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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2页)

南长得很有特色。在流星街,越是漂亮的,越是有特色的,大多数都早早的被人掳走了。没有实力的人在流星街连垃圾都不如。

南曾经无比希望他依旧是黑发黑眸,可是他的希望在流星街里少见的小雨中破灭了。在他用一个破旧的轮胎储蓄了一段时间的清水后,南就爬到一个凹地。只是他看了半天都没有看出他的发色和眸色。

直到某天,他在与人抢夺的过程中,利用他那中满伪装的外表和与年龄不相称的沉稳和丰富的经验,冷漠的杀了一个想抢劫的人后,在对方惊恐和失去生气的眸子里,他看到了他自己。

冷漠无情的眼神,灰色的头发,灰色的眸子,灰色的衣服,即使四周飞舞着鲜血,也无法减轻他那虚无的存在感。

然后,南明白了,在黑灰色的水里,当然看不到灰色。

南沉默了半晌后决定要现实的看待问题。既然自己的存在是如此的虚弱,反正他的年龄也太小,不是适合正面进攻,那就,练习补天阁那帮杀手的功法吧。

当初石之轩的本意是让南宫重楼继承花间派的,但耐不住他那个厚脸皮的师弟的请求,就把补天阁的功法给了南宫重楼。顺便也让他多一些本事。但是为了防止出现他那种精神分离的现象,就没有教补天阁的心法,这样即使南练习补天阁的功法,也不会出问题,而且威力也不如花间拆。按石之轩的理解,当南宫重楼的兴致过后,就会好好的返回去学习花间拆和花间十二支的。

但没想到南尽管没有补天阁的心法,但另辟蹊径,将里面的隐、杀、伪、秘和花间派的心随自然相结合,成功的走了另外一条道路。甚至成功的溜进了梵清慧的闺房。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所以,南决定依旧像上一世一样,两者相辅的练习,用花间筑基,用补天御敌。毕竟现在的南要是用花间拆的话更像是在跳舞。南别无选择的开始cos杨虚彦,整天灰不溜秋,彻底与垃圾同化。

一切的不愿意在生命的沉重面前显得无比苍白与脆弱。

作者有话要说:我有罪……

想要的东西

在流星街是不存在表这种东西的。它除了因为秒针的走动而暴露使用者的位置这种副作用强大的作用外,可以说是一无是处。流星街人都有自己的判断时间的方法,基本上一抬头,看看几乎没有什么变化的天色就会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南倒是不需要这种手法,在大唐里被千里追杀的时候不比现在差多少,这种生存必备技能南熟练得很。但是当时间的计算不再是以天而是年的时候,唯一能让南做出判断的就只剩下他的身高了。

流星街的孩子只要是活下来的基本上体质都不错,连续吃了近两年的过期垃圾后,南依然坚强的活蹦乱跳,甚至他原来栖身的铁皮箱都再也无法容纳他的海拔,于是南决定离开这个地方。

经过两年的摸索,南已经搞清楚这里的大致情况了。他所居住的地方属于十二区濒临十三区,是一个就连倒垃圾的飞艇都很少来的地方。这给南造成了不大不小的麻烦:虽然安全有保障,可是食物来源却很窘迫。

南决定向十二区的中央走。十三区号称是流星街中的流星街,最乱最复杂的地方,南不认为他现阶段的小胳膊小腿可以安然的活在十三区,即使他的花间心法第一层已经圆满,带给他最大的便利也只是让他的身体更耐打一些,感官更敏锐,身体更灵巧而已。倒是南练习补天的外功对他受益匪浅。

通过花间心法的模拟和补天的绝隐,再加上南在大唐里近二十年练就的敛息的杀意,使南成功的暗杀了不少来找他麻烦的家伙,即使他们比南强。

南的这种隐逸的功法类似网游里盗贼的潜行和隐身技能的综合版,甚至在有些念能力者到南居住的这一片区域闲逛时都无法发现南的存在。这虽然让南有些安心,但更多的是对与念的渴望。在流星街,只有力量才是永恒的。

对于猎人,南已经不记得什么了。在经过大唐里那惊心动魄又刻骨铭心的岁月后,初时那种穿越者的优越与妄想早已消逝的一干二净,所谓穿越者,其实确切点说应该叫重生者,同新世界的人相比仅仅多了几十年的记忆与经验而已,这种优势在经过十几年后就会荡然无存,爬得越高,将来跌的也会越惨。

再回首,那热血沸腾甚至有些幼稚的青葱岁月早已逝去,而南也只是隐约记得似乎是一个小孩找爸爸的故事。至于剧情,那是什么东西?

南的目标是一个,那就是念。曾经来过的念能力者虽然无法发现南,但是那恐怖的念压却迫使南逃的远远的,甚至无法正面面对。

南要变强,他不知道如何掌握念,但是只要往里面走就一定有机会知道,永远呆在流星街不是南所能忍受,曾经走遍大江南北,东海西域,踏遍万里河山,揽尽世间风情的他不会被这小小的地方所束缚。

但想要离开,就先要往里走。

欲取之,先与之。

···············

如何分辨流星街的分布是一个常识性问题,其实这就跟那原始森林一样,越往中心遇到的人实力越强。所以当南穿过一个又一个的垃圾山后,在连续遇见了几个都是比他的实力略高一些的人后就决定停下。

小心的绕过几个大型食肉动物的地盘,他找到了一个还算不错的容身的地方。南有些疑惑这种算是黄金楼盘的地段居然没人居住,保险起见他打算在这附近探查一番。谁知刚走没两步,就感觉到旁边的垃圾山后似乎有人在打架,南犹豫了一下,还是悄悄的潜了过去。

一共四个人,三个打一个,还是那一个的人占上风。

实力不错,南中肯的点点头,虽然那粗糙的刀法在南的眼里一无是处,但却足够简洁,也足够那个蓝头发的家伙对付那三个人了。

南转身准备离开,已经没什么好看了,蓝发小子会赢,虽然会重伤,不过,更重要的是要能在之后趁火打劫的人手里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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