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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一罐虫子(第1页)

在正午的新闻节目里,费玛听说有一名阿拉伯少年在上午的投掷石块事件中被橡皮子弹击中身亡;据推测,橡皮子弹可能来自杰伯里耶难民营一名士兵的步枪;死者的尸体在加沙的一家医院被一群蒙面青年抢走。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费玛思忖着这则通告的措词。他特别讨厌“被橡皮子弹击中身亡”这样的表达方式。“可能”一词更使他怒火中烧。不仅如此,从一般意义上说,他对被动词正在接管官方声明,并似乎在感染着整个语言体系也很是恼火。

然而,实际上可能是一种健康的、完全值得赞扬的廉耻感在起作用,这种廉耻感不让我们简单明了地宣布:一名犹太士兵开枪打死了一名阿拉伯少年。另一方面,这种被污染的语言时刻在告诉我们,错误是步枪造成的,是正在调查中的原因造成的,是橡皮子弹造成的。仿佛所有的罪恶都是上帝的过错,一切的一切都是注定的。

可事实上,他自言自语地说,谁知道呢?

毕竟,“上帝的过错”这个表达有一种神秘的魔力。

然而,过了一会儿,他又生起自己的气来。其实根本没有魔力,也不神秘。不要把上帝扯进来。

费玛用叉子瞄准自己的前额、太阳穴和后脑勺,试图猜测或感觉一下弹片射进头颅并爆炸的那一瞬间到底是什么样的滋味。或许没有疼痛,没有声音,他就这样想象着,或许只是刹那间的烧灼和疑惑,像一个孩子正准备挨父亲的一记耳光,可结果,他的眼球却被炽热的火棍给捅了一下。有这样的一瞬间、一刹那,让你觉得眼前突然出现了亮光吗?有谁知道呢?七重天的亮光[1]?有这样的一瞬间、一刹那,让你一生都觉得模糊混沌的东西一下子都豁然开朗,然后黑暗才降临下来吗?有这样的一瞬间、一刹那,让你觉得好像这些年来你一直在为一个复杂的难题寻找一种复杂的答案,但在最后的时刻,一种简单的解法一下子闪现出来了吗?

这当儿,费玛对自己愤怒地嘟囔了一句:你别他妈的胡思乱想了。“模糊混沌”这一表达让他感到恶心。他站起身,走出房间,随手关上房门,一边留意把钥匙放在了哪一个口袋。走到大楼门厅时,他透过自己信箱的缝隙,瞥见一封信的白边。可口袋里唯一的钥匙是开房间大门的。开信箱的钥匙可能还躺在书桌上。要么,在另一条裤子的口袋里。要么,在厨房长台面上的拐角。一阵犹豫之后,他耸了耸肩:这封信很可能没什么,只不过是一张水费单,要么就是一张话费单,或者只是一张传单而已。在街对面的小餐馆里,他吃着萨拉米香肠煎蛋、色拉、水果蜜饯。透过玻璃窗,他突然吃惊地发现,自己房间里的电灯仍然亮着。他思索了片刻,万一也有可能他此时是一身同在两地,但他更愿意这般设想:故障已被排除,电流又接通了。他瞥了一眼手表,要是爬上楼,熄了灯,找到信箱的钥匙,再去把那封信取出来,他上班就会迟到了。于是,他付了饭钱,说:“谢谢你,沙因鲍姆太太。”像往常一样,她又纠正费玛说:

“是沙因曼,尼森大夫。”

“当然当然,”费玛回答说,“对不起!我要付你多少钱?我已经付过了?那么,我想说的就是,这不可能是偶然。我刚才肯定是想付两次钱,因为您的炸小牛肉片——是叫炸小牛肉片,对吗?——特别美味可口。对不起。谢谢。再见。我得赶紧走了。您看这雨下的。您看上去是不是有点疲倦?不高兴?很可能是这天气的缘故。很快就会放晴的。明天见。”

