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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1页)

在战场上,好象除了我之外,人人都有理由绝对不可以死,最后的幸存者却是我,我这条命是很多战友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我现在应该为他们做些什么了。

这时候胖子也醒了,揉了揉眼睛,见我正盯着房顶子发愣,就对我说:“老胡,你想什么呢?其实你不说我也知道,昨天大金牙的话让你心动了是不是?我心里也痒痒,咱哥儿俩到底怎么着啊?我就等你一句话了。”

我拿出大金牙送的那枚护身符:“胖子你别拿那孙子当什么好人,他也是做生意的,无利不早起。这掘子爪是三国时曹操手下摸金校尉所佩带的,这么贵重的东西他能随便送给咱们?他是看上咱俩的本事了,想从中得点好处。”

胖子急了:“我操,早看丫不象好鸟了,一会儿我去潘家园,给丫那颗大金牙掰下来扔茅坑里。”

话虽如此说,但是我们俩一合计,觉得还是应该互相利用,暂时别跟他闹翻了,我性格上的缺点是太冲动,做事不太考虑后果,觉得盗墓这条路可行,**说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他的两面性,好事可以变坏事,坏事也可以变好事,这就是辩证法。

那些帝王将相的墓中有无数财宝,但是能说这些好东西就属于墓主人吗?还不都是从老百姓身上搜刮剥削来的,取之于民,理应用之于民,怎么能让它们永远陪着那些枯骨沉睡在地下。要做就做大的,那些民间的墓葬也没意思,多数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而且取老百姓的东西损阴德。

我曾听我祖父讲过摸金校尉的规矩,和盗墓贼大有不同,盗墓贼都是胡乱挖,胡乱拿,事做得绝,管你什么忠臣良将,什么当官的还是老百姓的,有谁是谁,没半点规矩可言,就算有也都是农民们自己琢磨出来的,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

摸金校尉们干活,凡是掘开大墓,在墓室地宫里都要点上一只蜡烛,放在东南角方位。然后开棺摸金,死者最值钱的东西,往往都在身上带着,一些王侯以上的墓主,都是口中含珠,身覆金玉,胸前还有护心玉,手中抓有玉如意,甚至连肛门里都塞着宝石。这时候动手,不能损坏死者的遗骸,轻手轻脚的从头顶摸至脚底,最后必给死者留下一两样宝物,在此之间,如果东南角的蜡烛熄灭了,就必须把拿到手的财物原样放回,恭恭敬敬的磕三个头,按原路退回去。

因为传说有些墓里是有鬼的,至于这些鬼为什么不入轮回,千百年中一直留在墓穴内,那就不好说了,很可能是他们舍不得生前的荣华富贵,死后还天天盯着自己的财宝,碰上这样舍命不舍财的主儿,也就别硬抢他的东西了。

最后我和胖子决定,干他娘的,做定摸金校尉了,什么受不受良心谴责,咱们就当良心让狗吃了,不对,吃了一半,嗯……也不对。不妨换个角度看,现在是八十年代,不是都提倡奉献吗?现在也该轮到那些剥削劳动人民的王公贵族们奉献奉献了。不过这些死鬼觉悟很低,别指望他们自己爬出来奉献,这种事,我们就带劳了,打他们这些封建统治阶级的秋风,收拾金瓯一片,分田分地真忙。

战略方向确定了,具体的战术目标,以及怎么实施还得再仔细商量。

在盗墓之风最盛行的河南,湖南,陕西这三个地方,大墓不太容易找了,而且人多的地方做事不方便,还要以种庄稼盖房子等行为做掩护,要干最好就去深山老林,人迹罕至的地方。

要是说起在深山老林中,我所见过的大墓,排在头一位的肯定是牛心山的那座,我上山下乡的时候还太年轻,什么都不懂,以我现在的阅历判断,那座墓应该是北宋之前的,盛唐时期,多是时兴以山为陵,这种风气一直延续到宋代初期,南宋以后,国力渐弱,再也没有哪个皇家的陵墓敢做那么浩大的工程了。

胖子问我你不是说牛心山里闹鬼吗?能不能找个不闹鬼的搞一下,咱们对付狗熊野人倒也没什么,遇上鬼却不知该如何下手。

我说第一这世界上没有鬼,我上次跟你说的可能是我产生的幻觉,第二咱们这是初次行动,不一定非要动手开山,你还记得燕子他们屯子里好多人家都有古董吗,咱们去收上几个回来卖了,就省得费劲拔力的折腾了。

当天,我们二人分头准备,胖子去把剩下的录音带都处理掉,我则去旧货市场买一些必备的工具,手电,手套,口罩,蜡烛,绳索,水壶,最让我喜出望外的是买到了两把德制工兵铲,我把工兵铲拿在手里,感觉就象是见了老朋友一样。

这种工兵铲是德国二战时期装备山地突击师的,被苏联缴获了很多,中苏友好时期,有一部分流入了中国境内。德制工兵铲很轻便,可以折叠了挂在腰上,而且钢口极佳,别说挖土挖岩,就算到了危险的时候,抡起来还可以当兵器用,一下就能削掉敌人半个脑袋。

唯一遗憾的是没买到防毒面具,当年全国搞三防的时候,民间也配发了不少六零式防毒面具,在旧物市场偶尔能看到卖的,今天不凑巧没买到,只能以后再说了。此外还缺一些东西,那些都可以等到了岗岗营子再准备。

总共花了一千五百多,主要是那两把铲子太贵了,六百一把,价儿咬死了,划不下来。最后我身上只剩下六块钱了,这可糟了,没钱买火车票了!

多亏胖子那把录音带甩了个精光,又把我们租的房子退了,三轮卖了,这就差不多够来回的路费了。连夜去买了火车票,我当年离开那里的时候还不满十八岁,十几年没回去了,一想到又能见到多年不见的乡亲们,我们俩都有点激动。

正文 第十八章黑风口野人沟

列车是转天下午两点发车,我们激动的一夜没睡,我问胖子咱们总共还剩下多少钱,胖子数了数说还剩下一百五,这点钱也就够回来的路费和伙食费。

我一想这不行啊,咱们十几年没回去了,空着两手去见乡亲们,太不合适了,得想办法弄点钱给乡亲们买点礼物才是。

胖子说干脆把我这块玉卖了换个千八百的。

我说你还是留着吧,你他娘的别总惦记着你爹留给你的那点东西,卖出去可就拿不回来了,别到时候把肠子悔青了。

最后我找出了一点值钱的东西,我们身上有块鹰歌牌机械表,是我当上连长时我爹给我买的,属于限量供应的限量版,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得到,在当时市面上能值二百多块钱。我去潘家园把表卖给了大金牙,这孙子什么都收,一听说我们要去内蒙动手,还赞助了我们一百块钱,并约定我们找到的东西,由他来联络买主。

八十年代,三百块钱足够普通家庭过两三个月的奢侈生活,是一笔很可观的钱。用这三百多块钱,我买了不少吃的东西,都是蜜饯、奶糖、罐头、巧克力、茶叶之类的,这些在山里是吃不到的,剩下的钱在黑市全换成了全国粮票。

两天两夜的路程在充满期待的心情中显得有些漫长,到了站之后还要坐一天的拖拉机,然后再进山走一天一夜的山路。

我们俩进山之后走了不到一天就再也走不动了,携带的东西太沉了,每人都要负重一百多斤,我咬咬牙还能坚持,胖子是真不行了,坐在大树底下喘着粗气,连话都说不出来。

多亏碰上了从屯子里出来办事的会计,我们插队是他还是个半大的孩子,成天跟我们屁股后头玩,一口一声的管我们叫“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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