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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一袭血衣(第1页)

健马,飞奔!

飓风,突起!

哒哒哒的马蹄声由远及近传了过来,李寻欢嘴角勾起的那丝笑容弧度愈加明显了起来。他刹那间停滞了袭来,长身而立伫立在草地上,麻布衣服飘飘而起,

整个人显得分外超尘,不过可惜手中有刀。

刀,凶器,带来死亡。

前方犹如平地飞雁掠过草地的女子神色顿时大变了起来,她那双满含着天地世界最为灿烂的笑容也在刹那间失去了原本的鲜艳颜色。刹那间失神,世间有哪几个人可以使这样的奇诡女子刹那失神呢?她的眼神中甚至带上了一丝忧惧。来人是一个非常可怕的人。

她身后的四个手下的眼珠子也猛缩,他们也感觉到一股可怕的气势如快马疾风向着他们以秋风扫落叶之势席卷而来。霎时间,他们甚至感觉到了死亡。

健马如同一支急飞的利箭而出现在女子、其他人的视线中。望着那匹马女子极其四个逃亡的手下心都刹时间沉了下来,显然他们遇上了一个非常可怕,非常强大,甚至可以致他们死地的人物。

一匹纯黑色的马,马儿高大雄健,一双眸子炯炯有神,似闪动着灵性的光芒。不过马儿的神色显得非常冷酷、倨傲。它疾驰在草地上,犹如草原之王一般,似乎他就是这个世界的君主一般。

有些事物的光芒它们不敛藏于内而显于外,他们如同出鞘的宝剑,锋芒毕露。也正是因为这份锋芒毕露,世间没有谁敢小视他们。此刻无论是谁望到这匹马儿都会大声赞叹道:“好马,宝马!”

这的确是一匹绝世宝马,日行千里的上好良驹。

这匹有着‘草原之王’般高傲的宝马上竟然有一个人,便是这个人令倨傲、冷峻的‘草原之王’臣服在那人的手中。望见那个人,

没有谁会在想到注意到那匹“草原之王”。并非因为草原之王不优秀,而是因为草原之王背上的那个人绝世强大。他的光芒将原本就已经光芒万丈的宝马给掩盖了。

一个年不过二五的青年,他一袭白衣,如今白色的衣上已经戴上了浓浓的鲜血。白衣已经成了血色。正是破晓时分,这白色衣服上的鲜血显得格外刺眼炫目。

随着衣服往上望去,几乎所有的人都会生出惊讶,世间怎会又这样的人呢??那些人惊讶得并非男子那英俊非凡的容貌,而是男子那绝世犀利的眼神。

在那眼神下,似乎天地万物都将融化。

犀利的眼神中闪过得是孤寂、冷傲,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出对生的蔑视,对死的淡然。倘若要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他的眼神,那唯有说:那是一个孤寂的世界。

世界之中唯有生与死。

李寻欢眺望着男子的英姿,他轻叹道:“你终于来了。”

李寻欢望见了男子这个人,而女子望见了男子腰间那柄剑,那柄令饮恨了无数英雄的长剑、宝剑。女子没有把握可以面对那柄剑而不死,她没有把握,世间没有任何一个人有把握可以面对那柄剑而不死。李寻欢不能、西门吹雪不能、叶孤城亦不能,就连魔道双修已臻至化境的邪王石之轩也不能。

那是一柄令天下英雄不敢轻易面对撄锋的长剑,虽然那柄剑不过使用精铁铸就而成,材质不过中上而已。然而这柄剑却因为握剑的那个人而名列天下神兵榜一般。正如李寻欢那柄不过三个时辰便可铸就的飞刀、叶孤城、西门吹雪、独孤求败的佩剑一般。

武器之所以出名,全因人。

健马,飞驰!

男子的出来已经使得天下英雄,绝代芳华的美人都已经黯然失色。他天生就是主角,无论在何处。

男子神色冷酷,他左手提着马鞭,一双贴着大腿,一双眼睛吞吐着犀利的神光。女子从男子的眼神中看到了一丝罕见的玩味。女子的思维没有任何挣扎,刹那间她由星驰电掣的速度瞬间静止了下来。

然而追随在女子身后的四个大汉却没有停止,他们掠过女子,向着前方冲去。前方是光芒,前方亦是无边的黑暗。说是光明,因为他们只要去了前方,那他们便可获得生机。然而说是黑暗因为前方有那马那人的存在。

难道那四个大汉不知道男子的厉害吗?他们自然知道,不过眼眸的眼神充斥着坚毅,他们虽然恐惧却还是奋不顾身上前,想尝试一下那柄剑的厉害。

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事,也没有无缘无故的人!四个大汉之所以如此全部因为身后那个女人。他们早就已经将自己的生命奉献给他们一生一世都可望而不可即的女人。

其实这些大汉好羡慕好羡慕那个被女子抱在怀里的‘叔父’。他并非女子的叔父,他不过是女子的拥护者而已。她决定将性命献给女子。他得到女子的一抱,既无悔。

他被全冠清以毛笔杀死的时候,脸上还带着淡淡的笑容,他是得意的死去。

没有谁能理解这些大汉对女子的忠心,因此他们对于女子显得更加恐惧起来。他们心中未尝不害怕自己也如这些人一般忠心于女子。其实此时此刻,他们已经被女子的魅力所折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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