二十分钟后,公共汽车停靠在国民礼堂站台,费玛突然觉得,在这样的雨天出门却不带雨伞,这也太荒唐了。向小餐馆的老板娘承诺这样的天气不久就会放晴,这也太荒唐了。你有什么根据?突然,一道微红的亮光穿透云层,照射在希尔顿大厦高处的一扇窗户上,就像给那扇窗户点了一把火,反射过来的光芒使费玛感到一阵晕眩。尽管如此,费玛还是看清了大厦十层或是二十层的阳台护栏上飘荡着一条毛巾,他实实在在地感到自己的鼻孔里充满了刚用那条毛巾擦干身体的女人的体香。瞧,他自言自语地说,并不是一切都完了,并不是一切都结束了,连一点点小奇迹都不会出现的时刻还几乎是没有的。或许,凡事最终都会有转机的。

约韦勒村边缘的这个两居室公寓是费玛1961年第二次结婚时他父亲给他买的,那时,他从耶路撒冷一所大学以优异的成绩获得历史学学士学位后还不到一年。在那些日子里,父亲对他寄予了厚望。别人也都相信费玛前途无量。他获得了奖学金,差点儿继续攻读硕士学位;他甚至想过要攻读博士学位,并从事学术研究。但在1960年夏天,费玛的生活经历了一系列的不幸和复杂的变故。时至今日,每当费玛的朋友们在一起聊天,只要话题转到“费玛的公羊年[2]”,而费玛又不在场,他们就开心、友善地笑个不停。事情是这样的:七月中旬,就在费玛刚刚结束期终考试的时候,他在拉契丝波纳女修道院[3]的花园里爱上了一位法国小姐,她是一个天主教徒旅游团的导游。当时,他坐在一条长凳上,等一位女友,这位女友是护校的一名学生,名字叫舒拉,数年后嫁给了费玛的朋友茨维·克鲁泡特金。一枝欧洲夹竹桃在费玛的手指间开放着,一群小鸟在费玛头顶上唧唧喳喳地辩论着。坐在另一条长凳上的尼科尔对他说话了:这附近有水吗?他会说法语吗?对这两个问题费玛都做了肯定的回答,其实,他根本不知道哪儿有水,他的法语也只是一鳞半爪。从那一刻起,在耶路撒冷,无论她走到哪里,他都会尾随而至;她一次又一次礼貌地请他离开,但他就是不肯;有一次,尼科尔的旅游团团长警告他说,如果他再纠缠不休,就要对他提起诉讼了,但就是这样,他也没有放弃自己的追求。当她前往长眠修道院[4]望弥撒,他就像条狗一样,在门口等了她一个半小时。每当她从圣地楼[5]对面的大卫王饭店走出来,她总会与站在旋转门前、眼里闪耀着光芒的费玛相遇。她前往博物馆,他就在每间展厅里潜行。她飞回法国去了,他也跟着到了巴黎,甚至来到她在里昂的家中。耶路撒冷这边的人说,在一个月光皎洁的深夜,她的父亲冲出家门,端起双筒猎枪,对着费玛砰地放了一枪,子弹擦伤了他腿上的皮肤。在方济各会[6]的一家医院里,他待了三天,其间,他向别人讨教成为一名基督徒必须做些什么。后来,尼科尔的父亲来到医院,请求他的宽恕,主动帮助他皈依了基督。与此同时,尼科尔对父亲也受够了,她决定弃家出走,不理父亲,也不理费玛。她首先来到马德里的姐姐家,后来又去了马拉加[7]的表姐家。费玛尾追着尼科尔,乘了一辆又一辆肮脏的汽车,换了一列又一列肮脏的火车,直搞得他蓬头垢面、心急火燎,到直布罗陀时,他已身无分文了。最后在红十字会的帮助下,他差不多是被强制登上了一条开往以色列的巴拿马货船。货船到达海法[8]港时,费玛遭到逮捕,因为他的归期超过了预备役士兵条例上规定的离境时间。在军事监狱里,他被关押了六个星期。据说,在遭受磨难之初,费玛的体重是七十二公斤,可是,九月在监狱医院量体重时,他已不到六十公斤。他父亲跟一位高级官员求情,费玛才被释放出来。那位高级官员的女人是一位尽人皆知的风流女人,还搜集了一批蚀刻画珍品,在费玛获释后不久就狂热地爱上了他。她比她丈夫小十岁,但比费玛至少大八岁。秋天,她怀上了费玛的孩子,搬到了费玛在穆斯拉拉区的寓所。他们成了全城百姓的谈资。十二月,费玛又登上一条货船,这回是一条南斯拉夫的货船,他来到马耳他,在马耳他的一家热带渔场工作了三个月,一边写他的组诗《奥古斯丁[9]之死及在杜尔西内亚[10]怀中的复活》。次年的一月,费玛住在瓦莱塔[11]一家便宜的旅馆,旅馆的老板娘迷上了他,把他的行李搬进了自己的房间。为了避免又一次未婚先孕的尴尬,费玛决定行世俗婚礼将她娶作妻子。这次婚姻持续了不到两个月,因为在这期间,他父亲在罗马几个朋友的帮助下设法查到了他的下落。他通知费玛,他在耶路撒冷的情人流产了,沮丧得都要垮掉了,现在又回到前夫身边,重新拾起了她搜集蚀刻画的爱好。费玛感到不能原谅自己,他决定立即离开女房东,也永远地避开女人。他认为,爱情不可避免地会导致灾难,但没有爱情的交合只能招致屈辱和伤害。