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致远和李光,苏亮,沈从之都是初中同学。
沈从之和李光在一班,苏亮在十班,他在三班。
“找从从说点事,你叫他一下。”马致远也隔着窗户低声道。
不用叫,沈从之扭头已经发现了,和老师讲了一声,出来了。
马致远把他拉到没人的操场,沉默着也不说话。
沈从之了解他的性子,沉默寡言,不喜欢与别人打交道。
上辈子也是,高三毕业当兵去了,当了五年,才算改变了一点。
也正是因为改变的这一点,差点要了他的命。
当兵前,如果看到有人持刀捅人,他只会站的远远的,免得血溅自己一身。
当了兵后,不一样了。
他退伍后,在街上准备坐车的时候,一身军绿色,引起了当时正在旁边吃饭的沈从之的注意。
沈从之认出他后,饭都没吃完,冲过去一把抱住了他,想给他个惊喜,结果被他一个过肩摔,差点摔背过气。
马致远一看是他,慌得急忙扶起,拍打前胸后背,沈从之好不容易顺过气。
就在这时,旁边一个喝醉酒的男的,再殴打一个学生,说这个学生撞了他,实际是他喝醉了摔倒的。
马致远看不下去,上前抓住了那人的手腕,轻轻一拧,把那人疼的嗷嗷直叫。
他的同伙一看自己人吃了亏,从后腰拽出一尺多长的西瓜刀,冲着马致远就过来了。
马致远刚退伍,五年的本领此刻已经成了本能。
眼看三人拿刀冲过来,他把被自己制住这人的脖子,使劲捏了一下,那人立刻软趴趴的倒了下去。
沈从之在旁边看的差点被吓尿,扯着嗓子喊,“快跑,快跑。”
他本以为马致远会跑,因为以前打架,他是有多远躲多远。
岂料这次,一身军装的马致远没躲,看着三人冲过来,他向右边侧了一下,垫步抬脚,一个正蹬,踢在了右边这人的下巴处。
另外两个人举刀就砍了过来,马致远急急后退两步,就退到了沈从之旁边。
一手拎起自己的行李袋,砸向了那两人,跟着上前,对着其中一人的手腕,一脚把刀踢飞。
另外一个人的刀冲着马致远的头就砍下来了,躲不及,只能抬胳膊挡了一下。
锋利的西瓜刀,一下就撕开了他的袖子,鲜血顿时冒了出来。
马致远皱了皱眉头,另一只手擒拿姿势,掐住了那人拿刀的手腕,反向一拧,咔嚓,刀掉在了地上。
沈从之当时发疯一样,冲着那人劈头盖脸的就是几拳,手都打破了皮。
沈从之都没等警察来,拦个车把他送到了医院。
到了医院,缝了六针,还好没伤到筋骨。
最后,被殴打男孩的家长仅仅送了两件水果,派出所那边倒是颁发见义勇为奖,又是奖旗,又是奖金的。
沈从之还骂他,“看你以后还会不会路见不平了,人家都不稀罕。”
“当然会,因为我当时穿着军装。”
“那你平常不穿就是了。”
“不穿也会,因为我是个军人。”
马致远眼神坚定,沈从之肃然起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