有预谋、有计划的杀人案件。
案发前一切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肯定会留下蛛丝马迹,种种情况使“2·26”案件指挥者杜国清副局长、王书生大队长决定兵分两路,一路继续留长春开展工作,一路南下广州。4月8日,杜国清副局长一行四人赶往广州。
到广州后,民警们顾不上劳累,立即顶着烈日和高温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开展工作,很快查明于的户口属于空挂户口,只获得潘的另一个名字叫潘德华,这条线索断了。
另外,在“日银”发现潘新民已将房产及汽车全部抵押成现金1090万元。3月19日,潘从公司提走现金40万元,20日上午又提走50余万元,之后,携带大约1500万元现金出逃。
在这之前,潘新民没有离开广州,但是,民警们意外地发现2月19日至22日,于丽洋在广州,而27日于却从长春乘飞机到广州,那么于丽洋是什么时间回的长春成为此案的焦点,由于案情紧急,专案组决定4月16日赶回长春。
从民航总局调查得来的信息使案情又现转机。原来,于丽洋是2月21日订购了2张回长春的机票,另一人是广东籍的男子叫梁延荣,而梁23日在长春订购了26日返广州的机票。
梁延荣是什么人?刘桂芬被害时他怎么也在长春?是巧合吗?
经查梁延荣,男,42岁,广州造船厂基建主管,而且还是潘新民前妻的弟弟。
民警了解到梁所携带的全国漫游手提电话号码,经过进一步的严密调查发现:22日,持机人在长春,24日至25日中午在沈阳,25日14时至19时在长春,26日回到广州,而刘桂芬是24日到的沈阳,25日下午死在长春,如此吻合。
因此,民警们大胆推断此案很可能系梁延荣和于丽洋所为。
为防止梁外逃,专案组决定立即再下广州,抓捕梁延荣。5月23日储宝林探长等3人赶赴广州,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25日在造船厂将梁延荣抓获,经鉴定梁延荣被抓时所穿的皮鞋,与作案现场所留下的足迹完全吻合。
可以认定,梁就是此案的犯罪嫌疑人之一。5月28日,民警将梁押解回长春市。
5月30日,专案组顾不上60个小时的奔波劳累,一下火车,就立即对梁延荣进行审查。开始梁百般抵赖,但是随着谎言被揭穿,他的心理防线开始动摇。最后经过19个小时的对垒,梁延荣最终低头认罪,供认了伙同潘新民、于丽洋、于天洋预谋杀死刘桂芬的全部经过。
随着经济的发展,广州人靠着勤劳和优越的地理位置成为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但是总有一些人以钻营取巧,攀龙附凤为发财之路,潘新民就是其中一人。开始潘和妻子梁某做点小买卖,挣了不少钱,但是潘不满足,总梦想天上能掉下钱。
1990年,机会终于来了,他通过做生意认识了富有的刘桂芬,当知道刘的两个哥还是广东有名的企业家时,潘心动了,于是他利用各种方法与刘接近,花言巧语骗得了刘的信任,并于1992年与妻子离婚,扫平了障碍,接着与刘非法同居,并且二人共同经营广州越秀区日银幕墙材料有限公司。
至此潘终于可以大把大把地挣钱了,但是因为潘只是看中了刘桂芬的钱,所以随之而来的是追求奢淫的生活方式。
1993年潘认识了从长春去广州打工的于丽洋,很快两人就非法同居,并且于丽洋为潘生下一个儿子。
此时的潘已经不能满足这种偷鸡摸狗的生活,视刘桂芬为眼中钉、肉中刺。可是,由于经济上的原因,潘只有忍气吞声,但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在于丽洋多次提出与潘成为合法夫妻的要求下,潘终于萌生了预谋将刘桂芬骗到长春杀害,再独吞刘的财产的念头。
首先潘于1997年1月30日与刘桂芬正式结婚,并利用刘桂芬与于丽洋不认识的条件,让于丽洋冒充某公司经理介绍来的客户,与刘谈了一笔装潢生意,条件十分丰厚,并骗刘于2月24日去沈阳签合同。
刘上当后,2月19日,潘又找到前妻的弟弟梁延荣,见到梁,潘竟不知廉耻地说:“我和你姐姐离婚,全是因为刘桂芬,现在我想除掉她,求你帮忙,如果事成,你可以到我公司任副经理,月薪6000元,并将我公司一个酒店价值40万元的财产给你,如果你同意干,具体事宜你到长春找于丽洋联系。”
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面对这绝好的发财机会,梁原本还仇恨与姐姐离婚的潘新民,但钱的诱惑使他决定冒一把险,帮助潘杀死刘桂芬,最后,潘又让梁带上手提电话。2月22日,于丽洋与梁延荣同乘飞机先期来到长春,下飞机后与于丽洋的弟弟于天洋接上头。
25日下午,于天洋来到梁的住地,告知姐姐与刘桂芬马上就到,让其做好准备。大约下午3点多钟,刘桂芬在于丽洋的陪伴下,走进了这间杀机四伏的屋内……当晚梁延荣与于天洋趁着黑夜将尸体运到南湖大桥下沉尸冰窟内。
2月26日梁延荣登上飞机回到了广州。
不久后,潘新民、于丽洋、于天洋落入法网。
此案经过3个多月的侦查,真相终于大白,那些曾经或即将成为金钱奴隶的人们是否应该警醒,不要陷入金钱的陷阱而不能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