费玛站在一艘土耳其渔轮的甲板上,身无分文地离开了马耳他。他计划到萨摩斯岛[12]去,在那里的某个修道院至少隐居一年。途中,想到刚刚被他抛弃的妻子也可能怀孕了,他感到一阵恐慌,思忖着应该不应该回到她的身边,但转念一想,自己处理得还算明智,因为他把所有的钱都留给了她,但没有给她留下地址,她无法找到他。他在萨洛尼卡[13]登陆,在一家青年招待所过了夜。这一夜,他在甜蜜和痛苦中梦见了他的第一个情人——那个在直布罗陀就无法追踪的尼科尔。在梦中,她的名字变成了泰蕾兹,费玛看到父亲背着上了膛的猎枪,正搂着她和耶路撒冷基督教青年会地窖里的那个婴儿囚犯,只不过到梦的结尾时,费玛才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那个被关押的孩子。第二天早晨,他出门寻找犹太会堂[14],尽管他从来就不是一个上犹太会堂的犹太人,尽管他坚信上帝根本不信宗教,也不需要宗教。但因为没有别的地方可去,费玛决定到犹太会堂试试看。在犹太会堂门口,费玛遇到了三位以色列姑娘,她们正肩负背包,在希腊境内作徒步旅游,因为春天已经来临了。她们此刻正打算北上到山区旅游。费玛于是与她们同行。据说,在北上途中,费玛对其中一位来自海法、名叫伊利亚·阿夫拉瓦纳尔的姑娘爱得神魂颠倒。在费玛的心目中,这位姑娘就是他见过的一幅画中那位抹大拉的马利亚[15],但他记不清到底在哪儿见过这幅画,也记不清是谁画的。因为伊利亚不屈从他的攻势,费玛便和她的女友利亚特·西尔金睡了几次。他们几个宿营于高地狭谷或者圣林,利亚特·西尔金邀请费玛同宿一只睡袋。利亚特·西尔金让费玛感受到了一两次非同寻常的、达到极致的快乐。但除了肉体上的刺激外,他也模糊地感觉到一丝精神上的欢愉:他几乎整日沉醉在一种身处山林的窃喜和亢奋之中,这种窃喜和亢奋使他视力大增,他从未体验过这样超乎寻常的视力。在希腊北部山区的那些日子里,透过橄榄树丛看日出时,他能够看到《创世记》中的图景。在赤日炎炎的正午,打羊群旁边经过的时候,他百分之百地确信,这不是他第一次活着。坐在乡村酒店阴凉的露台上,喝着葡萄酒、品着奶酪和色拉时,他能清楚地听到极地荒原上雪暴的呼啸。他用芦苇做了一支长笛,对姑娘们吹着小曲;他毫不害羞,像一个野孩子一样在她们面前蹦呀,转呀,直到把她们逗得那么开心,发出一阵阵天真烂漫的笑声。那些日子里,他爱着伊利亚,却跟利亚特睡觉,但他看不出这两者有什么矛盾,不过,他几乎注意不到第三位姑娘,因为她多数时候都默不作声。尽管有一次,碎玻璃扎伤了费玛的脚,给他包扎伤口的就是这第三位姑娘。这三位姑娘,连同他生活中以前所有的女人,其中也包括在他十岁时死去的妈妈,在费玛的心目中已几乎合成了一个女人。并非他把女人仅仅看成女人,而是因为他内心深处的光亮使他有时觉得,人与人之间,任何人之间——男人也好,女人也好,孩子也好——的差别都是微不足道的,只不过或许在外表上有些短暂的不同而已。正如水有多种形态,或雪或雾或蒸气或冰块或云团或冰雹。或者正如修道院和乡村教堂的钟声,它们除了在音高和节奏方面不同外,其他含义完全一样。他把这些想法说给三位姑娘听,其中两位认同,第三位却一边说他是傻瓜,一边心满意足地为他缝补衬衫。从这里,费玛又看到了同一语句的不同表述方式。月朗星稀、暖意融融的夏夜,她们要是发现泉水或溪流,这第三位姑娘,来自亚夫内埃勒的约珥·莱文就毫不犹豫地脱光衣服,和大家一起裸泳。有一次,他们藏在远处,偷偷摸摸地看一个十五岁的牧羊少年将自己的冲动发泄在一只母羊身上。又有一次,是炽热的正午,他们看到两个虔诚的老妇人,身着寡妇穿的黑丧服,胸前都挂着一个木制的大十字架,正默默地坐在一块耕地中间的岩石上,她们一动不动,相互将手指交叉在一起。一天夜里,他们听到音乐声从一个空荡的废墟那边传来。一天白天,他们看到一个干瘪的老人怀抱一架破旧的手风琴从他们身边走过,走的是反向,他边走边弹,却没有一点儿声音。第二天早晨,下了一场短暂的暴雨,空气于是变得特别明朗,她们看见,在远处峡谷的小村庄里,红瓦屋顶上树影婆娑,还差不多能看清山侧面那些柏树和松树上的一根根针叶。有一座山峰仍然覆盖着积雪,在深蓝色天空的衬托下,那雪冠看起来不像白色,倒更像是银色。头顶上,一群群小鸟在表演着一种披巾舞。费玛突然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话,引得几位姑娘大笑不已。

