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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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人海——
叁年的高中同桌。
她将耳环捡回,说姜人海,好马不吃回头草。
姜人海:“我又不是马。”
路柔很深的叹气,揉眉,对他幼性的脾气头疼。
旧时,她从老家乡镇初中部考进城里高中,姜人海从门口捏着纸条进来,抽到了与她同桌。
他是个一眼上去极不老实的俊俏男生,眼睫长,嘴总玩世不恭地翘起一角,装薄情。自小,家境将他惯得眼高手高,又外形受人追捧,便自命优越,很会看低人。
那时,路柔刚来,一头厚刘海,衣服还归她妈挑,背个小魔仙书包,土气到了家。
成了姜人海明确反感的对象。
从门口到座位,他太嫌弃,一路扯嘴角,纸条搓成团,坐下时还将桌子移了条宽缝,坦然地表达他的意思:
土妞,别跟我套近乎。
路柔淡淡瞥了一眼,双手伸向桌边。
姜人海低颌,见她捏着桌角,身体重心正向他偏去。他顿时微怒:她竟然还想厚脸皮地靠过来?
刚张嘴,要呵斥…
然后,见她将桌子移了条比他还宽两倍的缝。
姜人海:……
一下,他的话哽在喉,气:你…你行!
两人的怨缘就此铺开。“我嫌弃你切,我又不在乎”的关系一直续到了高二下学期。
直到一场乌龙事件。
回班时,有男生拜托她放一本书在姜人海桌上,她没想太多,顺手就放了。
姜人海从厕所回来,正好在门口看到,觉得她不怀好意,便默不作声回座位,佯装惊讶。“哪来的书?”
“有个男的给的。”
“男的给我送书?”他斜她一眼,心想你就装吧,想陷害我?我早知道,这书一打开,肯定不是屎就是虫。
路柔不想多理他,埋下头,写作业。
时间久久,她毫无异象。姜人海目光却不时总被书封《奥兰多》勾住,耐不住好奇地瞄她一眼,又瞄一眼,下课后终是没忍住,瞄她一眼,手指偷偷翻开第一页。
第一页只有两行字。
却让他双耳乍红,猛地关上,又猛地看向她。
声音激动,书甩到她桌上:“土妞!谁允许你写这些的!我跟你说我永远不同意!”
算函数方程的路柔慢慢转头,看他:???
见他又气又羞快步走出教室,路柔才拿过书翻开,一看,一时无语凝塞:
|雪色与月色之间,你是第叁种绝色。
|我想和你恋爱,可以吗?
字体和她很像。
而且,男生太激动,忘记署名了。
晕。
后来她解释真的是男生让她放的。可姜人海打死不信是男的给他写情书,他说肯定是因为她被拒绝了,觉得不好意思才不承认。