佝偻的身影消失在夜色里:“再说。”
他明天不一定往这条街溜。
廉租房,很潮。墙皮翘了起边,一扣能掉一大块,但好歹住了半个月没那么大的霉味了。空调是想都别想,池小天买了条三四十的宿舍专用电热毯,便宜。
他埋在被窝里,就露出小半张脸,没一会就困得不行了。
系统觉得池小天都没吃过这苦:“你为什么不回去?”
“池小天是垃圾。”
池小天的声音平静,“但他的爱不是。”
沈纵要是想让他磕头,池小天也就去了,他确实没多大的尊严,但池小天不会去卖身。他有自己爱的人,这是他执着,心里赤诚柔软的一小块。
《豪门恩仇录》里,无论池小天是贫穷富贵,哪怕到最后被折磨的扭曲,他都坚定的爱着宋宜。总有些爱是不可磨灭的。
*
*
沈纵调查了池小天。
池小天追了宋宜三年,公众示爱过无数次。池小天不是无知,也不是懵懂,池小天只是始终对他无动于衷而已。
“……”沈纵瞥向自己的心口,也不知道为什么,那里有点难受。他把这种情绪归结于他还没得到池小天,捏了下眉心,“把他的行程给我。”
他派人跟踪了池小天。
高特助把文件袋递上去。
很厚的一沓照片,有池小天工作的时候的,小年轻要摆货,清理柜台,他用冷水洗抹布,手指冻得通红;池小天靠着收银台啃面包,似乎是有人喊他,他抬头,恰好对上了镜头,柔软的脸颊鼓起了些,褐色短发打着卷儿,显得很乖;池小天狼吞虎咽的在啃红薯,烫的呲牙咧嘴……最后一张是一老一少站在一块吃关东煮,但小年轻显然很开心,神情鲜活而柔软,眼睛都弯成了一道。
池小天瘦了,换上了便宜的衣服,似乎没之前那么好看了,又似乎更好看了。但他明显成长了点,他过的不好,但又没那么不好。
沈纵抚着最后一张照片,指腹落在了池小天的眼睛上:“他还不肯回来?”
高特助唱的白脸,时不时劝池小天回来。
他没敢说池小天的原话,委婉道:“池少爷暂时没这个打算。”
沈纵想不到池小天这么娇气的孩子竟然也愿意为了别人吃苦,他笑了下,温和的像位有礼的绅士:“你想知道他愿意为宋宜做到哪一步吗?”
高特助喉咙一哽。
他不想知道,他一点兴趣都没有!
沈纵想知道。
他放开资料,自言自语:“我很好奇。”
高特助:“……”
为池少爷祷告,祝池少爷一切安好。
阿门。
生活大概就是这样,当你觉得它不能更糟的时候,它就是能更糟。挑剔的顾客,龟毛的房东,工作上接连失误,对他一直很和善的老板娘都有点黑脸了,似乎是走了水逆,池小天想买份炒面,只有两个人的队突然就多了起来,排到他刚好卖完最后一份。
一连好几天,池小天负责的工作又出了问题,多加了一个多小时的班才弄完,等他出来,天已经黑透了,他又饿又冷。
街口的尽头还是烤红薯的摊位,老大爷已经和池小天混熟了,看到不太精神、很丧的池小天,他把特意留给池小天烤红薯递过去,在池小天埋头吃的时候,问了一声:“孩子,怎么了?”
不问还好,老大爷一问,池小天彻底绷不住了,眼泪刷一下涌了出来,哇一声哭了:“我好累,我好饿,我还好倒霉。我工作老是出问题,他们都骂我……可我不是故意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泪水越涌越凶,他哭得简直撕心裂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