“这才是,”他说,“问题的关键。”

伊利亚说:“我感觉这会儿比在梦幻中还要梦幻,又比清醒时还要清醒。我说不清这是怎么一回事。”

利亚特说:“是光亮。就是这样。”

约珥说:“你们有谁觉得口渴吗?我们到水边去吧。”

希腊之旅结束后还不到一个月,费玛来到亚夫内埃勒寻找第三位姑娘。他发现,约珥·莱文是海法的以色列工学院航天工程专业的毕业生,现在耶路撒冷西部山区一个超级机密的空军基地工作。几次约会之后,他发现,有她在场,他感到踏实;有他在场,她感到有趣。他犹豫不决地问,她是否觉得他们俩彼此般配。她回答:“我特别喜欢你说话时的样子。”费玛认为,这是钟情的信号。他特别珍视这个感情信号。接着,他设法找到了利亚特·西尔金,在一家海滨小餐馆同她坐了半个小时,目的只是为了弄清自己到底有没有让她怀孕。但紧接着,他又无法自控地和她在巴特亚姆一家便宜的旅馆里睡了一觉,这样,他又无法弄清楚了。五月,他把三位姑娘统统请到耶路撒冷的家中来见自己的父亲。老人以传统的待客方式,对伊利亚彬彬有礼,让她陶醉。款待利亚特的方式就是给她讲奇闻轶事和富有哲理的寓言。但他最喜欢约珥,他认为约珥看上去“内秀”。费玛同意父亲的看法,尽管他并不完全明白那种“内秀”到底是些什么东西。他继续与约珥约会,终于有一天,她对他说:“看看你的衬衫,一半在裤子外面,一半在裤子里面。等等。我帮你整理一下。”

1961年8月,约珥同埃弗雷姆·尼森结婚了,新房就是费玛父亲在耶路撒冷市郊约韦勒村的边缘地带为他买下的一小套公寓。结婚前,父亲为他起草了一份协议书。在协议书中,费玛得庄严承诺,从今以后绝不做任何他父亲可以定义为“冒险”的事。费玛屈服了,在一位公证人面前于协议书上签了字。他还承诺,在荒废了一年之后,自己要重新学习,攻读硕士学位。他父亲呢,则同意资助儿子完成学业,资助约珥完成最后阶段的培训,甚至还同意在他们婚后五年内按月给他们提供适度补贴。从那时起,耶路撒冷人闲言碎语时便不再提及费玛的名字了。各种冒险结束了。“公羊年”结束了,“乌龟年[16]”开始了。但他并没有返回大学校园,只不过当他有一两个设想要讲给朋友茨维·克鲁泡特金听时才到校园去。而茨维·克鲁泡特金呢,他一步不停,从文学硕士一直念到了博士,将来是要撰写具有历史意义的论文和著作的,现在已经为自己的学术大厦打下坚实的基础。

