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你先起来,我们有话好好说。”
徐初嫣这才一边抹泪一边眼泪啪嗒地站起来。
“阮希!”这时,忽然有人和阮希打招呼,阮希转眼一看,居然是张瞳,今天他们约好了要一起去逛街的。
张瞳前些日子出国去澳洲处理业务,这两才回来,一回来就急着往阮希身边扎,她们已经好久没有好好相处过了。
这回在国内停留的时间比较长,所以,想和阮希好好聚聚,把以前吃过的小吃,转过的店面全都再走一遍。
她打电话给阮希的时候,阮希也很高兴。
阮希已经想通了,只要瞳瞳觉得幸福,不管和谁在一起,都应该祝福,而不是因为自己的成见去阻挡好友的幸福。
张瞳看见徐初嫣居然也在,不自觉的就把眉头皱了起来,徐初嫣的所作所为,她可都知道的!
张瞳不像阮希那么好说话,“你又来找阮希干什么!还嫌害得她不够是不是?你这蛇蝎心肠的家伙!”
徐初嫣低头,一脸受气的小媳妇样儿,“对不起,我真的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会了,你们就原谅我这一次好不好?”
“你这种女人,改的了么,你要改了,狗都不吃屎了!”
张瞳还是和以前一样护短,见不得别人欺负阮希。
阮希心里暖暖的,轻轻扯了扯张瞳的袖子,“算了瞳瞳,过去的就算了吧。我们走吧。”
说完,阮希拉着张瞳去离开。
她们一转身,徐初嫣那张忏悔的脸立刻变得铁青,速度比变色龙还快,迟早有一天,我会把今天受的委屈都讨回来,阮希,你给我等着!
一路上,张瞳的心情都因为徐初嫣的出现而不太好,说真的,阮希的心情也不好,不过,她认为实在没必要为了那种女人影响她们的好心情。
于是对张瞳道,“瞳瞳,你也别为我而打抱不平了,反正事情已经过去了,而且,她现在身败名裂,也算遭到报应了,工作室的名誉也已经恢复了,生意越来越好。我们就不要因为她的出现而难受了,不值得。”
张瞳一想,也是。
笑米米地抱住阮希的胳膊,“那倒也是,嘿嘿,小妮子现在越来越豁达,越来越开阔了,这很好,比以前什么都搁在心里,总是想不开好多了。走姐姐请你吃后街烧烤,怎么样?”
阮希轻轻掐她一下,“我这么好打发啊,烧烤就像把我糊弄掉,这可不行。”
张瞳故作为难地捏了捏自己的钱包,“姐是穷人啦,哪儿像你啊,身后有那么个金山老公,我靠,商氏集团未来的当家人啊!羡慕死我了。”
“看着光鲜罢了,哪儿有你想的那么好啊,我倒宁愿他只是个平平常常的小白领呢。”那样的话,他不用那么为难,而自己也不用每天都担心他会因为她的关系而和公婆闹僵了。
张瞳听出她话里有话,不禁问道,“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啊。难道是商博延对你不好么?”
阮希摇头,“才不是啊,他对我一直很好,好到让我难过,让我愧疚。也就是因为这么好,我才担心他会因为我而为难。你知道的,上一辈的人,总是很在乎血缘。”
张瞳沉默了一下,“商阳真的是裴南铭的孩子?”
阮希咬唇轻轻点头,“其实,在法国的时候,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如果没有阳阳的话,我肯定撑不下去的,可后来有了阳阳之后,生活就变得更加困难。你知道,我大学没毕业,手里只有变卖手势的那些钱,单亲妈妈既要带孩子又要打工,真的很难。那时候我很天真,说什么也不愿意再麻烦博延,不想接受他的帮助了。直到后来,阳阳被人追着骂野孩子,后来又出事要输血……”那段日子,她几乎崩溃,完全的无助,她甚至有想过要找裴南铭,但是当她浏览新闻的时候,却发现原来裴南铭已经另结新欢,而那新欢被他*上了天,正是徐初嫣……
再后来,她就死心了,而商博延得知商阳出事了之后,连夜打机票飞了回来。
也许是感动,也许是真的自己撑不住了想要找个依傍,她居然同意了商博延的要求,答应和他结婚,和他一起抚养商阳,直到商阳年满十八岁……
她想自己真的是最最可耻的女人。
张瞳听完阮希的话,却没有责备的意思,而是忽然抱住她,眼睛红红的,“阮希,你真傻。为什么让自己这么辛苦啊……有对你那么好的男人,就放开心怀去爱吧,不要再被过去羁绊了。商博延比裴南铭好了不知道几千倍。”
虽然裴南铭也曾让张瞳觉得他是真的爱阮希的,但是,裴南铭给的爱太痛苦,太残忍,女人,是需要呵护的,而不是拿来伤害的。所以,她真的宁愿阮希和商博延在一起好好过一辈子。
至少,商博延是舍不得伤害阮希的……
“好了好了,都过去了。”阮希也轻轻擦了擦眼角,“我们当街搂搂抱抱的,像什么样子啊,好多人在看我们啊,怪难为情的。”
阮希站直身子,“走,我们去商场看看有什么新款服装,我已经好久没好好逛街了,等我们逛够了,再大吃一顿!”
张瞳吸了吸鼻子,“好,今天是烧钱的好日子,哈哈……”
两个人聚到一起,居然比上大学的时候,还要疯狂,以前,阮希挣来的钱很少,一方面要支付自己的生活费,一方面要给新洲孤儿院寄过去一部分,所以,她总是过得很拮据。
但现在不同,她设计的作品一旦上市,都够她甩手花上好一阵子了。
“喂,你看这件衣服怎么样?”张瞳拎着一件蓬蓬裙在身上试了试,阮希不禁黑了脸,果然,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的品味还是没变。
她想如果不是各大公司对制服都有规定的话,张瞳绝对会穿蓬蓬裙或者t恤去上班。她身上那件职业套装在蓬蓬裙的反衬下,真是太范儿了。
不过话说回来,休闲装穿在身上的确比职业装要舒服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