1962年,在朋友们的敦促下,也是在茨维卡的大力帮助下,费玛出版了他在马耳他那次短暂婚姻生活中所写的组诗《奥古斯丁之死及在杜尔西内亚怀中的复活》。随后的一两年,一些评论家和读者都认为埃弗雷姆·尼森有望成功。但一段时间后,连希望也开始破灭了,因为费玛的灵感停顿了。他写不出诗了。每天早晨,约珥总要被军车接去上班。费玛不知道约珥的基地在什么地方,对她从事的技术开发也一窍不通,也不想弄懂。整个上午,他在寓所里来回转悠,一条不落地听新闻广播,洗劫冰箱,站在冰箱前面吃东西,跟自己高声辩论,扯着嗓子同新闻播音员争吵,怒气冲冲地铺床。约珥临走前没有铺床,事实上是无法铺床,因为那时他还酣睡在被窝里呢。然后,他把晨报读完,出门到杂货铺买一两样东西,再带两份下午出版的报纸回来,接着又一头沉浸在报纸里面,直到暮色降临,并把报纸散落得乱七八糟,满屋子都是。在看报纸和听新闻的间隙,他迫使自己坐到书桌前。有那么一会儿,他迷上了一本基督教的书,这是神父雷蒙·马丁尼的《信仰之剑》。此书1651年出版于巴黎,目的是为了一了百了地驳斥“摩尔人[17]和犹太人”的信仰。费玛原打算从基督教的角度重新探讨一下反犹主义的起源,但“自隐的上帝[18]”这个概念使他模模糊糊地觉得有趣,打断了他的研究。接着,他一头扎进了独居修士圣哲罗姆[19]的传记中。这位独居修士跟一位犹太拉比学会了希伯来语,公元386年定居伯利恒,曾把《旧约》和《新约》翻译成拉丁文,或许还有意加剧了犹太人和基督徒之间的分裂。但这一研究并没有满足费玛的渴望。无力的感觉占了上风,他陷入了无聊的状态。他会一页接一页地翻看百科全书,一边又忘了要查找什么内容,于是就按字母顺序一条接一条地读下去,为此他会浪费两三个小时。几乎每天晚上,他都会戴上破帽子,到朋友家串门,与朋友们聊拉翁事件[20]、对艾希曼的审判[21]、古巴导弹危机[22]、德国科学家在埃及[23]、教皇访问圣地[24]的重要意义,一直聊到凌晨。约珥傍晚下班回家,问他吃饭了没有,费玛就会暴躁地回答:为什么?书上哪个地方写着我非得吃饭不可呢?接着,她在淋浴,费玛就隔着门,对她解释谁是刺杀肯尼迪总统的真正幕后指使者。过了一会儿,她问他要不要出门,跟尤里或茨维卡再吵一架,他会回答:不,我要去纵酒作乐。同时,他会问自己当初怎么就答应父亲,让自己和这样一个女人绑在了一起呢?但也有不同的时候。傍晚下班后,当她用强有力的手指揉捏她那小巧的脚踝时,他会一下子重新爱上她那强有力的手指。或者一下子爱上她一边揉眼睑、一边陷入沉思的习惯。每当这个时候,他就会像一个羞涩而又多情的青年那样向她求欢,直到她允许他给她的胴体灌注快乐,接着,他就会以一种极度的体贴和温存,迫不及待地、准确到位地使她的身体震颤起来。有时发生了小吵小闹,他就对她说:等一等,约珥,就会过去的。要不了多久我们的生活就会走上正轨的。星期五晚上,他们俩有时会一起去耶路撒冷北区那些无人的胡同散步,这时,他会无法压抑自己的兴奋,对她谈起古代神秘主义[25]者眼中肉体与光亮的结合。这使她觉得无比幸福和感动,她依偎着他,原谅了他在发胖,原谅了他在周末又忘记换洗衬衫,原谅了他动辄纠正她的希伯来语的习惯。然后,他们回家,没命地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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